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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是行政合同邱纪成目前,一些行政法学者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误解,即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行政合同的一种。①笔者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经济合同而非行政合同。基于此,笔者不揣冒昧,谨希望能够推动行政合同研究的深入。-、行政合同的概念和...  相似文献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刘剑飚自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旬称《暂行来例》)发布实施以来,理论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尚有争论,大多数人认为它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少数人特别是土...  相似文献   

3.
一、出让合同的概念及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c土地出让应当由国家土地管理机关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这种合同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关于出让合同的性质问题,有人认为,出让合同是一种新类型的经济合同。国土机关代表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这种特殊的商品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旨在使土地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获取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虽然这种合同签订履行象信贷合同一…  相似文献   

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法学理论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法律性质争议颇多。主要有以下二种观点:第一种是行政合同说;第二种是民事合同说。要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须先明确行政合同的涵义。一、行政合同的特征行政合同,又名行政契约、行政协议或政府合同。长期以来,它是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界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普通法系国家是没有“行政合同”这一提法的,凡是涉及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都统称为“政府合同”或“采购合同”。确切地说,只有大陆法系存在“行政合同”的概念。在法国,以“公务理论”(合同与公务有关或者…  相似文献   

5.
一、出让合同的性质《城币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关于出让合同的性质问题,有的观点认为:出让合同是一种新类型的经济合同。国土机关代表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这种特殊的商品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旨在使土地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这种带有一定经济目的的合同是经济合同。有的观点认为:出让合同的性质具有双重性,既有行政性,又有经济合同性。出让合同既是土地使用权批准证书,又是…  相似文献   

6.
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中的双重身份,使得出让合同具有了民事行政双重性质,在司法实践中造成混乱和矛盾的情形。出让合同纯化为民事合同将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的讨论直接影响到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解释和认定,如何适用法律规则以及纠纷的解决机制等.本文从探讨学界的基本学说入手,进而从多个视角分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实然状态,最后在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基础上,提出了出让合同应是民事合同的理由.  相似文献   

8.
<正> 我国传统的土地使用权制度一直沿袭着以行政手段为主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土地的需求和分配,是以国家通过行政手段以无偿划拨方式实现的。这种土地制度无视经济规律,无法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1987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包括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随之产生了土地交易和大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合同。合同符合法律要求则有效,反之则为无效。无效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主要是指由于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违反法律规定,从而失去法律效力的合  相似文献   

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合同。国家通过出让合同来规范和调控土地市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实现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出让合同受行政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在承认出让方行政优益权的同时,要对其权力加以限制。鉴于我国行政合同制度尚未完善,为保证出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允许当事人根据合同纠纷的具体内容,灵活选择适用行政复议、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一、出让合同的概念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出让,应当由国家土地管理机关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合同,这种合同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出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国土管理机关一方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一)国土管理机关的权利1.选择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如在《条例》实施后,对划拨土地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国土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后,可以责令划拨土地使用者与其签订  相似文献   

11.
【裁判要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协议,主要判断标准并非合同主体属性,而是合同权利义务属性。认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系民事合同,既具有法律依据,也符合法律解释、合同解释的基本原理,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此类纠纷案件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2.
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合同若干问题研究□邹挺骞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合同的历史沿革、性质和特点所谓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合同,即国家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其授权的机关,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签订书面协议的行为。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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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主管机关以所有权人的代理人身份和海域使用权人之间为设定海域使用权而订立的出让合同,无论是定性为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都要维持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与平衡。在创设海域使用权的过程中,应该将现有的"项目用海批复"这种单方面的运作模式改为"海域使用权创设合同"这种双方协商模式。一海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进一步加大推进海域市场化方式出让工作的力度。  相似文献   

14.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是相互联系的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它是指国家授权地方政府将国家所有的土地,以指定的地块、年限、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提供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开发经营使用的行为。第二个层次,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它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和按出让合同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经济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赠与、出售和交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但是,第一个层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必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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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合同是一种行政行为 关于行政合同的性质大体上有三种说法:(1)将行政合同等同于民事合同。(2)认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与合同两方面性质的综合。(3)认为行政合同是一种行政行为。正是由于理论上的混乱,实践中问题很多,如有民法专家将土地承包合同视为民事合同;亦有关于行政合同的法规将行政机关的特权抹杀。为了说明行政合同是一种行政行为,先辩驳一下前两种观点。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西方主要国家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认定入手,分析了我国学界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各种观点,认为政府采购合同符合行政合同的特征,其行政性远甚于民事性,是一种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17.
雷裕春 《法制与经济》2008,(4):42-43,46
本文从西方主要国家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认定入手,分析了我国学界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各种观点,认为政府采购合同符合行政合同的特征,其行政性远甚于民事性,是一种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18.
赵珉婧 《研究生法学》2010,25(2):99-106
土地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它与劳动、资本一起被称为生产三要素,其中,尤以土地与劳动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我国实践探索出了旨在市场化土地资源的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但是行政民事不分的弊病使得我们对招拍挂出让土地的理解定位出现了偏差,这不仅不能使这项制度有效融入现存的法学体系,更使实践中问题丛生。本文意在从最有代表意义的拍卖入手,通过从体系、价值、实践等方面对拍卖程序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进行剖析,明确二者各自的性质及任务所在,得出它们分属私法和公法调整,效力各自独立的结论。并将此结论引申到招标、挂牌中得到体系化效应。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05年6月18日公布并将于2005年8月1日起施行。《解释》共28条,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三部分内容。本文结合土地使用权合同案件审理中的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对《解释》进行解读,以便于法官深入了解掌握该《解释》。一、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处理目前,按照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过程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结构分为三级: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三级市场是  相似文献   

20.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法律性质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是政府与私人投资者间就市政公用行业或基础设施领域中某个项目的建设、经营、移交而签订的协议。它的法律性质在学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兼具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特征,不能将其归类为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它体现的法律关系更符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因此是经济法意义上的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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