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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香港是一个商品经济发达的社会,其律师制度是比较完善的。香港的律师制度是以英国的律师制度为模式发展而来,故而与内地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存在着许多差异。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阐释内地与香港律师制度的不同之处,旨在为内地律师制度的改革提供一些参考,促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一、律师的性质和职责香港的律师,属于自由职业者。在香港,律师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以个人名义设立律师事务所,从事私人开业,不从属于任何政府机关和团体,完全通过提供法律帮助从当事人处直接获取报酬。内地的律师则不同。198O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就明确了律师的职业性质属于国家公职,同资本主义国家作为自由职业者的私人开业的律师区别开来了。律师的社会地位,同检察、审判人员一样,都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尤其是我国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笔者认为关于我国律师的职业性质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探讨,似以规定“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更为恰当。  相似文献   

3.
中日两国律师制度,由于受到本国的社会结构、意识形态、历史进程和法律体系的影响,存在着很多差异。从这些差异中、我们可以看出两国律师制度各自不同的特点。一、律师的性质和职责日本的律师,同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律师一样,属于自由职业者。在日本,律师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以个人名义设立律师事务所,从事私人开业,不从属于任何政府机关和团体,完全通过提供法律帮助从当事人直接获起报酬。  相似文献   

4.
重新认识法律职业:律师与社会公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徐卉 《中国司法》2008,(3):43-46
经过20多年的恢复与重建,我国的律师事业获得了重大发展,各项制度得以确立并逐步走向完善,律师从业人数也初具规模,律师行业的整体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长久以来在中国,作为维护私权、旨在实现其所代理的客户利益的律师,似乎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并无关联且相去甚远。然而,这一现象究竟是法律职业的共性还是中国转型期的特性?律师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究竟有无联系?从国家与社会公益的视角看,究竟应当怎样看待法律职业?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关于我国律师职业的性质,《律师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一规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的律师同资本主义国家律师是自由职业者的根本区别。在律师制度刚刚恢复时,从立法上作出这一规定,有利于肃清视律师为异己的极“左”思潮的影响,从而提高了律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但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的深入进行,律师工作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对律师职业的性质进行新的思考。为了进一步突出和强化律师这一特殊主体,笔者认为应将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改称为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6.
冉启荣 《法制与社会》2012,(20):164-165
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随着法治建设之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更新,律师法对律师地位之规定进一步向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律师的地位影响着律师的使命,就律师之地位而言,律师是法律共同体成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的地位决定了律师肩负着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殊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7.
所谓律师主义,也就是律师职业指导原则。在转型期的中国,律师是一个新崛起的实力团体,是一个富有的知识分子群体。律师是一个商人,在市场经济中,以法律服务换取报酬;律师行有余力,则还可能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传播法律,或是一个学者,发展法律;或者是一个政治理想家,参政议政。在未定型的中国,人治与法治错综交杂,是一个乱世出英雄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律师,实质地位是商人和法律技术工具,但显然,作为知识分子的律师,作为掌握法律武器的律师,作为富有自在的律师,不会满足这个卑微的地位,而会进一步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即成为独立的法律人,大者治国、小者维权,也正是律师的这种不懈追求,促进了法治。窃以为,转型期的中国律师应该秉承三种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马基雅维利主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律师制度,是人民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活动,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合法利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性工作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律师制度,与旧中国的律师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旧中国的律师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剥削统治阶级服务的。这首先是由于,反动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是代表着剥削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在旧制度下,  相似文献   

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律师在本质上是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手段和工具。中国律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最广大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律师界盼望已久、有关方面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业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这是律师界的盛事,也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律师法总结了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律师工作的实践,特别是多年来律师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律师立法的有益做法,对律师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它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初步健全与完善,是新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一、根据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律师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对律师的性质作出了新的规定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依法…  相似文献   

11.
论民国初期律师制度的建立及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律师制度是一项民主的政治法律制度,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法律现象的律师制度是在一国法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早的律师制度产生于西方古罗马奴隶制时期,近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发展完善则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积极产物。 我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经过数千年没有中断的发展过程,以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著称于世。然而,我国古代并没有产生律师制度,这是由于我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手工业、商业不发达,在政治上又是专制的集权统治,不存在产生职业律师的各种条件。律师制度传入中国,是自19世纪中后期西方帝国主义的侵入,伴随着我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一在西方已有悠久历史的法律现象才出现在中国社会。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十三条分别规定了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处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的事业单位。这是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国律师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律师制度的主要标志。  相似文献   

13.
陈茵明 《中国律师》2005,(12):60-63
律师法是规范我国律师行为或律师活动、引导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律,也是确定律师工作基本原则和制度的法律。因此,一部规范的律师法应当是律师地位、权利与义务、律师职业属性的基本法,另外,作为基本法在总则中所规定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基本原则,以之作为立法和政府管理律师以及律师从业的指导原则。笔者以为,修改此法,关乎每一位律师的切身利益,关乎中国律师行业的兴衰,关乎律师制度、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改革、完善与文明、进步。作为律师界的普通一员,主动以院外方式参与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光荣而神圣,…  相似文献   

14.
论律师的职业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各国《律师法》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对律师性质的立法界定,经历了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到“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认识过程。在《律师法》中准确界定律师的职业属性,是科学安排律师制度、合理设计律师行业发展的前提。值此《律师法》修改之际,本刊特邀请几位专家学者就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进行了一次笔谈:  相似文献   

15.
周院生 《中国法律》2004,(6):14-15,74-76
律师制度是中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律师制度作为中国民主与法制整体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得以恢复重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律师职业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和备受关注的一种新兴职业.律师队伍已经成为法律职业中一支不可或缺、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尊重和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6.
讼师虽然被称为中国古代的律师,但它与当今律师职业有着本质不同,但作为古代中国社会与律师最相类似的职业,中国人对其的看法一直延伸至当代,并转嫁到律师,这一西方法律制度的"舶来品"身上。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国古代讼师及讼师文化的研究探寻当代中国律师现状和律师文化的历史根源,并试从中搜索有益于当代律师行业发展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确定了我国律师制度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但随着我国律师制度改革的深化、中国加入WTO组织,以及法律服务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律师制度的发展和变化都对《律师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切为《律师法》修改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和修改的可能性。同时修改《律师法》以顺应我国法律制度的需求和发展,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8.
我国《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然而,随着近几年律师工作的蓬勃发展,对律师性质问题产生了一些新的提法。本文欲从综述这些不同观点入手,进而阐述争论的误区所在,以说明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 一、律师性质之争——众说纷纭 1.律师应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其理  相似文献   

19.
笔者谨就日本律师涉外业务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结合我们律师事务所处理的具体国际交流业务作一报告,以作为中国律师发展涉外优秀的参考。从历史角度看国际法律业务首先,中国与日本开展国际法律业务的时间和历史背景不同。日本国际律师业务的基础大约确记于30年前左右。那时,日本已花费了约100年的时间,建立了现代化的司法制度。律师也已成为社会公认的职业。不言而喻.又何健全司法制度,使律师作为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型职业被社会承认,国际律师业务也才有可能建立。但中国与日本不同的是。中国在同一个时期内建大了司法制度及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现代法律制度生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法律制度在由传统向现代的转换中,与社会结构变迁息息相关。本文通过审视社会结构在转型期的变迁,考察法律制度由传统向现代过渡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体制内外制度与非制度对法律制度生长的环境和制度安排入手,揭示社会结构所起的重大影响,进而通过对转型期法律制度生长的逻辑和哲理分析,初步解析出社会结构变迁是法律制度现代化转换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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