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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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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刚 《法学杂志》2003,24(4):75-76
在宋朝的监察制度中,中央设御史台和谏院,地方设监司,在全国组织了上下纵横而严密的监察网络。其监察范围也较前朝有所扩大,并且确立了一些监察规范。特别是地方监官增多,互相监察,闻风弹人,作用明显。但是,其对政府行政的负面影响也很大。  相似文献   

2.
司法、司法机关的中国式解读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深化司法改革的新时期,清晰界定何为"司法"和"司法机关",意义重大。比较外国和联合国的法律文件,洞察中国国情,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式"司法应为国家的诉讼职能活动,司法机关应为法院、检察院。这种解读既有理论根据,又符合我国政治体制。  相似文献   

3.
佚名 《政府法制》2010,(21):33-33
刘太后本名刘娥,就是戏剧中“狸猫换太子”的主角,她是宋真宗后期的皇后。后世史家对她的评价是:“虽政出宫闱,而号令严明,恩威加天下。”  相似文献   

4.
北方 《政府法制》2012,(36):48-48
《清波杂志》记载:“倭国(日本)一舟飘泊在(宋)境上,一行凡三二十人。(日本)妇女悉被发,遇中州(中国)人至,择端丽者以荐寝,名‘度种’。”这则记载说日本妇女来到宋代中国,遇到宋朝美男子就要主动献身,目的是生下后代,来给日本改良人种。  相似文献   

5.
佚名 《政府法制》2012,(23):7-7
盗版这个词,宋代以前的人断难说出,因为要能盗版,得先有版可盗。雕版印刷术始自唐,到宋人才开始大规模用于印书。  相似文献   

6.
王俊 《法学杂志》2007,28(4):143-145
五代时期统治者比较重视法制建设,立法活动非常活跃.其中"刑统"这种编纂综合性法典的体例以及编敕和相关司法制度对宋朝法制的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7.
喝酒和醉酒都算不上什么坏事,但是酒驾就不一样了,尤其醉驾非常危险,对人对己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张凤梅 《政府法制》2010,(14):27-27
现代公务员上班穿什么服饰较为随意,只要不是奇装异服,干净整洁就行,可宋朝"公务员"的服饰有严格限制,式样、颜色是区分官品高低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9.
晏建怀 《政府法制》2012,(32):30-31
宋朝讲究以才取仕、以德用人,当官要凭真才实学,跑官买官现象并没有普遍到不可收拾,反倒是朝廷要给有功之臣加官晋爵时,常常遭到他们的拒绝,有时甚至一拒二拒数拒,不能不说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  相似文献   

10.
西夏设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有较为完备的诉讼制度、审判制度以及监狱管理制度。在刑事诉讼中西夏法典明确规定对刑讯逼供加以一定的限制,规定人犯患病、怀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在狱政管理上,法典规定了人犯基本的生存条件。这些均反映出儒家慎刑德政法律思想对于西夏诉讼审判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正义是司法的永恒追求,而保护人权也是司法必不可少的内涵之一。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程序正义对于刑事诉讼法而言,是触及整个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每一根神经的。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刑事诉讼法体系与实践的基石。笔者在结合实务的基础上,剖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参与者间的相互关系,探寻程序正义的可能与实现,以期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宋朝的市场经济非常繁荣,市民生活水平一度很高。“家政服务”这个行业也随之诞生:不独吹拉弹唱,名目众多的“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堂前人”“拆洗人”“针线人”等以出卖生活技术的“女伎”队伍也应运而生。有条件的人家只要通过“女侩”或“牙人”,随时都可以雇用或买到这样的家政服务人员。  相似文献   

13.
一、引言作为国家上层建筑一部分的司法制度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并服务于经济基础,因此,它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完善。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我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民主政治,从计  相似文献   

14.
15.
关山 《政府法制》2013,(2):19-19
整个宋朝——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都是经济文化比较繁荣但军事上比较懦弱的朝代。北宋建国伊始,就在北部边境与少数民族契丹建立的辽国形成对峙。长期对峙之后,公元979年,辽宋之间爆发了第一场重大战役——高梁河之战(高梁河位于今北京西直门外)。这场战争是北宋发起的,终以北宋大败而结束,辽国名将耶律休哥率9000铁骑把10万宋军打得全军覆没,御驾亲征的宋太宗身中数箭,慌乱中乘驴车逃归开封。  相似文献   

16.
宋朝皇帝的秘书班子,包括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和知制诰等。这个秘书班子里的人,都是皇帝千挑万选出来的,个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不过,秘书们虽然才学兼优,但鉴于当时工资水平低,待遇不够好,皇帝便琢磨着要想个什么办法来弥补一下,好让他们安心工作。  相似文献   

17.
试论刑事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技或其他专门知识所作的鉴别与判断”。由此可见,司法鉴定中行使鉴定决定权、委托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它有别于其他类型的鉴定。然而,司法鉴定人与司法机关之间是什么关系、司法鉴定人的行为性质如何以及鉴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怎样?这些问题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都找不到明确的答案,而且在理论界也没有得到深入的探讨。笔者拟对此发表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求教于学界诸位学人。在此,有必要先对本文将要探讨的司法鉴定人责…  相似文献   

18.
太远的不敢说,反正至少从汉朝开始,广州就成了中国大陆跟南亚诸国互通有无的一个窗口。从汉朝往后看,三国、西晋、南齐、唐朝,以及五代十国的南汉,凡是统治区域管辖到广州的朝代,都从进出口当中获得了巨大实惠,一方面财政收入增加了,另一方面有关领导的腰包也鼓起来了。  相似文献   

19.
赵炎 《政府法制》2013,(26):44-45
所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以农立国,是中国古代历朝的基本国策;重农劝农,也随即成为不少皇帝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20.
胡兴东 《北方法学》2016,(1):107-121
宋朝的法律形式构成较为复杂,在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变迁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宋朝法律形式可以分为律、疏议、刑统、敕、令、格、式、申明、断例、指挥和看详等。根据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刑事类、非刑事类和混和类三种,其中刑事类法律形式有律、疏议、刑统、敕和断例;非刑事类法律形式有令、格和式;混和型有申明、指挥和看详。申明中有两类属于刑事类,即申明刑统和随敕申明。根据在国家法律适用中的效力等级和作用,宋朝法律形式可以分为:基本法律渊源、一般法律渊源和补充法律渊源,其中基本法律渊源有律、疏议和刑统;一般法律渊源有敕、令、格和式;补充法律渊源是申明、断例、指挥和看详。宋朝法律形式的基本特点是繁多而有分工。宋朝法律形式的繁杂导致中后期事类立法的兴起,最终促使中国古代法律形式转向简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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