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随着行政诉讼法制的深入发展,行政诉讼法的这一规定逐渐受到质疑。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  相似文献   

2.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做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发布决定、命令的行为。它有二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不是针对特定人或特定事;二是具有反复适用性,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成为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同一规范性文件对多人做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活动形式,无论是制定规  相似文献   

3.
抽象行政行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学术概念,是政府重要的行为表现形式之一,在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都将其明确排除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外.虽然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可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但是这样的规定依然改变不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足和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监督不力的状况.将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全部纳入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必然之举.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是一个学理概念,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主体制定的,对后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理论界普遍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上至国务院,下至乡政府,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5.
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监督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了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行政措施。从实际制度构建的角度出发,将位阶较低的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建立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监督的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在现阶段具有实现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本案点评     
该案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发放相应证书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登记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具体行政行为,登记当事人或其监护人认为该行为违法,有权为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这一违法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行政案件的范围,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享有司法审查权,又称行政诉讼主管。公安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审理、裁决的活动。公安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的一种,受《行政诉讼法》规范和调整。因此公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是公安行政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安行政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确定受案范围的原则受案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为正确及时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发生的行政争议,开拓了有效的法律渠道。与此同时,不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是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都不能忽视继续发挥行政复议的重要作用。这里所说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某个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接受申诉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  相似文献   

9.
司法最终原则,亦称救济原则,是确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关系的重要准则。行政复议活动虽然是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与救济的重要方式之一,但不是最终的救济方式。当事人对行政复议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外,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复议是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审查的制度,审查的重点应当围绕原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和适用法律是否止确进行.证据规则是行政复议的核心,行政复议程序应当围绕证据规则进行和展开.行政复议决定除少数情况外,有受司法审查的可能,一般不是终局裁定.行政复议是一类行政行为,具有行政性和全面审查性.行政复议制度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行政复议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不同于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方面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都是对行政相对人请求救济权的保护。那么,当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他就有两种法律途径可以选择:一是行政复议,即他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级行政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核审查;二是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2.
《党风建设》2000,(7):17-17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不服行政主体的下列行政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处罚行为。(2)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3)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是一项重要的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司法体制运行的程序规则。行政复议是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在行政纠纷解决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新长征》2007,(2)
一、规定、办法的特征规定是党和国家机关为处理某一方面工作或开展某种活动而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办法是党和国家行政机关或主管部门对某项具体工作所做的具体实施性的法规文件。规定的针对性强,实用性大;办法与规定相比,对象范围比较窄,条款内容十分具体。二、规定、办法的类别规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法规性规定,即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行  相似文献   

15.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22条的这一规定,对所有建筑工程发包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泸县一居民就因违反此规定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10万多元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6.
这个案例涉及到行政合法性原则问题。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也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实行合法性审查,即审查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方式、内容、程序及权限进行,解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违法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HT5”SS〗  在现行的WTO法律文件中 ,主要有 4项协定 (协议 )明确对司法审查作了规定 ,即 :《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笔者将结合这些法律文件的具体条款 ,就WTO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影响的主要问题作一具体分析。一、WTO对司法审查范围的影响1 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将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 6条第 2款(a)项规定 ,“每个成员应维持或按照实际可能 ,尽快地建立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法庭或程序 ,在受影响的服务提供者的请求下 ,对影响…  相似文献   

18.
所谓“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要求该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政府进行复审,再行作出决定。因而可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制度,也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其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得到高度重视,获得了一定的发展。1950年12月,由政务院第63次政务会议通过的《税务复议委员会组织通则》中,首次使用了“复议“一词,在同年公布的《财政部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中,规定了财政复查制度,这里的“复议“和“复查“即新中国复议制度的萌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的法制建设被耽误了将近30年。直到1990年,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公布,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才正式全面建立。  相似文献   

19.
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面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拆违"①难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只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一种解决途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模式所固有的程序繁琐、期限长、效率低等弊端,造成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很难得到及时履行,客观上造成了违法建设行为的禁而不止,削弱了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性,降低了其行政效率.<城乡规划法>第68条对此难题作出了积极回应,依法确立了政府的强制"拆违"执行权.然而,行政决定权与执行权舍一的权力配置,削弱了司法权对政府行政权的监督与制约,增加了政府权力滥用的风险,因此亟需廓清政府强制"拆违"执行权的有限性、必为性,强化监督、严厉裁处,以实现政府强制"拆违"执行权的善用.  相似文献   

20.
将行政不作为纳入司法审查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中还存在相对较窄的受案范围使诸多权益受损无法获得救济,起诉主体的过度限制剥夺了部分权益受损者的诉权,行政不作为诉讼的结果使部分权利救济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应通过建立抽象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扩大受案范围;建立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制度,拓宽起诉主体;完善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制度,保障救济效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