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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9,(3)
一、关于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分类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以书面证照或其他方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免除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以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为前提.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限制或禁止的活动。许可行为是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解除限制或禁止,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的行为。许可是建立在普遍限制和禁止基础上的解禁行为,因而,对大多数人而言,它是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活动自由的行为.如卫生行政机关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从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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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的内涵和性质是正确界定非行政许可在实践中严格规范其运行的基础性问题.行政审批问题具有的复杂性以及行政机关认识能力存在的局限性是导致“非行政许可”内涵难以界定的主要原因.从行政许可的特征及其与非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关系入手在逻辑上分析可知:非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准予从事除“特定活动”以外的活动,或根据其他机关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申请,准予其从事一定的活动.非行政许可中的外部行政行为具有验证性和确认性,内部行政行为具有权力和职能的分配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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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力和自由,其设定权限必须法定。就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 《行政许可法》仅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拥有行政许可设定权,并明确界定了它的设定范围和权限,明 确规范了它的设定程序,这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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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性管理行为。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根源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发展在贯彻着一般行政许可原理的同时也有自己的特色,本文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为视角,论述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原则,着重就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相对一般行政许可原则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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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卫生法制》2003,(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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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机关办文是一项行政活动,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重要载体和重要形式。行政许可离不开机关办文,就单个许可事项而言,办文是许可程序的开始和终结,贯穿整个许可程序全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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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用法律形式确定行政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用法律形式规定行政机关及所属部门的职能、权限和办事程序,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不无所作为又不胡作非为。在实践中,为了便于操作和运用,我们可将具体行政行为分为以下几种: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依法颁布特定证照等方式,准许相对人能行使某种权利,取得能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一种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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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文章对我国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认为我国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设定事项上“态度”不坚决,导致行政机关易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13条理解有偏差。建议应把行政许可法第12条、13条设定行政许可的内容分成两部分表述,把普通许可和特许规定为应当设定,把认可、核准、登记规定为可以设定。对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也提出合理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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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实施政府管理职能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行政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会日益广泛.但目前,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在适用范围、实施机关、程序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寻求解决途径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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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授益行政行为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授益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授益行政行为是相对于负担行政行为而言的。根据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以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所造成影响之利与不利为标准,可以把行政行为分为授益行政行为与负担行政行为。所谓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赋予公民、法人某种权益,或解除其某项义务的行政行为,如许可行政行为,颁发使用权、所有权证行政行为,发放救济、减免税金行政行为等。所谓负担行政行为,是指剥夺、限制公民、法人某种权益,或科以某项义务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税收、收费等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的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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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制批评的行为本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满下级公务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社会舆论的批评,采取某种高压手段,使其不敢或者不再坚持批评意见的行为。本行为的构成: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作为本行为的主体,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下级公务员、公民、法人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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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在从法律层面上规范了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同时,也对我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进行了的重新定位,并较为彻底地消除了原有行政许可制度的弊端。其颁布和实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其中也存在一些立法缺憾。本文对其如何完善提出了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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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1991,(4)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中,具体行政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对于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诸如拘留、罚款、没收财物等,不难把握和理解;而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其独特之处,尽管《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中明确了可以起诉的几种不作为,但对此如何理解、认定和处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就此概念、特征、认定与处理,作一粗略的探讨.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的行为.例如,消防机关具有预防、扑灭火灾的法定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房屋设施及公民住宅发生火警请求消防机关救护,若消防机关不予答复或不前去救护,就是一种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比,不作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它是一种消极的行为,表现为行政机关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予履行.这是作为与不作为的最显著差别,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是一种积极的行为.第二,它是一种违法失职的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取得某种权利保护其某种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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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团体管理采取的是双重许可制度,包括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制度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制度。对于前者的批判已经形成共识,但是对于后者的反思却尚未开始。社会团体登记中应当包含行政确认的内容,也应当包含行政许可的内容,即从公民行使结社权组成社会团体层面来看,社会团体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从公民行使结社权组成法人型社会团体层面来看,法人型社会团体的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澄清这一概念,重新审视中国的社会团体登记制度,明确从何处改革现有的制度,并提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同时也有利于我们正视社会团体登记权的边界和限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