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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2010,(2)
<正>我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推出新政策从2010年起,我区将在2009年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额度,并于每年一季度以预拨的形式下达80%。同时,为解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不能及时兑现的问题,将对贴息资金按季预拨,年终据实结算。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15%)以上,并与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发放一次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但必须确保其当年新招用人员的数量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符合要求,并且此类贷款使用担保基金额度一般不得超过当地担保基金总额的25%。此外,经盟市劳动、民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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