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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人证言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证据,是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其内容一般应当是自己亲眼见到或亲耳听到的情况,证人转述他人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必须说明来源.  相似文献   

2.
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什么叫证人?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未作界定。通常认为,证人是指在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和事实的人。而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认为,证人是专指向法庭陈述所知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例如日本有学者认为‘证人是指被命令向法院陈述其所知的有关事实的第三者’,台湾地区学者认为‘第三人依法院之命,参与诉讼程序陈述自己观察事实之结果者,谓之证人。”’①这里所不同的有两点:一是“向法庭陈述”,二是“受法院之命令”,可见证人出庭是一种公法意义上的义务,证人应当履行。我国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3.
刑事证人是程序法上的概念,是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自己在诉讼之外了解到的案件情况的被追诉人以外的人。知道案件情况并非证人的资格条件。证人的范围可以界定为:确实知道案件情况的第三人;谎称知道案件情况的第三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相似文献   

4.
司法机关应补偿证人因作证而支付的费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7种法定证据之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的有关情况而向司法机关承办案件的有关人员陈述案件情况的人,而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  相似文献   

5.
被害人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他的诉讼权利一般能得到保障,但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往往被当作证人对待,他的诉讼权利因而没能充分行使。本文对公诉案件被害人(以下简称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问题作些探讨。 被害人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人,证人是有义务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知道的案情的人。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各是证据的一种,但是被害人同证人的诉讼地位、诉讼  相似文献   

6.
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义务向司法机关作陈述的人,叫证人。什么样的人才能充当证人,什么样的人不能充当证人的法律规定,称之为证人资格。 一、我国立法关于证人之规定的几点缺陷。 1、对证人范围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刑诉法》第四十八条,《民诉法》第七十条都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义务,据此法律规定一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不论其出身、年龄、国籍、  相似文献   

7.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它是指证人就其所知悉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认定案件事实、实现公正裁判的重要依据之一.和其他言词证据一样,证人证言也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某基层院2009年度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已经开庭的8件案件中有4件案件出现了7人次的证人当庭不同程度的翻证现象,这些当庭翻证的证人大部分经过教育后,又当庭向法官做了如实的陈述,其中有两人因涉嫌伪证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基层院自侦案件中证人当庭翻供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审判实践中,证人当庭翻证,直接影响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对结果的裁判.为此,本文就刑事自侦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现象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作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一、证人拒证、拒绝出庭作证的现状及负面影响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①。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直接或间接感受到的有关案件事实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②。证人证言是我国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由其自身具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所谓“作证义务”,是指证人在接到司法机关的通知后,必须按时到指定场所接受询问和作证;必须陈述他所知关于案件的情况,并如实回答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对他提出的与本案有关问题的询问.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以下简称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的第二种,它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刑事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包括口头证言和书面证言。刑事诉讼中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对于保证案件质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笔者仅对证人证言程序性审查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11.
所谓证人,就是知道案件的真实情况而经人民法院传唤,向人民法院陈述自己所知的与案件有关事实的人。证人所作的这种陈述,就是证人证言,也是民事诉讼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证人的特征及其权利义务一、证人的特征首先根据民  相似文献   

12.
(27) 什么人可以作证人?证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法律上与诉讼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或者说当事人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以外的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向人民法院证明与案件事实有关的问题,这种人叫证人。证人所作的陈述叫证人证言。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可以是亲自耳闻目睹的事实,也可以是听  相似文献   

13.
王理想  韩永 《法制与社会》2010,(19):138-138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它是指证人就其所知悉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认定案件事实、实现公正裁判的重要依据之一。和其他言词证据一样,证人证言也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某基层院2009年度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已经开庭的8件案件中有4件案件出现了7人次的证人当庭不同程度的翻证现象,这些当庭翻证的证人大部分经过教育后,又当庭向法官做了如实的陈述,其中有两人因涉嫌伪证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基层院自侦案件中证人当庭翻供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审判实践中,证人当庭翻证,直接影响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对结果的裁判。为此,本文就刑事自侦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现象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作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4.
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这在学术界已经达成共识,因而承办刑事案件的警察被排除在了证人之外,而本文主要是对警察就一定范围内的事实应当出庭作证,进行陈述或接受询问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5.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最普遍的证据来源,几乎每个案件都要借助于它。证人客观地、全面地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陈述他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对揭露犯罪,查明犯罪人,正确地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在审判实践中,证人证言是一种常用的证据。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一种,必须与其它证据一同在法庭上经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证言不同于其他物证、书证,它是由具有思维能力的人提供的。证人虽然了解案件情况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假证、误证,给审判人员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很大困难,以致造成错案的发生。因此,对证人证言的审查认证必须慎重。  相似文献   

17.
田国宝 《法商研究》2004,21(2):89-95
刑事证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之外的、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自己耳闻目睹的案件有关事实的个人和单位。作证不应当定位为证人的义务 ,而应当定位为证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 4 8条第 1款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 ,应将其修改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所有耳闻目睹案件有关事实的人 (单位 )都有作证的资格。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设计与论证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甄贞 《法学家》2000,(2):39-50
一、设计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的说明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席法庭,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如实的陈述,并接受控辩双方以辩驳、质询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的诉讼活动,即为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在我国刑事证据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都是被应用得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一种证据.根源在于,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刑事案件一经发生,往往会被周围的人所感知.而知情者对于有关犯罪现象的陈述,则是证人证言普遍存在的客观基础.  相似文献   

19.
郭玉伟 《天津检察》2007,(5):56-56,58
证人证言是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就自己耳闻目睹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是否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出具客观、真实的证言,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法制进步的标志。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对证人制度保障和义务强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且个别证人法律素质不高、作证积极性不强,致使取证难这一问题成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证人不愿作证,有着不同的原因。笔者结合自身在公安预审、公诉部门多年的工作经验,谈一谈对几种不同心理证人的取证技巧。  相似文献   

20.
所谓证人翻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在审查起诉或庭审阶段推翻自己以前所做的陈述,作出与以前陈述完全相反的陈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近几年来,随着农村伤害案件的增多,证人翻证现象在此类案件中表现尤为突出。大量证人证言的反复,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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