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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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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严厉打击恐怖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五个新的恐怖犯罪,即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正确理解这些犯罪,有利于司法实践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2.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规范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中的持有应当采取合目的扩大解释的立场,没有合法正当根据是其核心要义。当《刑法》明确区分储存和持有时,持有的范围应当限缩解释。在《刑法》没有区分时,应当将本罪中的持有理解为包括储存。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和持有假币罪等犯罪中的持有在司法认定上应当适度区分,前者不要求具有特定的目的,而后者通常具有使假币进入流通领域等目的,后者应当采取限缩解释。非法持有后宣扬,应当根据宣扬的对象和持有的对象关系作出区别处理,同一宗的对象,以及仅将非法持有的部分物品宣扬的,按照宣扬行为论处。非法持有和宣扬的物品属于不同宗时,存在数罪并罚的空间。在认定本罪明知时不宜过度强调行为人的智力等因素,应当并进一步细化司法解释中的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法则,并肯定违法性认识错误的重要性,以做出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刑法第120条之6的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犯罪化正当根据理论主要有:全球零碎持续的、先发制人的、预防性恐怖主义犯罪化的现实根据、抽象危险犯理论、敌人刑法理论等等.据此可发现我国刑事政策上已开始出现一种不同于传统、普通的刑事司法系统模式的新型、特殊的国家安全模式,二者的价值取向迥异、立场选择不同以及所专属的领域各异,而我国应在反恐严打时,坚守刑事司法系统模式,使实质上采取了国家安全模式的刑法规范,在理解与适用时,受刑事司法系统模式的统治和约束.因此应严格解释和限制适用刑法第1 20条之6的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在具体适用时应遵循三点规则:中性无害的单纯持有状态不成立该罪、“以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为目的”应为该罪的主观要素,在反恐中只有在最后不得已时才可适用该罪.  相似文献   

4.
周晓  王斌  黄霞 《人民司法》2022,(5):29-31
传播宣扬恐怖主义视频资料的行为必然包含非法持有相关恐怖主义视频资料的状态,行为人多次通过网络向他人传播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并雇佣他人搭建网站用于上传、散播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以牟利,该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而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牟利目的,非法持有但尚未传播的其他宣扬恐怖主义视频资料,应当以宣扬恐怖主义罪一罪定罪并从重处罚,不宜另行认定为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在审理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件时,应当区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对于为了贩卖牟利、寻求刺激等目的而宣扬恐怖主义视频资料的行为,在量刑上应当与具有恐怖组织背景或为了煽动、实施恐怖活动而宣扬恐怖主义的行为人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5.
刘宪权 《犯罪研究》2008,(2):13-19,32
惩治金融犯罪始于打击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犯罪,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货币犯罪的惩治,在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犯罪行为人主观目的认定、持有使用假币罪交叉行为的认定以及出售购买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罪数认定等方面仍存在疑难问题与课论分歧。  相似文献   

6.
本文所指的外汇犯罪,是指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规定按骗购外汇罪、逃汇罪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罪定罪处罚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总称。本文在分析了外汇犯罪的立法演进并对98年《决定》的新变化进行了概括的基础上,对外汇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进行了评析,并就外汇犯罪的主体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高利贷款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管理秩序 ,容易引发新的刑事案件。因此 ,在刑法中增设“高利贷款罪”不仅必要 ,而且可行。“高利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并有非法获取高额利率的目的 ,其侵害客体主要是国家的金融政策、金融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高利率借贷私款并获取了数额较大的暴利行为等。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本罪与他罪之间的界限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修改的罪名,现就本罪特征,与类罪的界限等问题进行探讨.为正确适用刑法,合理量刑提供依据。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金融犯罪的常用手段之一。该手段也可以构成其他金融犯罪的构成要件例如:以金融机构工作人为犯罪主体的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这些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等方面具有共性,司法实践中对这些犯罪的认定产生分歧。  相似文献   

9.
极端主义犯罪是一种新的犯罪类型,价值理念的极端性和行为手段的极端性是其核心内涵。极端主义犯罪并不以政治指向性为必要条件,行为手段也不限于暴力,但它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有可能演变为恐怖主义犯罪。国内外关于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单独式和融合式,我国总体上是一种一般关联犯罪加某些特殊类型犯罪的融合式立法模式。在我国刑法典中,对于极端主义犯罪应当集中规定,并增设极端主义行为罪,组织、领导、参加极端主义组织罪和资助极端主义组织、个人罪,同时明确界定极端主义行为、极端主义组织、极端主义活动的内涵。  相似文献   

10.
浅析集资诈骗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智康  职国盛 《犯罪研究》2001,(3):33-35,50
售资诈骗犯罪是金融犯罪的一个种类,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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