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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权利政治”——律师政治参与之战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的过程中,对中国律师来说,为权利和权利政治而斗争是为职业声誉而斗争,更是一种职业担当。回应中国政治史上的这个重要转型,抛弃将参与政治等同于成为权力部门成员的传统思维,用更为开放的心态投身到权利政治的历史潮流中,中国律师才真正有希望赢得未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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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4日,对于很多关心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人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当晚的中央一台在黄金时间揭晓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中国律师的行业组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位列其中,这让所有关注和支持律师事业的人为之振奋。中国律师的一百年.也是中国人逐渐认知公平的一百年。中国律师走过了漫长的历程,直到今天.在我国有12万的执业律师为了他们当事人的权益而努力奔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他代表的千万个律师.以维护公民权利为己任,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致力于通过个案公正实现法律的普遍正义:他们是法治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用智慧与学识赢得了整个社会的认同和尊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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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教民在向牧师忏悔的时候,透露了一个秘密——他杀了人,并且已经有无辜者代他受过,这个无辜者几天后要被送上绞刑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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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参与意识是增进法治的重要方式。对上海市民公共参与意识的研究发现,就民众自身特征而言,1976年以后出生的人比之前出生的人、文化程度高的人比文化程度低的人、党团员比群众、中间阶层比其他阶层更具有公共参与意识。就外在政治社会环境而言,社会信任状况、政府法治化水平和公共机构的公信力对民众公共参与意识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有意识地管理公共参与意识、提升公共参与意识不仅在于公民性教育本身,提高公民的教育水平和年限,提高政府法治化建设程度和公共机构的信任度及其增进个体权益对提升民众公共参与意识具有更为基础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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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1):43-53
“人民司法”最大的政治难题在于如何使之真正成为“人民的司法”。按照“国家与社会分离”的理论命题,“人民如何司法”的问题可以被转换为“如何建构理性司法公共参与机制”的问题。因为,作为一个临时的权力参与者,为了避免在历时性的重复博弈中遭受不可预期的不利,最好的“自利”行为恰恰是在自己有权参与的一次性博弈中做出“利他”行为,即“维护正义”。如果“正义”亦恰恰是人民所期许之司法,那么,一个能够解开“谁来监督监督者”之权力死结的政治负责制也就呼之欲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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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彤彪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3):83-92
公民德性是人在与公共生活相关的审议与行动中,超越个人善、推进公共善的确定倾向。公民德性从树立法治观念、参与公共讨论、参与政治事务的方面塑造“好公民”,为法治发展奠定基础,提供动力。中国已经处于法治转型的关键时刻,为了解决政府主导型模式带来的弊端,完成法治的正当性供给,需要发挥并培育公民德性。目前,中国公民德性的养成存在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历史 传统等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立刻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为中国公民德性的养成提供更好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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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的是一条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化发展道路,即在政府主导下强制性地完成社会制度变迁。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社会的法治发展条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自身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公众的参与正在成为法治发展的动力。本文以时间为序,把中国的法治进程划分为初始起步阶段、加速发展阶段和平稳发展阶段,并以公众中极具代表性的网民群体作为分析范本,以当前网民参与法律事件为例,结合目前我国所处的法治阶段,分析了网民参与法律事件的性质和特征,以期进一步探讨中国法治进程和公众参与之间的互动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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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启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共选择理论作为一种政治的经济学,其独特的内容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都是"经济人,"其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都是为了追求效用最大化,政府在干预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存在着失灵现象,政府的行为往往会受到利益集团寻租的影响,而一些官员为了自利也会创租和抽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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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是我国近年来在推进民主化转型过程中的一项力举。律师职业群体具有独特的职业素养、角色优势与专业品质,鼓励、引导其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对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增进社会公平与福利、消除社会戾气、连通国家与社会、型塑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并逐渐夯实我国民主进程中所必备的法治秩序具有重大意义。为充分发挥律师群体这一宝贵的政治富矿的积极功能,必须着力进行一系列机制创新,借助律协等组织资源,通过多种方式拓宽律师政治参与的渠道,激发其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并逐步完善社会取士机制以从律师队伍中选拔人才,使德才兼备的律师能在民主法治秩序构建中贡献智识与力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