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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司法民主理念的支配下,不少国家采用民众参与审判的模式:陪审制和参审制,使司法不断走向大众化、平民化,促进司法的民主化。其实除了陪审制和参审制外,还有一种不为人所熟知的却实为一种最为彻底的民众参与审判的模式——治安法官制度。治安法官的产生、发展以及治安法官的选任和职责等方面,都突显其大众化、平民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   

2.
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在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是,法院调解制度在发挥它重大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了种种问题,本文将在分析法院调解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现阶段完善它的思路,以更好的发挥它的活力.  相似文献   

3.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法院周贤奇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社会法,即社会保障法,是保障劳动者和老人、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和社会救济法。社会法属于公法性质,其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按...  相似文献   

4.
陈建 《特区法坛》2004,(3):9-13
“理想类型”是韦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核心概念。所谓理想类型是指对某种特定社会现象的本质属性加以集中的理性构造。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就是通过事物的可能性来认识事物的现实性,是为了更好地透视事物实在的因果关系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主观建构。韦伯这种类型学研究方法,深刻地影响了我国学术界。我国研究法制现代化问题的著名学者公丕祥教授在北大的一次学术演讲  相似文献   

5.
法国司法官制度的特点及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新魁 《中国法学》2002,(5):147-157
法国司法官制度涵盖司法官会考、培训、遴选、晋升、任职、纪律等一系列制度,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会考制度因人制宜,具有多样性;培训制度面向用人单位,追求实用性;遴选制度与时俱进,广开门路,尽纳贤才,体现开放性;晋升制度标准严格,程序透明,注重公正性;任职制度强调终身性,赋予法官不受罢免的权利;纪律制度保持严厉性,促进法官正确行使权力.这些特点对我国的司法改革特别是司法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院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具有鲜明的非司法化特征,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退隐式治理、错位治理与跨界治理三种类型。对于这一现象的成因,可以从治理技术、治理主体以及治理的历史进程三个方面展开。当前各类型非司法化治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司法化治理负功能的回应与矫正,此外尚有法院系统主动提升司法权地位、提高司法效率的用心。但是,法院参与非司法化的社会治理存在较大风险,在信息、工具以及绩效等方面呈现出利弊互现的二律背反,亟须研究相关的优化方案。  相似文献   

7.
乔鹏 《法制与社会》2010,(28):38-39
法院调解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有着不同于审判的价值追求和运行方式。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在调解原则、诉前调解制度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8.
成广 《中国审判》2012,(5):86-87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着眼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向全党提出的一项重大课题。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一员,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贺州法院立足于市情、院情,探索构建了切合民族地区法院实际的联动司法机制,通过拓展联动司法渠道,创新联动司法  相似文献   

9.
建立科学、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落实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于促进司法和谐、创建和谐诉讼秩序并保障和谐社会的建立均具有重要的意义。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重要规定颁布以来,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了对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多种有益探索。本期策划立足于法院的实践活动,由来自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阐明了他们的所思所做,并由学者进行了概括性的理论分析。如何建立起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合理的、科学的社会矛盾化解和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好诉讼调解与各种调解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种调解的作用,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社会公共利益条款作为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之一,长期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法院在适用此款时常带有很大的任意性。本文选取近年来我国法院在适用该款方面的若干案例,以实证分析的角度来探讨社会公共利益所应具有的內涵以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郜尔彬 《政法学刊》2011,28(4):71-75
法的合法性问题是法学科中一个本源性问题,其学术指向在于探究法的终极本源。法的合法性是法之所以为法的内在根据,是法之所以被遵守的原因,是法得以良性运行的基础与前提。法的合法性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与法律实践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2.
贺欣 《中国法律》2009,(6):40-47,99
从加强制度建设和职业化人手,本文对比研究了中国一个城市基屑法院和一侗农村基层法院对最近司法改革的反应。本文发现,高度依赖地方政府的司法财政结构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极大地影响了两个法院的运作模式。为了收取诉讼费用,农村法院设法吸引潜在的诉讼当事人来打官司,即使它并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纠纷。制度建设和职业化的努力只能恶化已有的窘境。而对于城市法院,由于发达的和多元化的地方经济所提供的充分资源,其制度质量似乎在改革进程中有所提高,但同时它们也变得越来越形式化和官僚化,因为它们试图阻止一些疑难争议诉诸法院。通过展示由于中国转型中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司法官僚化所引起的司法改革的复杂状况,本文认为制度质量的提高本身取决于经济发展,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  相似文献   

13.
诉讼社会是社会转型和法治现代化的必经阶段,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快速融入全球化,中国已经进入诉讼社会。诉讼社会具有彰显公民理性和社会文明,彰显现代司法价值和公信,彰显法律与司法的公正性与确定性等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表征。在当下中国,诉讼社会在表征法律与社会现代性的同时,也存在司法机制扭曲、司法尊严和权威严重削弱、司法地方化倾向加剧、司法行政化日益严重、司法公信力缺失等现代性问题。随着中国司法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这些问题必将在司法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得到消解。  相似文献   

14.
ADR及司法ADR的迅速发展,对我国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建设具有启示与借鉴作用。本文在分析我国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所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建构法院附设调解的设想及在此基础上的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从而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有机衔接,使调审能够在分离的基础上有力互补。  相似文献   

15.
正诉讼社会是社会转型和法治现代化的必经阶段。这一概念表征一个社会呈现涉法纠纷急剧增长、诉讼案件层出不穷的态势。根据法律社会学的理论模型和统计方法,可以认定中国已进入诉讼社会。诉讼社会表征着法律与社会的现代性,也使中国司法呈现出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双重特征。第一,诉讼社会彰显公民理性和社会文明。人们越来越习惯于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利益主张和诉求,越来越寄希望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第二,诉讼社会彰显现代司法的价值和公信。诉讼社会的到来,使人民法院成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主渠道。第三,诉讼社会彰显法  相似文献   

16.
一、引言 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在我国通常翻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或可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指的是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ADR在其产生之初与法院进行的诉讼并没有关系。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在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在美国一些州的法院内附设了仲裁和调解等第三人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7.
现象与制度之间——司法建议的发生、价值及制度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建新 《法治研究》2011,(7):102-107
从发生学的视角看,司法建议产生于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和司法文化,当民众对法院的情感期待与司法独立的制度理性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时,司法建议能以一种柔性的方式缓和这一紧张关系。司法建议的产生对于提高司法效益、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价值。我们不能漠视司法实践中这样的"小问题",而应当从完善立法和相关政策着手,以实现司法建议从现象到制度的转变。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人民法院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事审判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现实需要,使人民群众便于接近司法并获得方便快捷的司法救济,同时也为了缓解有限司法资源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以提高诉讼效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下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下称《小额速裁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在全国90个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小额  相似文献   

19.
郑智航 《法学》2015,(2):63-75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越来越将司法系统作为国家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倾向于法院能够积极地扮演推动社会转型的角色。司法建议制度在核心功能、制度前设、生效机制、实施动力上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制度设计者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建议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让司法建议制度更有生命力,需要将制度基础建立在自治型司法理念上,强化司法建议权的公共政策形成权属性,由审判委员会承担起制作司法建议的主要职责,淡化考核机制对司法建议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20.
梁凤荣 《河北法学》2011,29(10):73-80
《尚书.吕刑》作为一篇言刑专文,其所蕴涵的司法理念,初步完成了从"神判"向"人判"的历史性跨越。《吕刑》篇所体现的两造具备、察辞于差、简孚有众、惟察惟法等诉讼制度,环环相扣紧密结合,不失为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基本程序保障,而其中关于哀敬折狱、惟良折狱、戒不勤、绝五过之疵等要求,更是司法者能够"中正"司法的必备素养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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