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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第六个问题,我是从一人公司想起的有人说一人公司跟今天的讲座无关,我想企业发展的历史很有意思。企业的发展历史从最早的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经过了合伙。两合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乃至于最近欧洲国家、美洲、日本出现的一人公司;一个股东独资并承担有限责任。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搞公司法更多一些,这个现象有人称之为“否定的否定”,但是却更进了一步。原来一个人出资办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经过历史循环,二千多年以后,一个人出资的公司又变成有限责任了。当然这不是我国,而以西方来说。有人说这是人性的高级回归…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  《合伙企业法》第8条规定,合伙人须为“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这一抽象而简洁的规定颇为让人费解。因为,在中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人应该是属于不确定的群体或个体,换句话说,哪些人应“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至少在今天还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本文仅就有关主体分别进行剖析。  (一)自然人是否承担无限责任  这一问题的解决首先是基于对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认识,一般认为“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得仅以某一部分财产对其债务负清偿的责任。有限责任包括质的有限责任与量的有限责任。前者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欠…  相似文献   

3.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的若干问题(下)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的若干问题(下)王利明各种关于改变责任形式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无限公司虽有其优点,但因为无限责任对投资者来说所承担的风险太大,并不能鼓励投资者进行广泛的投资。而且由于在无限公司中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一,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我国企业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又分为公司企业和非公司企业。由于企业形式的不同,其对外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也有所差异,法人企业成员承担的是有限责任,非法人企业成员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同时,无论是哪种企业,除了对外责任,都还有对内责任,因此,企业被撤销时,会呈现出多样的民事责任形态。探讨企业被撤销的民事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具有一  相似文献   

5.
顾敏康 《法学》2013,(5):80-86
公司法通说认为,公司与合伙企业至少有五个区分点:一是公司是法人,而独资企业与一般的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二是公司的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三是公司缴纳双重税,而合伙企业不缴纳双重税;四是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而合伙企业不具有此权利;五是公司行为主要由公司法规范,而合伙企业主要由合同规范。公司法及其他商业组织法在美国的近期发展显示这种区分正日趋模糊,由此揭示出公司法理论在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  相似文献   

6.
对公司立法若干争议问题的思考石少侠一、关于公司的类型。对于我国的公司立法究竟应当确认哪些公司类型,存在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实行“一种责任制度───有限责任,两种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是主张采用“两种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和无限责...  相似文献   

7.
法人财产权与现代企业制度卢莉芳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企业而非自然人企业的财产权,是法律确认的法人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统一的权利。就所有权的责任形式而言,法人企业的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确立法人财产权制度,目的是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建立法制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当务之急.公司是现代世界各国企业形态中最典型、最重要、最普遍的组织形式,其管理形式和经营方法为解放生产力提供了良好条件,促进了社会飞速发展.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且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公司拥有独立的人格.而公司的出资者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且不承担超出其出资义务以外的任何责任,这是公司的另一法律特征,称之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司区别于私营独资企业的根本标志.  相似文献   

9.
一、我国合伙企业法发展的历史进程 合伙企业是按企业投资方式与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划分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所谓合伙企业,是指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和完善,已经成为现代三大企业形式之一,世界各国对于合伙制度的立法也趋于成熟。然而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合伙企业无存在与发展的空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投资经营的放开搞活,民间投资的启动,合伙企业逐渐恢复发展起来。随之,我国的合伙立法包括合伙企业立法也开始起步。  相似文献   

10.
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德智 《现代法学》2005,27(5):123-129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公司责任与公司成员责任的分离,股东作为投资者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除了其投资之外的进一步的责任。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调动潜在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发展规模经济、促进公司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功不可没。有限责任制度有其客观存在的价值,但并非十全十美,这主要表现在该制度被不当利用而对债权人和其它利益相关者造成的损害,实践中各国多采用有限责任制度例外适用来补救该制度之不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存在诸多问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我国的有限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1.
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是一种较新的合伙形式,类似于英美法中的有限责任合伙,主要指各合伙人在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本前提下,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的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这一制度主要为了解决各类专业人士执业特点与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之间的矛盾、以及传统合伙的“人合性”与专业组织规模化经营的矛盾等等。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后,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被初步确立,在2007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被再次确认。  相似文献   

12.
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董学立 《现代法学》2001,23(5):80-83
一般企业法学理论认为 ,企业的成员团体性是其获得法律人格的基础 ,企业的成员责任有限性是其获得法律人格的特征 ,但企业法人人格和成员有限责任的法律目的性却对此提出了异议。  相似文献   

13.
韩光 《中国律师》2005,(1):49-51
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限责任合伙在英、美等国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合伙所广泛采用。据资料统计,到2002年底,美国已有5148家律师事务所注册为有限责任合伙,尤其是许多大型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发挥了合伙在经营管理上的灵活性特点,同时将合伙人无条件的无限责任变为有条件的无限责任,既有利于律师减轻执业的心理压力,促进执业律师拓展业务,同时又有利于吸纳合伙人的加入,扩大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而在我国,《律师法》虽然规定了合伙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之一,但其规定的“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  相似文献   

14.
独立人格的公司法人制度因只要求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受到投资者的极力推崇,因此公司迅速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主要的商业主体,这给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但这项制度为社会带来利益的同时其弊端也悄然出现,一味强调公司股东有限责任会有可能在有些具体的实践中导致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利益失衡,有违公平正义原则。所以本文试图探讨在确立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前提下,将股东的无限责任制度作为其有益的补充。  相似文献   

15.
恰当的立法模式是按企业债务承担方式将其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企业三种状态,这种划分方式有一定的中国特色,解决了非公司形式的众多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种类归属问题  相似文献   

16.
自1892年起,伴随中小企业投资者适用有限责任的强烈要求,有限责任开始向中小企业扩张:从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到一人公司,后突破法人和公司框架,再扩张到合伙企业。有限责任的扩张本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法理上,责任形态契约观、民主平等理论等也为其扩张提供了理论支撑。在有限责任积极向中小企业扩张的同时,基于中小企业信用客观较低、侵权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责任形态契约观对侵权之债不适用以及侵权法保护存在局限等原因,应当对有限责任进行一定的限制,即限制中小企业中有限责任对侵权责任的适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禁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条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公司对外侵权而股东应否对公司侵权之债承担连带责任.借鉴美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制度的演变历史,我们应当从《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股东重大过错、大规模环境侵权、产品责任、工作场所致癌物污染、掺水股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建立起有限责任为一般原则和无限责任为例外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18.
有限合伙不同于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其优势.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所承担的责任是非常特殊的,以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为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了表见普通合伙行为,普通合伙人也要承担与普通合伙从相同的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对于有限合伙人和交易相对人、第三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本文首先从仲裁员责任的一些模式谈起,分析了仲裁员责任豁免论、仲裁员责任论及仲裁员有限责任豁免论三种模式的理论依据,认为较好的模式是有限责任模式,且主要承担的是有限的民事责任。接着分析评价了我国仲裁员制度的相关规定。最后对我国的立法提出了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我们不仅鼓励海外各界人士来我国兴办各种合作事业,而且也欢迎他们来举办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单独占有,并由外国投资者自己负责经营管理的企业.它是一种完全私人资本的独营企业.除个人投资外,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还有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从法律上说,在我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外商在我国举办独资企业的特点是,我方有偿提供土地,收取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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