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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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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破产法》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系统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是在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1986年《破产法》)试行整整20年后面世的。一部法律试行20年并不常见,事实上,新《破产法》的起草工作于1995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巳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通过并颁布,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使人民法院得以及时、合法、正确地运用法律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坚决、彻底、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需要,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3.
《中国律师》2006,(10):88-8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共同构成我国市场主体的法律体系,规范着我国企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已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亟待需要修改和完善.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吸收和借鉴外国破产法中有益的法律制度,对我国破产立法完善提出如下若干法律思考,并企盼《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早日出台实施,以统一规范破产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它的实施,是对我国企业制度的深刻变革,同时,也必将对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产生巨大的影响。 首先。公司法的实施是对现行破产立法体例在法律上的挑战。 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立法是以企业所有制不同而分别制定的。1986年12月2日通过颁布,自1988年1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最高法院1991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贯彻《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  相似文献   

6.
今年六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新破产法弥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相当多的不足,但我认为她只是"半部"破产法。因为在新破产法中没有对国际破产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仅在第五条表明在破产的域外效力方面采取普遍主义与地域主义的折衷态度,有限承认了外国法下破产境内的效力问题,而对于破产中的诸多问题没有涉及。本文仅依据民法(草案)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以及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六稿中有关破产的二个方面进行不成熟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法学》1989,(7)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后简称国营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和实施,冲破了以往人们认为破产法姓“资”,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社会独有的法律制度,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的观点,第一次在我国这个长期以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土上试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立法上的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7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1991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一次司法解释后对该法进行的第二次解释,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对破产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完善与发展意义深远。为方便各地人民法院理解和准…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机构从1994年开始组织起草新破产法,历经十余年,总结原《企业破产法(试行)》经验与不足,借鉴外国破产法先进立法理念和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于2006年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七审议通过新《企业破产法》。新法解决了企业法人退出市场和企业重整的制度瓶颈,与市场准人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共同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石。  相似文献   

10.
破产制度是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必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石和法律保障,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企业深化改革取向,构筑整个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1986年12月2日公布,1988年11月1日生效,并於1989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颁布后开  相似文献   

11.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较1986年试行的破产法,是一次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在新破产法实行近一年后,本文从国外破产法体例对我们的新破产法的突破和不足进行分析,并且从法经济学角度,对破产法的契约产权理论的经济原理及实施成本收益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破产法体系是由198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199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所组成的。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民事和经济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处于成长中的破产制度也产生了新的课题,与外国破产法律体系机能比较,我国的破产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在制度方面,有以下值得探讨的地方:适用上.试行的破产法指明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民诉法第十九…  相似文献   

13.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和大家一起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笔者愿就企业破产法的几个具体问题作一粗浅论述,以求赐教。一、破产界限问题。目前国外大多以不能清偿债务为限,如日本、法国等,我国以什么标准作为破产界限呢?在企业破产法的草案稿中曾经提出过两种观点,一是以负债达到注册资金的一定比例为限;二是以负债达到自有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为限,如果我们采用前者,存在许多企业、尤其是老企业都没有标明自己注册资金的问题,即使标  相似文献   

14.
一、中国破产法的现状。中国的破产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86年12月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是与改革国有企业密切相关的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法。说它具有中国特色,是因为《破产法》只涉及国有企业的破产,有较多政府的介入行为。该破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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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7日,我国颁布了《企业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与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新法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增加了重整制度。重整程序不像破产清算程序那样。将债务人的  相似文献   

16.
关于重新修订《破产法》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依法破产”。实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石和法律保障,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和企业深化改革取向,构筑整个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新时期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处理运行规则,笔者认为修订《破产法》势在必行。 本文拟就现行《破产法》实施中的问题、成因及重新修订《破产法》应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谈点粗浅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自86年12月2日公布、88年11月1日起  相似文献   

17.
吴京 《法制与经济》2008,(14):14-15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较1986年试行的破产法,是一次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在新破产法实行近一年后,本文从国外破产法体例对我们的新破产法的突破和不足进行分析,并且从法经济学角度,对破产法的契约产权理论的经济原理及实施成本收益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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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确立是国家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本文就有关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上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一、关于适用法律问题。《民法通则》第一次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可因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此后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则使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该法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送审稿)》中,就破产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私人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一种或多种所有制成分的联营企  相似文献   

19.
破产别除权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3个司法解释(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配合企业破产法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最近业已展开。本期邀请几位资深法官对破产法适用中一些新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也希望广大读者踊跃参与,发表个人的真知灼见。  相似文献   

20.
优胜劣汰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必然结果,正可谓是“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企业退出市场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对企业破产进行规范的破产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破产法是继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后,第二次破产立法。新破产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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