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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表决权信托中的信托财产是表决权信托实践中急需解决的基础问题。本文分析了学界有关表决权信托财产的两种观点及其理论基础,指出了传统观点将表决权信托的信托财产认定为股权的不足,并得出了股权中的表决权也可以作为表决权信托的信托财产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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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财产依财产公示制度转移于受托人的财产管理委托,以受托人是否受制于委托人控制为标准,可分为财产独立管理委托和财产代理管理委托。财产独立管理委托系委托人为实现其某种目的与相关意愿,将其一定财产依财产公示制度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仅受委托人设立委托时表示于外意思管辖,但意思表示可能存在若干空白的财产管理委托。财产独立管理委托与信托具有同一性,其中委托目的明示的财产独立管理委托与明示信托具有同一性,委托目的默示的财产独立管理委托与默示信托具有同一性。中国的过去和现在都客观存在大量的信托实践,信托制度具有民法化的实践基础。对物权概念为信托制度融入民法典提供了理论基础;《加拿大魁北克省民法典》为信托制度融入民法典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4.
信托财产的破产隔离功能的发挥,根源在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信托公示制度是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充分实现的前提。笔者在分析我国《信托法》破产隔离功能缺失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建议,即明确信托登记机构;在我国财产公示制度框架内完善信托公示方式;修正信托定义,以立法明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5.
信托财产的破产隔离功能的发挥,根源在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信托公示制度是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充分实现的前提。笔者在分析我国《信托法》破产隔离功能缺失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建议,即明确信托登记机构;在我国财产公示制度框架内完善信托公示方式;修正信托定义,以立法明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6.
信托财产独立性制度是信托法中一项根本的制度,本文通过对信托财产独立性制度的价值的分析,来展现其制度厚实的理论基础,并且试图在对其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对信托财产独立性制度完善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贾林青 《法学家》2005,(5):81-90
原产于英国的信托制度,在信托财产利益与信托财产收益相分离的基础上,以其财产管理职能、长期规划性和适用空间的无限弹力性等特殊功能而被我国予以引进,但是,习惯于用大陆法系的法律理念来思考和理解民法制度的中国法律体系要接受充斥英美法系烙印的信托制度,其首要法律障碍便是信托财产上并存的双重财产权与大陆法系的"一物一权"原则的法律冲突.解决该问题的出路在于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突破传统民法体系寻找出路.即按照财产利益与财产归属分离的"二元论"思想设计信托财产权,确认其物权和管理权的双重法律属性,并赋予其组合性权利内容,让其服务我国的信托制度,推动社会经济的多样化发展.相应地,以信托财产权为核心,重新定义我国的信托制度,还其应有的法律本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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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与地区信托法均将目的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信托视为无效信托。对诈害债权信托在这些信托法中有的将它定性为无效信托,有的将它定性为可撤销信托,但前面一种定性更加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一些信托法分别将重要事项条款不确定的信托与诉讼信托规定为无效信托,但仅关于前面一种信托无效的规定具有实用价值,关于后面一种信托无效的规定则有悖于一种合理的价值观念。一些信托法还将受益人不合格的信托规定为无效信托,但因其为目的违反法律的信托的一种,故该规定无单独存在之必要。虽有立法安排的不同,但有关国家与地区信托法却均将返还财产确认为无效信托的法律结果。将讨债信托规定为无效信托为我国信托法的创新,却并不可取。  相似文献   

11.
我国已颁布了<反垄断法>,但该法对于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言之甚少.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反垄断法从诞生起就一直与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纠结在一起.我国未来必然面临大量两法交界面的法律问题.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欠缺,但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欧盟,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已经有丰富而全面的讨论.通过对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交叉领域的若干重要的基本问题的讨论,研究和参考大量的美国和欧盟的相关文献,希望对先进国家的细致观察能够有助于我国对于相关问题的理解和实践.  相似文献   

12.
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江帆 《现代法学》2007,29(2):84-90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所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以及民法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侵权人,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反垄断法着眼于权利人,以便防范知识产权的滥用。二者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  相似文献   

13.
从激励机制探讨知识产权信托交易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品只有转化为生产力才能体现其价值。我国传统的科技奖励制度不利于知识产品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知识产权的私法特性为视角,探讨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科技创新方面具有根本性,并指出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是知识产权交易模式创新的基础,而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交易方式具有成本高、风险大等不足,因此选择新的交易模式弥补传统交易方式的缺陷迫在眉睫。信托交易模式的应用是知识产权交易模式的一种突破。  相似文献   

14.
ROSS ZUCKER 《Ratio juris》1995,8(2):199-211
Abstract. In the history of liberal theories of property, the predominant model deduces a right to highly unequal amounts of property from a premise that the person is primarily independent and self-determined. But modem social theory, communitarianism and critical legal theory have generated strong support for an alternative premise of social self-determination of the person. These theories have not, however, adequately explored the logical implications of social personality for the justifiable degree of equality of income under property right. This study reasons a right to some significant equalization of income from a premise that the individual is socially self-determined. The supporting argument develops a different concept of social personality than found in prevailing social and communitarian theories. With regard to property,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conceptualize the formation of the individual by and within the system of economic relations. The personological premises are also developed differently from Marx's analysis, which overemphasizes the production side of the economy. The present analysis examines the individual in the consumption side as well. But in contrast to the subjective-individualist conception of the consumer in neoclassical economic theory, we will utilize a conception of socially self-determined consumer wants and self-seeking. This social-personological premise proves to have strong egalitarian implications for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under property rights.  相似文献   

15.
私法的重要目的与任务是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保护不动产财产权。在现代社会,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其行使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已成为人们共识。为此,各国私法在对财产权行使自由保护的同时,普遍加强了对财产权尤其是不动产财产权行使的限制,并不断提出更高层次的限制要求。在此过程中,应遵循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情势限制与容忍义务等基本原则。只有有限的自由与适度的限制,才能达到社会各利益主体间的平衡,并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相似文献   

16.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以外的无形财产权的范围都在日益扩大,探究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统归于知识产权体系的逻辑关联便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无论采用客体来源视角,还是采用客体形态视角,传统知识产权理论都没有对此进行充分阐述。知识产权体系同一性理论的构建回归客体非物质的逻辑起点,采用超越客体来源和客体形态的人的理性思维、意识活动视角,在知识产权类型化的基础上,构建由类型动态谱系和程度动态谱系组成的动态体系理论。  相似文献   

17.
标准专利权滥用的法律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淑华 《知识产权》2006,16(1):46-52
通过透视我国企业遭遇专利战的严峻形势,总结标准专利权滥用的具体表现,并剖析其产生原因,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限制标准专利权滥用的法律体系,并对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和制定有关专利和技术标准滥用的反垄断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性质的民事权利 ,与物权、债权、人身权既存在共性 ,也存在个性。从其共性入手 ,进而再探究其个性 ,以取得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全面认识。研究知识产权 ,应当以民法原则、理论为基础 ;基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传统民法理论和制度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知识产权 ,因此 ,还要适用特殊的理论和制度体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采取民事法律制度下制定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就是最好的例证。  相似文献   

19.
李勇 《时代法学》2005,3(5):55-60
确定信托财产所有权须考察信托财产流转全过程。参加这一过程的法律角色不仅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还有财产接受人。信托行为由财产管理和财产转移两个法律行为组合而成,相应形成信托财产经营管理法律关系和财产转移法律关系。信托财产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此三主体对信托财产均无大陆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财产转移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委托人和财产接受人。信托成立前,信托财产归属委托人所有,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归财产接受人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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