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3.
矿山企业作为国家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原材料与能源供应者,其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矿山企业弃置义务成为研究热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就是针对矿山弃置义务问题建立的,对我国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不足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角度入手,分析借鉴国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提出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9):40-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Z3)
<正>晋政办发[2014]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环境保护厅制定的《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9月)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依据环境保护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 相似文献
12.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0)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1]3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明确实施青山工程的各项责任,落实任务,强化措施,依法保护,加强矿山及其他已破坏山体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治理,现提出青山工程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矿山生态治理、封山禁牧和小开荒退耕还林为重点,以保护和恢复青山的主体生态功能为目标,运用政府调控手段,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严格落实矿山及其他已破坏山体的生态治理、封山禁牧和小开荒还林责任。调动林地使用主体实施矿山及其他已破坏山体生态治理和小开荒还林的自觉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14.
15.
一、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废旧矿山治理效率。废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进行以下步骤:一是废旧矿山基质改良。基质改良是废旧矿山修复的首要任务,主要采用表土覆盖、物理化学基质改良、生物改良、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二是废旧矿山植被再 相似文献
16.
1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
正甬政办发[2017]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矿山生态环境,加快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实现"环境修复、地尽其用"的治理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矿地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决定保证金制度存在的基本价值、运作模式、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方式以及取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程度。探讨保证金的法律性质要从制度产生背景和终局价值方面分析。只有明确其性质,才能理顺各种关系,为保证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1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2):23-26
重庆市财政局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财建[2013]292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国土局、国土分局):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维护矿区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