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1]6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1]4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畜牧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服务业委、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农信社、辽宁保监局《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确保我省生猪生产持续发展,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稳定市场价格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3.
鄂价工农[2009]184号各省管医疗机构,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农[2009] 65号)的规定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剂价格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鄂价工农[2009]  相似文献   

4.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6〕9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5.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04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及2005年工作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贵州政报》2013,(10):19
黔府函[2013]18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你们《关于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星[2013]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法窝、发耳、营盘、雨格、鸡场坪、滑石6个匝道收费站。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3年8月16日起至2043年8月1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7.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COD 减排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  相似文献   

8.
鄂价工农[2008]153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甲苯咪唑片等412种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鄂价工农[2008] 121号)规定,我省从6月10日起调整了412种省管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资料,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业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鄂价费[2016]63号各高等学校,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有关规定,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高校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相似文献   

11.
琼府办[2008]84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省政务服务中心定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从7月1日起,省发展与改革厅(含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  相似文献   

12.
《湖北政报》2009,(16):38-48
<正>鄂价工农[2009]104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关出版单位: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945号)和《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  相似文献   

13.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关于1995年全省物价工作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鲁价综发[2014]24号各市物价局,省物价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省物价局制定了《山东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山西政报》2013,(17):22-24
晋经信电力字〔2013〕436号各市经信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现将《山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物价局国家电监会山西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013年8月15日  相似文献   

16.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17.
<正>鲁价综发[2015]87号各市物价局,省物价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规定,省物价局重新修订了《山东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基准中,当事人同时具有两个  相似文献   

18.
<正>鄂发改价调[2019]31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单位: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湖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8]63号)和《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 64号)规定,经研  相似文献   

19.
<正>SDPR-2014-0460019鲁价费发[2014]6 7号东营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你们《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东价发[2014]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执行。二、本批复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  相似文献   

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经贸委、物价局关于改进和加强盐业管理意见的通知豫政办[1996]29号(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计委、经贸委、物价局关于改进和加强盐业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