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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3):2-5
<正>粤工信规字〔2022〕3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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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5,(6)
省政府有关厅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公益性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资金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公益性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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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5):59-63
<正>粤工信规字〔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广东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2023年2月8日广东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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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4):76-78
<正>晋财资环〔2022〕72号各市财政局、住建局,省综改区财政管理运营部、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有关要求,培育全省建筑业市场活力,助推建筑业企业提质增效,省级财政设立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制定了《省级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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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4):52-57
<正>粤农农规〔2023〕4号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渔港建设项目管理,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港建设管理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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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2009,(4)
湘财综〔2008〕56号HNPR-2008-12005各市州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30号),支持我省各市州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我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商省建设厅同意,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