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合宪性与宪法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法》 修改扩张地方立法权引起了合宪性争议。宪法对地方立法权的规定十分模糊,并存在很多空白,给国家立法机关留下了较大空间。《立法法》修改是立法者阐明宪法的不确定性、填补宪法空白的表现,形成一种由立法者发展宪法的模式。在规范意义上,地方立法权扩张在民主基础上扩大了地方自治。在功能意义上,它契合八二宪法鼓励实验的精神,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地方立法权扩张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是其发展宪法的理性依据。这个例证表明宪法通过民主机制发挥效力的路径。它构成了我们运行中的宪法。  相似文献   

2.
立法权及其宪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政体权力结构中的组成单元,立法权是对立法机关职权的一种概称;作为政体诸种功能之一,立法权是对创制具有法律功能的规范之权能的总称。与所有的公共权力一样,立法权作为一项主权性的由法律规定的权力,有必要接受宪法的规制,这种规制既是保护共和政体与发展民众福祉的内在要求,也是立宪主义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现代法学》2017,(6):13-19
《立法法》修改赋予更多地方立法权,改进了立法权的配置结构,推动了立法发展。宪法在立法权配置方面留下了诸多空间,宪法规定了地方政权机构的权力,宪法还为地方权力行使划定了边界。宪法规定了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鼓励地方开展立法实践的特征。宪法的这些精神、原则和规定引导和激励立法活动参与者通过修改《立法法》扩大地方立法权。宪法作为规则、程序和动力机制,是宪法控制立法过程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4.
任何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都享有请求独立的、不偏不倚的司法机关公正审判的权利。这一权利就是各国宪法上的裁判请求权。为保障人权,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应当以裁判请求权的保障为最高理念。在修改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今天,我们应当找出现行的民事诉讼立法在裁判请求权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新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公民的裁判请求权得以全面顺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论宪法解释程序中的合宪性推定原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宪法解释过程中解释者经常对违宪与合宪问题进行判断 ,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价值的平衡是宪政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根据宪法的最高性、权力分立与宪法秩序安定性原则 ,各国普遍采用合宪性推定原则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6.
李响 《法制与社会》2010,(28):11-13
宪法的稳定与宪法修改的时间尺度息息相关,目前各国关于宪法修改时间的规定都是实然层面上的,使得我们无法具体把握社会的进步发展速度,不能准确预测到宪法应在间隔多久后作出修改,因此应然层面上研究宪法修改的时间限制,即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修改宪法已经变得必要。  相似文献   

7.
立足于我国宪法司法化不能的语境下,在民事审判中,需要运用合宪性解释来解决一些私法主体侵犯宪法权利或违背宪法精神,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民事纠纷。合宪性解释不是宪法解释,而是法律解释的一种,也应是法官的一种宪法义务。合宪性解释本质上是一种宪法评价。本文拟就合宪性解释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条件,方法规则以及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性阐述,以期对相关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钱坤 《法学研究》2022,(3):67-85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地位是在历史变迁中逐步形成的,其具体呈现为三重面相的叠加。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不具有组织或职权一体性,二者之间的关联本质上是功能性关联。作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并非同质替代,而是有所分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若涉及重大价值决定,应当遵循全国人大的判断;在不涉及重大价值决定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充分自主地发挥其民主代议与协商的功能。作为宪法监督与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除能基于民主集中制开展政治控制型监督,还可通过宪法解释进行规范控制型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地位的三重面相,由国家治理需要、政体结构特点及不同职权间的张力共同决定,应以此为框架,厘清全国人大常委会诸项职权的外部边界与内在界分。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关于宪法解释的制度安排已由“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转向为“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一变化意味着启动我国解释程序机制的现实要求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因此,从学理上探讨我国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以及其何以完善与落实等问题就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我国目前可供讨论的宪法解释模式有四种,即立法型宪法解释、抽象型宪法解释、附随型宪法解释与独立型宪法解释。其中抽象型与附随型宪法解释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解释模式。鉴于抽象型宪法解释已开启了我国宪法解释之门,当下亟需启动的是附随型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该机制可在备案审查和由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中加以落实,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审查与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对相应宪法条款的内容作出解释,从而以此启动附随型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以便真正落实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0.
宪法与民法的良性互动,从来不是通过民事立法来塑造的,而是通过民事裁判来实现的。对1995 年至2015 年我国民事裁判的分析可见,宪法规范已经逐步进入民事裁判;对我国裁判文本的功能性分析可以发现,法院需要借助宪法上“自然资源所有权”和“国家保护公民人权”两个规范 群,在民事裁判中填补规范漏洞;对援引率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可知,通过政治动员来提高民众观念的宪法实施模式未能有效推动司法实践的发展,相反,法院的裁判立场成为了影响宪法实施的决定性因素。  相似文献   

11.
This article offers a new interpretation – the ‘constitutional constraint’ model – of the duty the Human Rights Act imposes on the courts to give horizontal effect to European Convention rights through the common law. The model requires courts to develop the common law compatibly with the Convention, but only where compatibility can be achieved by incremental development. We argue that models requiring more than incremental development are unsustainable; that deep constitutional norms compel the constraint of incrementalism, which is preserved under the HRA; and that by virtue of section 2 of the HRA, Convention rights function as principles rather than hard‐edged rights in this context. This further undermines the idea that the courts must strictly apply Convention rights and cannot allow them to be overridden by non‐Convention factors. The final section explores the nature of incrementalism in this context and the impact of the model on the doctrine of judicial precedent.  相似文献   

12.
刑法立法解释权的产生和发展,导致这一权力同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产生了冲突,使得刑法解释权力体制产生了新变化。现实中,刑法立法解释权同立法权之间产生了混淆,进而因为这一权力的混淆,类推性立法解释的溯及既往造成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侵犯。同时,由于解释对象和方式的混同,刑法立法解释权又同司法解释权发生运用的重合,深刻地影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司法解释权的格局。  相似文献   

13.
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关系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曹治国 《河北法学》2008,26(5):79-82
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民法是对宪法在民事领域的具体化;但宪法又是公法,与作为私法的民法有本质上的区别。与此相对应,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在性质、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别,但宪法权利功能的变迁又使其有影响民事权利发展的可能性。人权是整体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人权入宪为宪法权利通过其体现的人权价值影响民事权利提供了法律基础,尽管如此,两者仍是不同性质的权利,宪法权利规范不能直接用于调整私人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4.
胎儿利益的民事立法保护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和司法实践的难题,我国《民法通则》明确否认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使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缺失。当胎儿遭受不法侵害时,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其对加害人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显然违背了民法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不利于胎儿利益的保护。如果赋予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则与我国《民法通则》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应当充分借鉴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广泛吸收学者先进的立法建议,采取附解除条件的总括保护主义立法模式,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以强化对胎儿利益的民事立法保护。  相似文献   

15.
Netherlands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合并管辖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晋红 《中国法学》2012,(2):146-155
合并管辖既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法定管辖,也不同于应诉管辖或承认管辖。合并管辖的目的在于为诉的合并提供管辖上的程序保障,具有阻止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定效力,并能满足诉的合并类型发展的立法需求。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在管辖制度中增加合并管辖的立法内容,明确合并管辖的适用范围,合理解决合并管辖的适用与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冲突及变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潘德克吞立法模式为<德国民法典>所首创,并为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民法典制定所效仿.潘德克吞立法模式之所以被众多国家所效仿,是因为其概念化、逻辑化和体系化的优势可以补充大陆法系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不足.潘德克吞体系在21世纪的今天依然有其价值.我国在未来民法典的制定中应顺应传统,借鉴并采取潘德克吞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8.
立法责任引入我国宪政制度建设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责任制度是保证各位阶立法质量的预防性机制,也是为公民提供救济的一种制度性保障。立法责任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责任,其法理基础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立法责任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在我国的宪政制度中有必要引入立法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9.
宪法哲学:公民生活与宪法完善的有效连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宪法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宪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而公民的生活方式是它的妥善回答。故宪法不应高高在上,理应与公民生活紧密相连,而宪法哲学是连接两者的合适路径。宪法哲学能在公民的生活世界中找寻优良生活方式并推动正确的宪法规范的形成,促进宪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