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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郑板桥做潍县县令时,曾遇到一棘手的人情问题。该县一富家子因欺少凌弱被郑板桥捉拿归案,富家惶惶不安,便以重金请郑板桥的同科进士张先生前去说情。板桥摆酒款待,酒酣时,张老先生婉言表达相求之意。郑板桥一面敬酒,一面说:“仁兄,不瞒您说,板桥早知您的来意,您也熟知板桥的为人。我为官不才,上街时‘一不骑马,二不坐轿’(步行,谐‘不行’音)。”寥寥数语,既巧妙拒绝其无理要求,又毫不伤及同科之谊,实在令人钦佩。古往今来,凡是为官从政者,都会受到人情的考验。当今社会,就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他们或为亲戚邻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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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古籍记载,郑板桥爱吃狗肉。穷人送其一碗熟狗肉,他就以一幅字画答谢。然而那些达官权贵们就是送他百两甚至于两黄金,也不为之著一笔。郑本人奉行“作画用以慰天下劳人”的宗旨,颇有美名,广为传颂。有一年春游,板桥被一乔装为山野老臾的大盐商设下的圈套所骗。在其美餐了一席香喷喷的狗肉之后,即兴为“老臾”作了几幅字画。事后获悉真相,悔之晚矣。 掩卷沉思,郑板桥误为富商作画,不仅使其后悔莫及,也令世人为之惋惜。不过,这件事却显然给后人留下了教训,它警示人们:要警惕那些投人所好以求一逞的人。 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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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总难免有些遗憾,一些执法者也是如此。清代诗书画三绝奇才郑板桥在为官断案中,虽然“难得糊涂”,但也留下了一个终身难忘的“遗憾”。他在山东潍县任知县时,接了一桩田产官司。原告刘家是一户财主,状告王家把已卖给刘家的十亩地占着不给。郑板桥接了状子,传来原、被告当堂断案。原告先拿出写有争议田地尺杆弓步、卖价、中人、年月日的地约请郑老爷过目。郑板桥当堂审查后,没有发现破绽。而被告却没有地约,只称“是祖上所置,已经过几代人,地约早已失去”,且只管种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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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年,郑板桥57岁,知山东潍县,但已到仕途的晚期了。这年他给弟弟写信,悔恨此生走错了路,"早知今日,悔不当初"。令人有些不解的是,自古做官风光无限,何以郑氏反常理而"怨"之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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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喜欢听爷爷讲故事。爷爷没进过学堂,识字很少,但乐意讲郑板桥的故事,他讲"郑板桥是个清官,卸任潍县县官返乡时,只雇了三头毛驴:一头自己骑,一头载着装有书和笔墨的箱子,另一头让送他的伙计骑。伙计还小心地帮他带上一盆兰花,这就是全部家当"。我扬起稚嫩的小脸问"清官是个什么官儿?"爷爷停下手里的活计,指着桌上的一碗水说"清官就像这水一样清"。参加工作后,回家和爷爷聊起自己工作的事情,他凝视着我递给他的水杯,缓缓地说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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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手挽银河,公自大名垂宇宙;青山埋白骨,我来何处吊英贤!这是杭州西湖于谦墓上的一副对联,作者是明朝名臣王守仁。于谦(1398—1457)字廷益,明代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明代著名的民族英雄。1449年“土木之变”后,任兵部尚书,拥立明景帝,反对南迁;调集重兵,在北京城外击退瓦剌军。后英宗被敌酋也先(蒙古人)放回,发动“夺门之变”,夺回帝位,杀害了于谦。“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首以咏石灰为题的诗,是于谦写的明志诗,表现了他的高尚情操。他认为“名节泰山重,利欲鸿毛轻”,“但令名节不堕地,身外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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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广西最年轻的市长”之称的广西北流市原市长李水明,去年年底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与众多贪官夫唱妇随、同谋攫取钱财不同的是,他的“亮点”在于父母、妻子和同事的三道“防腐墙”都未能拦住其疯狂受贿的步伐,有关媒体报道:李水明担任领导职务后,父母经常用身边的一些贪官为金钱而走上自毁之路的例子告诫他:“贪钱只有死路一条”。他的父亲还特意写下“贪钱”两个字,用红笔在“贪”字上打了个醒目的“×”,让他铭记贪婪的恶果。面对正直严厉的父母,他当面点头答应,一转身又把严训抛到了脑后。妻子为守好“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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