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2.
3.
4.
5.
6.
7.
9.
10.
11.
12.
《贵州政报》2005,(9)
各市、州、地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服务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贵州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03]10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省引导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服务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引导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补助性资金,目的是调动地方和企业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引导多渠道资金对服务业的投入。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17.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报》2013,(3)
<正>二○一三年一月八日沪府发[201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相似文献
18.
19.
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9)
《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快我省公路建设步伐 ,加大贷款筹资力度 ,确保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公路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 0 0 1〕 2 0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 (豫政〔2 0 0 1〕 1 6号 )的要求 ,现制定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全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 ,为政府预算外收入 ,按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