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永佃权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永佃权制度渊源流长,在大陆法系国家呈现出勃勃生机,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物权性.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法律的抽象规定相背离,表现出的债权特征有明显的弊端.应当借鉴永佃权制度,改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永佃权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永佃权制度渊源流长,在大陆法系国家呈现出勃勃生机,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物权性.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法律的抽象规定相背离,表现出的债权特征有明显的弊端.应当借鉴永佃权制度,改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3.
农地使用权的界定及转让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缺陷决定了其必须物权化为农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我国物权立法应当在确立农地使用权制度的基础上 ,允许农地使用权转让。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一项独立征收客体,获得征收补偿提供正当性理论基础,然而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构造的理念是建立在债权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忽视对失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进行相应的补偿,这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产生了严重的偏差,并受其强烈冲击引发了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缺憾,亟须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进行制度化构建.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律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于其权能的缺陷 ,带来实际运作中的诸多混乱 ,暴露出立法上的明显不足 ,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本文剖析了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对建立新型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法理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确立永久农地使用权概念 ,明确农民对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自物权性质 ,建立相应的概念、权利体系、流转制度和责任机制等建议。旨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地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6.
现行农村承包地调整制度主要集中体现在我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及土地管理法中,同时还深受相关农地政策的影响。该制度既有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正面效应,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应以尊重农民合法权益为价值目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主体;遵循财产权的基本原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性,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制度;在现行制度框架内构建多元化的调整模式,使承包地调整制度能够真正遵循物权理念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7.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性与社会保障性之冲突与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目前的农地产权制度设计中,农村承包土地同时履行着生产资料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这导致了两者的内在冲突,同时产生了一系列负面效应。目前承包土地本身已经不适合继续承担农民社会保障的任务。正确的选择是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完全物权化,解除承包土地的流转限制。同时,在农村建立基金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8.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性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经济法意义上的物权,该种物权带有浓厚的社会保障性、身份性和社员性特征,我国社会结构的二元性特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呈现这些特征的制度根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性功能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朝信托制和股份制方向发展,政府宜通过立法推动农地征用从征用补偿制向征用产权制转化。  相似文献   

9.
家庭承包制下农地制度如何变迁,已成为一个亟待问答的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并不由于所有权主体缺位造成的,而是三个所有权主体之间关系错位、农民承包经营权内容不完整及其保护成本高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农村实际来看,笔者认为目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接近于债权性质;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又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途径不是实行永佃制和私有制,而是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权利的界定和保护来实现。  相似文献   

10.
“入股”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有着不同的内涵,只有入股合作社或公司才有讨论流转法律性质之意义。债权流转说所提出的避免农民失去农地、促进农民收入最大化、现行立法支持等理由均难以成立。物权流转说更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塑造成真正独立的用益物权。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之物权利用形式,实现更加灵活和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才能适应农业国际化、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之要求。  相似文献   

11.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尽管政策和立法均在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受制于各种原因,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仍然处于非常低级的阶段。日渐兴旺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由于缺乏法律的支持,则一直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因此有必要尽快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立法规制,并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2.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现实需求与可行性。但目前我国法律对其有着相当程度的限制.实践试点中也集中反映出目前法律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支持不足的问题。建议在立法上修改不必要的限制,同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出台金融扶持政策等多种渠道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设计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制度既要充分考虑我国农村的现实,又要保持相关规则之间的协调。“一户一宅”原则宜表述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进行必要的限制,但不宜作出绝对的禁止性规定,应当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转让。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宅基地使用权有其必要性,但必须予以限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制度,可统一采用“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的效力”的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宅基地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完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宅基地立法热点问题主要有:(1)宅基地能否继承问题;(2)宅基地转让问题;(3)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问题;(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问题;(5)农村宅基地使用期限问题;(6)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7)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15.
农地发展权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保护耕地、农民利益及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但我国缺失农地发展权制度。文章通过现行的土地法律制度和政策,分析了我国农地发展权缺失的表现、后果及原因,并探讨了建构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于现行法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了较短的期限,客观上会造成其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恒久性之间的冲突。而国家所有权优位等理念使得我国现行立法以“无偿收归”国有的方法解决这一冲突,这很不利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本文从传统“越界建筑权”及“主权利与从权利”的理论出发,提出了建立“法定续约权制度”以解决这一矛盾。  相似文献   

17.
农地所有权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我国目前的农地所有权制度存在许多缺失和不足,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主要障碍,理论界为此提出了许多的改革方案。我们应该在全面考虑农地所有权制度变革的收益成本、路径依赖、农民的心理、社会公平和稳定等因素基础上来理性构建我国农地所有权制度。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前提下,明确权利的主体,充实权能,分清国家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的界线。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税法规定房产税的缴纳主体为产权所有人。实践中对个人征收住宅房产税时,应考虑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予以扣除。考察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经验,我国房产税试点中有两种征税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将住宅的土地使用税合并至房地产税中一并征收;二是在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扣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值,同时对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土地使用税。  相似文献   

19.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享有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国家应该在土地补偿费中设立专项,依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合理的补偿。并通过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的方式,保障农民的这一权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