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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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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期待的十年磨一剑的《反垄断法》仍未正式出台。我国的行政垄断有国家公权力作为依托,其危害性尤其巨大,而且有蔓延趋势,所以反垄断法不仅要反经济垄断更要反行政垄断,我们需要《反垄断法》来对行政垄断进行有效制约,《反垄断法》应专设一章规制行政垄断,并且建立相应的执法机构以保证反垄断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2.
自2008年我国实施《反垄断法》以来,对各行业产生了深刻影响,也面临诸多问题.在Ⅸ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业的规范中,存在着“合理”与“不合理”的垄断区分问题,与行业法规的重叠问题,管制与反垄断的冲突等问题。对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之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虽专章对其具体表现形式作了较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但行政垄断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  相似文献   

3.
我国2007年出台的《反垄断法》对于银行业、保险业是否要适用反垄断法未作明确规定。从国外的经验看,将反垄断法适用于银行业、保险业是一个大趋势。在我国,银行保险业本身不属于可以保持垄断状态尤其是独占地位的行业。我国反垄断法应当有条件地适用于银行保险业,同时,对该行业的某些垄断行为如横向信息交换、协调等应予以豁免。  相似文献   

4.
行政垄断主要应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规制,其能够由反垄断法加以调整。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反映了开放社会中经济法本质的二元结构特征。刚出台的《反垄断法》在制止行政垄断方面乏善可陈。今后在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上,应摈弃偏见,提倡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5.
《反垄断法》是我国即将制定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我国经济领域中存在的行政性垄断是否全部应成为《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是一个必须廓清的重要问题。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领域中的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国情因素,加以区别分析和对待,不能简单地把行政性垄断全部视为《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反垄断法》出台,以求超越微观交易层面对市场关系及其竞争秩序加以法律调整。国外的《反垄断法》都有适用除外制度,即基于社会整体利益,在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中允许垄断组织和垄断行为存在,中国的立法也不能例外。适用除外制度贯彻了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公平兼顾效率的价值理念,存在着经济学、法学和政策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制定反垄断法时都有关于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内容的规定:限制竞争协议的垄断豁免、企业合并控制的垄断豁免、对外贸易的垄断豁免、特定行业、特定组织和人员的垄断豁免。结合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内容,学习他国的先进理念,为研究我国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适用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8.
行政垄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定时期发挥过比较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垄断越来越严重地阻碍市场因素的自由竞争。《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构成、形式范围、救济与责任等问题做了科学的规定,但利用美国后芝加哥法学派的经济分析法对我国《反垄断法》法条进行分析,就会发现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规制不足,仍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希望在以后的补充立法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以公共实施为主导的实施机制设置以及在私人实施机制设置上的不足,导致私人实施的效果并不明显,也制约了反垄断法的全面实施。《垄断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利于指导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反垄断法和发挥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作用,然而其在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制度创新方面仍显不足,未能有效回应我国反垄断私人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有必要以《垄断司法解释》的出台为背景,阐述我国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和民事责任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再对完善我国反垄断私人实施机制进行思考,以促进反垄断法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真正发挥实效。  相似文献   

10.
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发挥了积极的调控作用,如何适用反垄断法成为我们必须要认真思索的问题。我国对某些特定的行业,特定的垄断协议给予豁免,对于关系到国民命脉的一些自然垄断、国家垄断和知识产权的垄断给予豁免,但是相比西方国家,我国的反垄断豁免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不到位,认定标准不够仔细,适用范围的不够清晰。所以,加大监管和审查力度,完善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使豁免制度真正意义上发挥它的最大效果,以此不断完善反垄断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原料药行业垄断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国原料药行业整体呈现"五强四弱"的特点。运用"结构—行为—绩效"框架分析表明,在"五强四弱"市场环境中,原料药行业垄断多发生于进入困难的寡占型市场结构中,而这种市场结构极易诱发原料药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突出表现为共谋行为和排他交易行为,进而导致福利转移和影响制剂供应稳定;结构、行为和绩效三者之间也存在反作用,加剧了原料药行业垄断顽疾。短期看,应考虑通过《反垄断法》对原料药行业中的共谋行为和排他交易行为进行规制,但在此过程中《反垄断法》也存在类型化不充分、威慑不足和市场结构难以改变的困境。立足长远,克服原料药行业垄断需更加完善的竞争法治、更加健全的产业政策和更加智慧的监管制度协调发力。  相似文献   

12.
近两年行政垄断案件突然频发;新《反垄断法》修订工作中行政垄断是当中重点之一;有学者对行政垄断的范围提出质疑。2015年生效的新《行政诉讼法》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抽象性行政垄断也因此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但目前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规定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追责主体和权限设计不合理、抽象性行政垄断行为未全部纳入司法审查,以及行政垄断受害人没有获得赔偿的救济途径等。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行政垄断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相似文献   

13.
垄断协议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竞争秩序的经济行为,为我国《反垄断法》所明确禁止。而现实经济中的垄断协议却具有形式多样、内容模糊及涉及领域广泛等特征,因此,尽管我国《反垄断法》明定了垄断协议的三种典型表现形式,但仍需要确定更为明确的认定标准,从而提升司法实践中垄断协议认定的精准性,有效地消弭垄断协议,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14.
行政垄断在主体和原因、表现形式上与经济垄断有质的区别 ,《反垄断法》难以规制行政垄断 ,应以行政法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构成横向垄断协议。虽然我国在《反垄断法(草案)》中将其确定为垄断协议的一种,但《反垄断法》中却没有正式写入。我国并没有将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行为适用《反垄断法》的先例。应当设立串通投标案件移送制度交由反垄断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同时确立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此类案件的执法权。串通投标规制的立案标准上,可以由发展与改革部门根据招投标的金额、关涉的公共利益因素等适当地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反垄断法协调垄断和竞争的关系具有特殊的意义。笔者针对我国新颁《反垄断法》,并结合国外的成功立法,从一般分析、价值取向、立法体例、适用范围等多角度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进行分析,以期能更好的指导我国反垄断法的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17.
通过挖掘《反垄断法》立法“无能”的根源,继而从行政垄断行业的表现分析行政垄断成因,再通过全局分析其弊端并提出解决之法,最后以立法期待作结,剖析了行政垄断对《反垄断法》造成的恶劣影响。  相似文献   

18.
一、反垄断法(一)商务部官员谈反垄断法四大看点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该法将于近日正式颁布,自明年8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尚明认为该法有四大看点。看点之一:确定三大反垄断制度。尚明说,反垄断法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确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三大支柱,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此外,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即行政性垄断行为也作了禁止性规定。相应地,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反垄断法确立了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经营者承诺制度等,明确了我国反垄断法基本法律框架,为今后更好地执行法律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9.
一、引言 我国<反垄断法>第1条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显然,预防和防止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的基本目标,但<反垄断法>对某些垄断特别是行业垄断又予以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反垄断法>第7条就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这就对某些垄断行业的存在赋予了合法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20.
从我国渐进式改革入手分析我国竞争法的双重性,一方面是作为规范市场秩序和市场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具有经济社会基本法的性质,而另一方面,社会中大量存在的行政垄断又是《反垄断法》不能进行规范的,这构成了我国《反垄断法》不能出台的原因.本文从分析竞争法的双重性入手,提出了在双重性条件下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存在着的误区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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