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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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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合规制度改革试点的阶段性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性质上讲,合规考察具有负担性,不能轻易在个人犯罪案件中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及《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共同决定了,重罪案件不宜适用合规相对不起诉程序.从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再犯可能性两个角度讲,漏罪或行政违法都不是绝对排除合规相对不起诉程序的因素,但其划定了合规考察案件的罪名范围.在程序路径上,暂缓起诉协议路径暂不宜采用,但其功能可以被刑事合规协议合规监管协议合规承诺等实践方案所替代.检察建议后置模式对于合规的激励作用较小,可以适用于罪行极其轻微的小微企业犯罪案件.量刑激励是促进企业合规的重要方式,因合规与刑罚的内在关联,即便是非试点单位也可以践行这种合规激励方案,但量刑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不能滥用量刑激励制度.挂案清理与合规激励的双重目的可以通过存疑不起诉+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企业合规检察意见的组合方案达成.  相似文献   

2.
企业刑事合规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实质上的一致性,体现在认罪悔罪乃至认罚上。如果没有这一点,检察机关就不能允许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从美国暂缓起诉制度来看,也坚持了以认罪乃至认罚为前提这一要求。应当将企业刑事合规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进行制度设计,因为《刑事诉讼法》第15条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本身就适用于单位犯罪主体。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重新出台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解释,明确企业犯罪主体的认罪认罚从宽之适用程序,解决涉案企业重罪适用合规改革的难题。同时,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适用于单位犯罪主体和自然人犯罪主体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条件、第三方监管与评估作出规定。按照这一思路,就无需修改《刑法》,也遵循了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内在系统性。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主导下的企业合规制度被定位为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其本质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该制度需要在整个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内对其未来制度架构和实践路径进行统筹设计。传统刑事诉讼程序制度难以“供给”企业合规刑事司法制度之所需,亟待探索企业合规刑事诉讼程序。企业合规刑事诉讼程序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框架内对企业进行纾困、预防和惩罚的专门程序。参与主体在构建企业合规刑事诉讼程序的实践过程中,应该切实践行司法协商理念、合规有效性理念和协同司法理念,以制度为逻辑主线,实现企业合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生命力、执行力、凝聚力和引导力与企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法治化均衡适配、同步一体的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4.
涉案企业合规适用范围是涉案企业合规制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决定了合规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我国试点改革期间,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合规案件适用范围进行了一系列本土化改造,在此过程中,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涉案企业合规能否适用于小微企业,涉企犯罪自然人、重罪案件等问题仍存在诸多争议,对此,必须在借鉴域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围绕涉案企业合规适用的企业类型、对象、案件范围和条件进行整体设计。  相似文献   

5.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稳固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结合司法个案督促企业进行合规建设,是落实党中央要求、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客观需要,在审查起诉环节开展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制度探索,既可以实现与公安之间的互相制约,也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合规不起诉本质上是犯罪预防,是犯罪治理的非刑罚处遇,能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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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被侵犯却不能及时救济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2014年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对此进行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救济范围不清晰、救济程序复杂和缺乏确定性以及救济责任分配模糊、追究责任缺乏力度是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救济机制没能有效运作的重要缘由。因此,从内涵与外延明确救济范围,从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厘清救济程序以及从明确性和有效性强化救济责任这三个层面着眼是完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救济机制的有效路径。从长远看,处理好公检法、司法权和行政权、监督与救济这三对关系对于治理包含这个问题在内的类似刑事诉讼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8.
企业合规试点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对于引导涉案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及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由于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亦未通过上位法加以规范与明确,实践中也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企业对合规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为视角,论述了涉案企业在主体资格、涉案税额、合规整改及行刑衔接适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就现存问题提出了见解。  相似文献   

9.
我国企业刑事合规试点改革主要是由外部力量推动的、自上而下的、检察机关主导的,具有预防企业犯罪和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政策面向。当前,企业刑事合规可纳入刑事政策的范畴,藉由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学之间的目的管道进而影响到刑法规范的解释与塑造。当前立法的缺失和实践的保守,导致合规刑事激励不充分,亟待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发掘刑事合规激励的理论潜力、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尚在探索,刑事合规适用对象、激励机制、制度目标等顶层设计问题,既需要结合我国发展需要,也需要契合刑事法治深度,从而促进实践走深做实、刑事合规制度化。  相似文献   

10.
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近几年,国家出台的对民企进行刑事司法保护的政策已初见成效。当前,只有及时对民营企业刑事司法保护政策的正当性予以阐释和回应,并将其融入刑事法律制度予以法治化,才能令其从根本上得到社会认同,进而稳定预期、树立信心。对民企的刑事司法保护可以通过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以实现。认罪认罚是对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从宽保护的正当基础,合规是企业认罪认罚的高级形式。企业合规为民企刑事司法保护的正当性提供了制度回应:合规不仅有利于预防犯罪,而且有利于调查和惩罚犯罪;以合规为核心的企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企业改过自新、合规经营,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1.
企业合规作为一项重大法学前沿交叉课题,得到我国刑事法、公司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以合规在中国的引入和理论调适为主题,我国学者主要从企业合规的性质与功能、公司合规治理的理念与结构、企业合规与行政监管模式、企业合规与单位刑事责任、企业合规引入公诉的方式等五大板块展开学术研究和争鸣,业已产生一批重要理论成果。在未来,企业合规研究需要一次法学方法论上的转型,以比较法研究为主线的介述性研究和以提出制度改革建议为目标的对策法学研究可告一段落,从本土合规改革经验中提炼中国化的原创性合规理论,将成为企业合规研究的主要学术增长点。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的企业犯罪数量呈增长状态,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犯罪形势更加严峻。鉴于当前民营经济本身具有的重要性与脆弱性双重属性、在刑事合规领域适用检察不起诉权的有利契机以及刑法对于企业经营行为介入的强制性与有效性,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刑事合规评价的落实,帮助构建我国刑事合规制度。基于检察实践的经验,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协商性与其强制措施的轻缓性、发挥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来促进刑事合规制度与相关落成制度的衔接,并推进刑事合规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近年来企业合规不起诉已经大规模开展,亟须对适用不起诉的企业合规计划进行监管。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应当是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条件和后续工作。域外一些国家在处理企业合规案件中大量利用不起诉和可撤回起诉机制,通过比较研究,归纳得出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估、内外部独立监督体系设置以及合规补救措施的成效性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框架。我国应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现实合规监管探索,重视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我国构建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可以从提高检察建议的约束力、增强内外部监督体系的独立性和加强合规成效评估的检察主导性三大路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事合规是我国司法机关当下治理企业犯罪的重要探索,在不同国家的司法环境下刑事合规的内涵和效果也不相同.刑事合规想要达到修正企业治理缺陷、消除企业犯罪因子的目的,就必须与我国的单位犯罪制度相联系,为企业在合规计划下的出、入罪提供正当依据.同时,刑事合规也影响着我国单位犯罪制度的重新塑造.单位意志理论在司法适用中的不统一、...  相似文献   

15.
民营企业合规过程中,被发现有相同性质的“过去违法行为”未作处置,对企业合规不起诉不生影响。这是因为,“过去违法行为”与犯罪分子的认罪认罚并无挂钩;从违法行为的时间、次数、主观方面等可以判断出行为人再犯可能性较弱;行政合规的程序激励模式和重罪案件合规不起诉的法理基础,决定了重责案件有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空间。  相似文献   

16.
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中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具有重大意义,但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缺位使涉案企业合规的推进遭遇困境,为此,有必要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纳入单位犯罪体系。与此同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秉承的“放过企业,严惩责任人”理念与传统的单位犯罪理论之间存在紧张对立关系,为缓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采取将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加以分离的二元化处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案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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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在控辩审刑事诉讼格局下,肯定值班律师辩护人诉讼身份的应然定位是实现认罪认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的保障,也是认罪认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正当性基础。文章在论述这一正当性的基础上,从界定值班律师诉讼身份、明确介入时间、强化诉讼权利及保障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9.
国家主导的刑事诉讼的方式因其严厉性对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震慑力,然而其所造成的负外部效应亦不容忽视。美国的审前转处协议制度对于解决该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其在起诉与不起诉之间第三条道路的设计实现了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统一,然而该制度仍然存在着适用对象不平等、检察官的权力过大等局限性。借鉴美国的立法司法经验,以我国认罪认罚制度为基础,尝试构建企业审前转处制度,从而在发挥制度分流以及制度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发展。  相似文献   

20.
美国审前考察制度是指在审前对被告人进行一定期限的考验,以非监禁的方式矫治被告人,对改造效果良好的被告人免除定罪的审前分流制度。美国审前考察制度目的在于促进恢复性正义和特殊预防功能的实现,缓解因大规模监禁所造成的司法负累。中国现阶段存在轻罪化时代刑法谦抑性原则难以保障、司法案件压力过大难以疏解等问题,缺少可以使免除定罪与教育改造效果同时实现的刑事制度。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借鉴美国审前考察制度的有益成分,将中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前考察制度。具体而言,主要应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前提,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基础,并扩充适用主体、适用罪名的范围,引入多机关参与,明确考验期内多种考察形式和建立存封犯罪记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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