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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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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人员常常会遇到诸如口供前后不一致,同案人口供,以及只有口供而无其他证据证明的事实等等情况。应当赋予口供多强的证明力、单独口供能否被采信,等等问题是检察人员必须面对和判断的。口供应当具有完整、独立的证据价值。我们不能因为对刑讯逼供的憎恶和恐惧,就否定口供的独立性和贬低其证明价值。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单个(口供)证据的价值,特别是在证明案件事实某一方面的(充分)证明作用。  相似文献   

2.
口供证据补强规则是指对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或主要事实的有罪口供,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口供证据补强规则由被补强的口供范围和对象、用以补强口供的证据、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四个方面构成,当内在构成达到完善的程度时,口供证据补强规则就能够发挥保障口供真实性、防止误判和防止过分倚重口供、保障人权的功能。但是,我国的口供证据补强规则存在很多问题。在理论上,对被补强的口供范围和对象、用以补强口供的证据、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等规定不明确。在实践中,缺乏适用口供证据补强规则的指导和标准。基于口供证据补强规则存在的问题,应当从明确被补强口供的范围、明确口供补强的对象、明确用以补强口供的证据、明确补强证据的证明程度四个方面完善口供证据补强规则的内在构成。  相似文献   

3.
口供作为一种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具有其他六种法定证据所无法超越的优势,但口供的特点又导致翻供现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时有发生,翻供现象在余祥林、赵作海等错案曝光之后,日益引起司法实践部门的重视。2010年5月,两高三部出台了“两个证据”规定,在新的规定下如何正确对待翻供问题,才能既发挥口供的作用以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又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实现诉讼效益?笔者结合自己在司法实践中总结的部分感性认识和经验,分析研究刑事诉讼领域的关于证据的理论,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对于“两个证据”规定后翻供问题的对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提出在立法和制度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一、正确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正确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审查案件的一个关键环节。对犯罪嫌疑人前后口供的变化、变化的原因、辩解是否符合逻辑符合常理等要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正确判断,为间接证据的正确运用做好铺垫。二、审查间接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由于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间接的,除了注意间接证据来源合法性、验证方法科学性、人的辨认、表述能力等方面的审查外,还要分析该证据赖以连接事实要素的推理及其前提,前提要正确、真实、客观。另外,对某些存在或然性的间接证据,应努力补充证…  相似文献   

5.
奚玮  田圣斌  余韵 《理论月刊》2005,(12):116-118
口供的价值不容否认,但口供的价值是有限的,即使共犯口供也是如此。对于口供既不能轻视,也不能轻信。我国应当确立不受强迫自证其罪、非法口供排除、补强证据、先调查其他证据后调查自白等证据规则,以保障口供在处理案件中应有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口供证明力是指评价口供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度,是法官裁量案件的主要依据。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对进入审判程序的口供证明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有些口供尽管符合证据合法性的要求,但证明力并不强。一些案件常常因口供的证明力问题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致使诉讼效率降低,甚至败诉。调查发现审讯阶段的做法对口供证明力有较大影响,具体表现在审讯人员自身的素质、口供本身的内容、对主观要件的证明以及是否及时固定口供等。建议从审讯环节入手,强化审讯人员的证据意识并提高其讯问的专业水平,讲究方法,灵活运用审讯策略,同时探讨运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作为辅助手段提高口供证明力的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7.
目前投毒杀人案件证据调查需在三个方面改进 ,一是更新证据调查意识 ,修正认为投毒杀人案件都具有激化杀人的因果性、作案人以女性为主、查明了案件事实也就是证明了案件事实等三个认识误区 ;二是提高人证调查技能 ,纠正目前询问取证缺乏广度和深度、重口供的获取轻口供的固定、提取检材不够规范等问题 ,改进鉴定方法和手段 ;三是完善物证调查方法 ,改变目前物证调查方法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针对性不强、取证带有盲目性 ,物证的保管固定不够科学合法等现状。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一切案件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明确了口供在诉讼中的证据地位.口供因其不稳定、不确定、不可轻信等特性使其在诉讼中只能是一种次要的、辅助的证据,不能成为对被告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当坚决克服以往的办案习惯,杜绝依口供查找其他证据的错误作法.  相似文献   

9.
“供”是口供, “证”是其他证据及其证明.供与证,需有较客观的参照物,以确定证明方向.实物证据中,有人的主观认知;言词证据中,有接近案件的事实线索.它们都有人为因素.供证一致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供证完全丝丝入扣,违反认识规律.先供后证的口供通常具有真实性,证明力较高.先证后供的口供,一般具有引供诱供的风险性.考察从案到人、从人到案等模式中的供证情况,辨析其供述与物证的证明方向.人证、物证都需有逻辑方向,都与侦查员的业务能力有关.先证后供的风险,在轻信已有证据;先供后证的风险,在轻信或不信口供,都不去查证.供与证的中间环节是“查”,有查才能证.  相似文献   

10.
《监察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监察证据具有进入刑事诉讼的资格,但是该证据能否作为最后的定案证据还需要看它是否具备证据能力。现行《监察法》并未对证据的审查制定相关细则,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完善法庭对监察证据的审查对查明案件事实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言词证据是监察案件的主要证据形式之一,但在获取言词证据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故而需要加强对言词证据的审查。应当在刑事诉讼中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要建立调查人员出庭制度,重点审查被调查人口供的自愿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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