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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目前.世界多数国家关于精神病人强制住院的立法都直接与广义上的监护法律相联系。监护制度在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精神障碍患者的身心安全和提供必要的住院及医疗措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关于精神病人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较为简陋和滞后,导致了实践中,特别是在涉及民事强制住院措施适用时,很多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和健康权益并没有得到有效照管,甚至受到严重侵害,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和诉讼也日益增多。在此试图对我国精神病人民法监护制度进行解构分析,以期为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精神病人监护制度和维护精神病人健康权益提供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精神障碍患者屡屡暴力侵害他人和社会,目前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刑法》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必要的时候应当强制治疗。实践中强制医疗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强制医疗立法、执行主体、解除、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问题。完善强制医疗立法、明确强制医疗执行主体、畅通强制医疗出口、建立强制医疗费用区域结算机制有利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3.
《司法业务文选》2012,(37):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共七章八十五条,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等作了规定。解读一:解决当前精神卫生突出问题纵观精神卫生法,其在立法思路上主要体现了五点:一是立足现实,解决当前精神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二是  相似文献   

4.
针对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了行政管束、保护性医疗措施、强制性协助等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强制执行。但相关法律在行政强制的设定、类型、适用条件等问题上仍存在诸多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和概括性条款,给实践带来了各种问题。基于精神卫生领域的特殊性,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权益需要更强程度的保护,这也是精神卫生立法完善的价值基础。  相似文献   

5.
对于未危害他人或社会安全的精神障碍患者,如果其临床症状严重,可能会严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生命的,应当采取强制医疗(住院)措施,但对这种强制医疗措施应设置进行特殊的程序限制,以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人权及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反思精神障碍强制医疗的“危险性”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很多国家精神卫生立法在强制医疗人院标准方面都适用了“危险性”原则,我国《精神卫生法》也在其列。然而,“危险性”原则是基于三个错误的假设,因此实际上“危险性”原则可能会增加精神疾病对患者的伤害和较大程度增加社区危险的风险。本文呼吁参考Large及Richardson的观点及美国部分州与苏格兰精神卫生立法的实证经验,在“危险性”原则基础上补充“拒绝治疗的能力”评定作为精神障碍者强制医疗入院标准。  相似文献   

7.
了解《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的变化,以及医护人员、社区居民、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属等相关人员对精神卫生热点问题的看法,为制定媒体应对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在江西省和广东省对115人进行了12组小组访谈,包括医务人员6组、社区居民4组、患者及其家属2组。结果:有近一半的访谈对象没有听说过《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加规范,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更加重视精神障碍的康复和管理。有42人认为社会上依然存在歧视精神障碍患者的现象,歧视的原因为"担心受到伤害"。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就医"问题,有4人表示不应该强制就医;5人认为必须强制就医;30人认为要区别对待。大部分访谈对象对心理咨询机构持肯定态度。大多数访谈对象认为医生应该为精神疾病患者保密,31人认为应视病情而定。结论:《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加大《精神卫生法》的宣传力度,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强化媒体的正面宣传和报道,正确引导公众认知;完善配套政策,促进《精神卫生法》的落实。  相似文献   

8.
以徐武被精神病案为例,近些年媒体报道了许多不是精神疾病患者的公民被强制收治到精神病院的事例。"被精神病"体现医疗鉴定以及精神卫生立法中的问题。关于强制收治中央立法缺位,地方立法无法全面覆盖。一部完善的《精神卫生法》急需出台,避免继续出现"被精神病"。  相似文献   

9.
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虽然从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对精神障碍人的强制医疗制度,但是对适用条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鉴于此,刑事立法应当明确规定适用强制医疗的实体条件是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并且具有再度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危险性,具有强制医疗必要性的精神障碍人;在程序上,强制医疗应当由法院宣告,由公安机关送往安康医院或普通精神病院治疗。  相似文献   

10.
王姝 《江淮法治》2012,(21):42-42
从1985年到2012年。走了27年艰辛立法路.我国首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法律精神卫生法。终于出台。10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42票赞同、1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  相似文献   

11.
论《精神卫生法》的自愿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更好地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确立了自愿原则。该原则渊源于私法领域的自愿原则而又与其不同,是在知情的条件下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单方接受自愿。它回应了要像人一样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彰显了精神卫生法的福利法本质。它包涵自愿诊断、自愿治疗和自愿出院三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子原则。非自愿诊断、非自愿治疗、非自愿继续住院治疗只是自愿原则的补充,此种例外旨在寻求患者精神健康权与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非自愿收治,应注意保障患者的人身权利,尤其是合理程序保障的权利。比较分析国际上的各国立法,在收治程序各个环节上,均须体现出对人权的保护,其主要问题有:制定强制收治的标准、送治主体、收治主体、初步裁定的步骤和时限、对初步裁定的救济、法律代表人制度、司法审查的介入(或独立第三方的介入)、危险的证明、避免无限期拘留而进行的后续定期审查、患者方获取信息的权利保障、上诉等。我国应坚持程序正义原则,借鉴国际上先进立法经验,弥补我国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收治程序设计的立法漏洞。  相似文献   

13.
钱晓萍 《时代法学》2014,(4):111-116
在国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关"国家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理论争论旷日持久,但终因各方观点不一而予以回避。学者对该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主权与国家的对世义务、国家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合法性、集体犯罪和集体惩罚的合法性、实现国家犯罪刑事责任的可行性、国家作为抽象实体有无犯罪意图、国家责任的性质六个方面,分为支持与反对两种观点,彼此针锋相对。基于国际政治现实与国际法治追求的考虑,为了有效遏制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在国际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中出现以"政府犯罪"代替"国家犯罪"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14.
信用的权利化及其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信用权利化的提出有着特定的立法背景。通过对信用法律调整历史沿革的考察可以发现,信用的内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最初关注主体在伦理道德方面信守承诺的情况,扩展到主体的综合经济能力。现代民法对信用的调整以社会对主体的信用评价为核心,信用作为社会对主体综合经济能力的评价,已非主体性要素,且已从“内在化的伦理价值”外化为“客体化的人格要素”,成为一种具有典型性、独立性的人格要素。因此,有必要也能够将信用权利化为具体的人格权,以确保民事主体获得客观公正的信用评价。  相似文献   

15.
刘力菲  刘腾 《行政与法》2013,(6):103-108
发生在2011年的渤海湾溢油事故,暴露出我国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严重缺陷。本文在分析国际公约、国内立法及钻井平台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钻井平台油污损害赔偿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在立法形式上,应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在其确立的框架下制定具体规范钻井平台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问题的《油污法》;在制度内容上,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并通过保障受害者的知情权等为其民事求偿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6.
李霞 《政法论丛》2014,(3):72-79
我国2013年5月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以“精神卫生法”命名,这一称谓无法涵盖该法的全部规范、立法目的,容易将该法的社会法性质误解成行政法,还可能影响法的实施,与其他国家立法称谓的变化趋势相脱节.因此,基于明确立法目的,保护精神障碍者基本权利的社会法性质,顺应当今全体国民的精神健康追求,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等因素,我国现行“精神卫生法”宜正名为“精神健康法”.  相似文献   

17.
《精神卫生法》对于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社会安全防卫作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其不仅能为精神病患者和监护人提供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救济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同时能够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众人身安全.在对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制度设计及作用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正确辨析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实施主体以及管理模式、并对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实施主体、要求、委托主体等有关内容进行阐述,以期为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8.
李建明 《法学研究》2011,(4):148-168
不需要得到相对人自愿配合而直接实施的侦查措施为强制性侦查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具有正当性,同时也具有侵害公民基本权益的弊端。为避免或减轻强制性侦查措施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需要通过法律规范强制性侦查措施,同时需要加强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目前我国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严重不足,对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局限于对逮捕等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大量强制性侦查措施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规范体系,同时也有赖于检察机关改革、优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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