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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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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之法律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随着各小区业主大会的陆续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位也越来越明显。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业主委员会只有权利的规定,却没有规定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现实中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利,侵害业主利益。本文建议设立监事委员会以制约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设立相关的配套监督机制,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2.
在物业管理自治组织中,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对于维护业主们的共同生活秩序,协调彼此之间之利益纷争,真正实现业主自治管理目的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目前我国业主委员会在运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就此笔者提出相关法律完善思路。  相似文献   

3.
业主委员会是随着我国城镇住宅区建设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生事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初步构建了我国业主委员会制度。但由于我国业主委员会制度发展较晚,立法不完善。实践中尚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对现行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4.
闵敢 《法治研究》2012,(11):80-85
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纠纷越来越多。业主委员会难行职权、怠行职权、滥行职权现象普遍,症结在于民事法律责任缺失。本文认为,将业主委员会定位于非法人组织,是确立业主委员会法律责任的基础。应完善业主委员会的民事法律责任,按照非法人组织的运行规则构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体系,建立激励机制以实现责、权平衡,建立监督机制以有效追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概念是理论构建的逻辑基础。在我国物业管理的法律制度与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学界对业主委员会的定义一直重视不够,本文试图结合《物权法》,对业主委员会的概念进行分析,以期为深层次研究相关问题作铺垫。  相似文献   

6.
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制度完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陈雯 《政法学刊》2003,20(5):39-41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物业管理在法制化进程上又迈向新的一步,但该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定尚未明确。业主委员会既非法人,也非社会团体等经济组织,其权利来源于全体业主的授权,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实施业主对物业的自治管理,应确立业主团体的概念以理顺物业管理外部关系,参考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薪酬制保障业主委员会对内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7.
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探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胡智勇 《法学杂志》2005,1(3):68-70
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在实践中被大量否定和限制,造成业主权益保障的困难。本文认为,基于现实需要应认可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并着重从理论上对此观点进行了分析论证,以期司法实践早日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8.
李江 《中国律师》2012,(5):60-61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建设、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的社会职能逐渐向社区转移,作为代表业主利益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这种新型的管理服务模式开始出现并逐渐被接受。作为一种新兴的小区管理模式,业委会当前在其成立、运作、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在此对业主委员会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若干完善建议。一、业委会在实际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  相似文献   

9.
徐晨 《法制与社会》2010,(4):185-185
以业主委员会为原告起诉维权是近年来物业纠纷中的新型疑难问题。本文从现实案例出发,分析业主团体的性质及其民事主体资格,针对现行立法中对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问题规定的空白,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制度,虽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但上述规定仍不够完善和明确。本文以一起备案纠纷行政诉讼案件展开,就有关业主委员会备案性质、备案的法规依据以及备案是否具有可诉性等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目前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此也一直存在争议,造成司法实践处理的结果各异.本文指出从实体法和程序法角度的分析来看,业主委员会应当属于其他组织范畴,赋予其民事主体资格,但这需要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作出限制。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立法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的物业管理实践中,也一直存在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权、责、利不清等诸多问题;因此,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行正确定位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本文参考国外的相关立法,从业主委员会目前所面临的理论争议入手,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作了简要分析;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对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立法,提出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确立业主团体的法人地位,从而顺利解决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模式,认为在目前可以把业主委员会归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但其进行诉讼应当限制在物业管理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4.
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备案制度是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监督性行政管理手段,由于规定的模糊和理论研究的欠缺,其制度含义并不确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向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但备案制度规定的模糊常常引发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之间的对立与冲突,行政审判实践也因该备案规定的含混而难以把握备案制度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对此,基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重分立的背景,政府对业主自治应采职扶持、指导和监督的方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应采用有限审查的原则,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进行必要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承认或限制业主委员会对外活动的主体资格以保证备案审查的监督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是现代小区的最主要矛盾,这三类主体的相互关系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秩序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通过对三类小区主体的探讨,以期在理论上理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问题,是《物权法》颁布前后一直没有明确的问题。应当尽快通过制定配套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立法上应当借鉴外国立法经验,仔细研究法国、德国等国相关立法现状,确认符合条件的业主团体的法人资格,细化业主委员会相关制度,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协助,进一步理顺业主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以此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在业主委员会制度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是法律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广泛争议的焦点,本文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的关系出发,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业主大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业主自治组织,而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不具备独立的意志,不是独立的组织,不自甚成为诉讼主体。在诉讼中,业主委员会的角色还只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作为业主大会的代表出现,不论诉讼权利还是实体权利的处分均应该有业主大会的授权。  相似文献   

18.
我国业主自治组织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6月8日由国务院颁布并于同年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赋予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若干权力。但是,却没有涉及其法律性质与法律地位问题。业主自治组织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业主自治组织权威性不够,不能正确行使职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难;业主自治组织的运作缺乏外部的约束;这些问题已成为业主自治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严重制约着业主自治的发展。明确业主自治组织的地位和职权,赋予业主大会以诉讼主体资格是发挥业主自治组织功能,完善业主自治组织制度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9.
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业主"这个概念随之产生,而业主委员会作为近年来新兴的一个群众组织,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不具有法律地位,但是业主委员会在生活中承担着代表业主与其他组织签订各种合同的责任,同时还要配合基层政府部门居委会维护社区的秩序,对业主负责的责任。由于业主委员会现在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使得在其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会遇到各种阻碍,从而使业主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本文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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