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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网络链接是万维网的核心技术,在互联网信息交互和传播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链接技术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导致了一些侵权诉讼,尤以版权问题最为突出.本文结合百度提供超链接诉讼案,从版权人角度探讨了网络环境下如何维护合法利益,以及如何在现行法律背景下平衡信息公开自由与版权保护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赵占领 《法人》2011,(12):54-55
在MP3搜索、百度文库等领域的侵权纠纷逐渐平息之后,百度又迎来了手机游戏下载的版权质疑  相似文献   

3.
陈健 《法人》2011,(5):14-14
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百度文库、百度MP3等产品相继受到作家、出版界、音乐界代表和协会的侵权指控。百度被迫对相应产品做出调整,与指控方就版权问题进行协商。  相似文献   

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网络版权侵权案件层出不穷.而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考量因素的判断则成为了此类案件的重点与难点.本文结合中青文诉百度文库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的判决,对间接侵权考量因素进行了分析.并认为,考量作品畅销程度时应结合作品的性质;考量预设分类情况时应结合分类的目的;考量经济利益获取时应结合收益的来源;考量侵权是否明显时可结合传播的广度.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时代,诸多法律规范尤其是侵权法规则需要修正甚至重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遇到新的挑战.《著作权法》乃至整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引入间接侵权的相关规则,而版权引诱侵权本身更非立法用语,但相关司法实践并没有止步,以至规则指向教唆、帮助侵权并将教唆、帮助两者混同,甚至出现跳过版权引诱侵权直接认定侵权的情况.对此,...  相似文献   

6.
论版权法中的间接责任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王迁 《科技与法律》2005,2(2):50-59
版权法中的“间接责任”是指未直接侵犯版权专有权利者基于某种特定行为,或与直接侵权者之间的特定关系而承担的责任。本文梳理了外国版权法中有关“间接责任”的立法体例,对“帮助侵权”、“替代责任”、“从属侵权”和“许可侵权”等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出“间接责任”与各国的国情和立法政策密切相关,缺乏国际通行的规则,我国应在完善版权立法的过程中,借鉴国外的成败经验,建立适合中国的“间接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7.
版权商业维权具有规模性、趋利性,较易对使用者产生影响,亦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版权商业维权为一种维权形式,本身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其中不乏正当维权的情形,但亦存在缺乏正当性的“版权蟑螂”。应从诉讼主体资格审查、限制法定损害赔偿的适用、限制诉权滥用及审慎适用停止侵权等维度对版权商业维权进行治理。版权商业维权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作品创作、确权、保护、管理、应用的良性生态环境的缺失,应结合数字技术等新技术的助力,通过版权登记、认证等强化版权公示公信机制,畅通版权流传渠道,促进版权价值最大化实现。  相似文献   

8.
韩寒诉百度公司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案宣判后,有人认为该系列判决突破了现有“避风港原则”的规定.在此系列案件的判决中,法官并未突破立法而行“法官造法”,而是借助对“应知”的解释,对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合理注意义务”进行个案具体考量,对如何具体确定其变动的“合理注意义务”以及由此决定的“预防侵权的技术措施”的合理限度,以实现个案中的公平正义和社会整体层面行为自由与权益保护的平衡,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9.
因特网在我国的出现虽然只是近几年的事,但其发展之迅速却是前所未见的.而在线服务提供者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从法律上对其版权侵权责任加以明确是保护我国网络业发展的要求.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几种理论的分析,并结合美国最新的立法和国内的网上侵权案例,阐明在线服务提供者在网络版权侵权纠纷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0.
郑甬 《法制与社会》2012,(7):269-270
P2P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网络中的每一台计算机都处于对等的地位,协同工作,互通有无.但是在带来便利快捷的同时,P2P技术也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其中尤以版权侵权问题最为突出.本文通过对版权数字化背景下的P2P技术引发的版权侵权现象进行分析,明确使用P2P技术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利益平衡机制来协调与该技术相关的各群体的利益,实现多方共赢.  相似文献   

11.
Napster诉讼案及其对美国版权法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使作品的传括方式发生重大的变革。从简单的网络剪贴复制,到后来的利用“伙伴到伙伴”技术传输侵权作品,一方面说明通过互联网侵犯版权的方式在不断的口新,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版权的法律保护再一次面临新技术挑战。本文试图通过对Napster诉讼案,这一发生在计算机网络最为普及、计算机技术最为发达的国家的网络版权侵权案的分析,探讨美国的版权法如何将包含有新技术和新表达方式的新媒介成功地纳入到现存的结构中,从而最终克服挑战、化解危机。  相似文献   

12.
当今,网络信息的传播方式正在发生革命性变化,P2P技术为网络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导致版权侵权行为和侵权主体的复杂化,权利人和公众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而目前版权制度构建的利益平衡机制和维权手段已经严重落后于现实情况。在分析P2P技术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法律、技术和社会共享协议“三位一体”的应对策略,试图解决目前P2P技术引发的日益严重的版权侵权问题。  相似文献   

13.
考察故意漠视(Willful Blindness)标准在美国知识产权间接侵权案例中的逐步发展,尤其是商标领域的Hard Rock Café案、版权领域的Aimster案和专利领域美国最高法院对SEB案最新的终审判决,对比其与版权领域相近的红旗标准之区别,提出刻意避免获知侵权事实、逃避法律应有制裁是其区别于其他标准的重要构成要件.由于该标准有助于维护良好市场竞争秩序,填补法律适用中的灰色区域,并且故意漠视属于明知范畴,其可以用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知道”的解释中,解决商标、版权间接侵权领域现有解释困境,亦可将其适用于专利间接侵权判定中.  相似文献   

14.
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是信息时代新传播技术冲击传统版权制度的激烈表现之一。本文以“土豆案”为视角,分析了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版权侵权的责任形态、责任构成,并审视了新技术与版权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5.
《电子知识产权》2015,(Z1):20-21
2014国内新闻盘点1.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谱写知识产权改革新篇章/于凯旋2.3Q反垄断之战/徐美玲3.上海自贸区创新改革先行者/周春慧4.中青文库诉百度一审胜诉——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张艳红5.名人书信的“公”与“私”——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始末/于凯旋6.今日头条APP版权纠纷/张艳红7.IDC反垄断调查尘埃未定/周春慧8.王老吉战加多宝,剑拔弩张为“红颜”/张静9.字幕组离开,新时代到来?/张静10.当于正的《宫锁连城》撞上琼瑶的《梅花烙》/徐美玲2014国际新闻盘点1.苹果三星专利战局部休战/刘晓春2.美国最高院Alice判决/张艳红  相似文献   

16.
网络环境下,版权产业与信息技术产业的冲突加剧,版权间接责任在强化版权保护的同时,却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的技术创新。因此,应从鼓励技术创新角度来完善我国版权间接责任制度:明确帮助侵权的构成要件,规定P2P等技术提供者的“避风港”条款;对于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行为其主观“应知”标准不应作宽泛解释;进一步明晰网络服务商的替代责任构成要件,协调法律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7.
论版权“间接侵权”及其规则的法定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迁 《法学》2005,(12)
版权法理论中的“间接侵权”是指那些本身虽未直接侵犯版权专有权利,但却与他人“直接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早期版权法中“间接侵权”规则只是一般侵权法规则的适用,已经不能适应高科技时代加强版权保护和促进特定相关产业发展的现实政策需要。在版权法中对“间接侵权”规则加以具体规定,即实现“间接侵权”规则的法定化已成为国际趋势,这也是我国未来在修订《著作权法》时应采取的立法策略。  相似文献   

18.
虚拟偶像是依托数字信息网络进行偶像活动的架空形象,可分为语音合成型虚拟偶像、动捕驱动型虚拟偶像与计算驱动型虚拟偶像。虚拟偶像在表演活动中可能侵害他人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版权权利。虚拟偶像表演版权侵权同样适用传统的“接触+实质性相似”侵权认定标准,但是类人工智能的计算驱动型虚拟偶像表演版权侵权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性:判断主体应由“普通观众”转变为“领域专家”,判断方法应以“整体观察法”为主。若对虚拟偶像表演侵权进行法律规制,应强化算法设计评估制度实施事前控制,利用行政监管附带审查进行事中监管,健全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便于事后追责,同时加强网络平台全过程的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19.
自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颁布至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已走过十年历程,立法上形成了以《侵权责任法》互联网专条为核心的侵权规则体系,执法上形成了以“剑网行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手段,网络版权侵权形态也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著作权人的冲突逐步转向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矛盾.然而展望未来制度变革方向,可以发现对部分版权制度的认知和固守已给版权产业的进步造成制度瓶颈,立法者和主管机关往往过于依赖采取“堵”的方式解决保护问题,却不愿意放手产业主体自行构建授权机制来完善“疏”的途径,致使高效合规的版权市场因授权机制的落后而无法形成.  相似文献   

20.
一引言 本案当事人涉及到中国最大的网络搜索服务商和多家知名唱片公司,引发了2005年中国互联网界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大论战。2005年秋一审判决在各方的期待中公布,判决“短小简练”认定百度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MP3作品盈利的行为构成侵权,然而,该判词实际让百度承担了一种比较严重的直接侵权责任,并没有就网络技术服务中的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进行深入的论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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