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关于单位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争论由来已久,迄今并未结束。单位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社会学依据是单位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社会主体。单位能够犯罪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哲学依据是单位人格化的社会系统。 相似文献
3.
4.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刑法的通说将“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但是 ,这种理解具有难以划清单位代表或机关成员的犯罪和单位自身犯罪之间的界限、扩大或缩小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符合现实社会中的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无法适用于规模较大的现代企业等弊端。在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时 ,应从追究单位自身固有的责任角度出发 ,除关注单位集体决定和单位负责人的决定之外 ,还应考虑单位的目标、业务范围、规章制度、防范措施等单位自身制度方面的情况。这样 ,才能准确地把握单位的真实意志 ,正确地认定和处理现实中所发生的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5.
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单位和自然人是我国刑法中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主体。正确区分两者的界限,直接关系到特定案件的罪轻罪重乃至罪与非罪的界定。关于两者的界限,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上曾有不同的争论与规定,导致了实践中操作上的困惑。本文从新刑法的规定入手,结合司法解释,从企业的性质、法人人格的否定以及单位成员的行为与主体性质等方面,分析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同时,对“私挂公”企业、承包企业的犯罪性质,也作了相应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7.
论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时能否直接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理论上存在否定论与肯定论的对立,否定论及其理由并不恰当。无论是单位实施单位犯罪,抑或是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是其作为自然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与刑法是否规定处罚单位没有关系。因此,当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时,只要单位成员实施的行为能够作为自然人评价为犯罪,则必须将其作为普通自然人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孙光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4):15-21+55
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的原理、观点和方法,通过反思世界范围内关于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论战,结合自然人犯罪主体构成要件的分析,从而得出结论,认为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完全法律人格、实施犯罪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并借鉴罗马法人格学说和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理论,对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首要的核心要件的完全法律人格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 相似文献
9.
10.
承认单位犯罪是共同犯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其必要性,使对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在理论上也符合单位犯罪的本质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相似文献
11.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 ,犯罪单位的追诉时效已被纳入刑事诉讼程序 ,但在司法实践中实施难度较大。本文论述了怎样认定才较为符合刑事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12.
13.
单位犯罪意志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单位具有区别于其工作人员的独立意志,但是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又具有间接性。由于在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本身就应当具有犯罪的主观心态,因此,我们不能将单位工作人员所有的罪过全部都直接转嫁为单位的罪过,但是单位罪过的形成、实现又离不开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犯罪意志的本质特征是整体性。单位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决定了单位犯罪意志的独立性和双重性。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有两种形式:(1)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员决定;(2)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为了单位的利益作出决定。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和实现过程,就是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上升为单位意志,与单位工作人员的人身相分离,又传达、贯彻、演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得到单位工作人员的认同、服从的过程。由于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形式不同,因此其实现机制也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4.
《北方法学》2019,(4):99-113
单位犯罪的"单位"之所以能够成为犯罪主体,是因为其有独立的人格,处罚单位可形成犯罪的抑制与预防功能,以及刑法不得忽视法人实在论的公共政策命题。基于此,应当承认一人公司可以成为犯罪主体。鉴于我国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罪刑标准大多差异悬殊,为防止自然人不当减免刑事责任,在部分场合应当否认单位犯罪人格。单位人格否认的刑法教义学根据是间接正犯理论,即自然人利用无犯罪故意的"工具"单位实施犯罪。单位有无被自然人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判断的关键是有无形成独立的意思,判断的资料是单位的财产、业务与人员是否与控制人出现混同,以及有无单位守法文化、是否制定了单位适法计划等。 相似文献
15.
16.
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立法放弃了对单位犯罪的定义权,从而将认定单位犯罪的任务留给了理论和实务界。犯罪是行为,行为表现意志。反过来说,意志支配行为,意志具有根本的判定作用。所以,单位意志是判定单位犯罪的最终指标,所谓以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为了单位利益、单位的业务范围、由单位决策机关或者负责人决定,都是单位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判断单位意志的辅助标志和参考因素,与单位意志之间是现象与本质、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而判定单位意志的标准,在于单位成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单位长期的业务政策、规定、操作习惯,或者具有为单位谋利的动机并经过单位决策机关或者负责人决定。 相似文献
17.
18.
19.
论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认定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时 ,不能仅考虑单位集体决定或单位代表机关成员的决定 ,而且还得考虑单位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规章制度、防范措施等单位自身的情况 ,它们是判断单位犯罪主观要件的基础。单位犯罪中存在过失犯罪的形式。单位犯罪的过失 ,不仅包括单位代表机关的决策上的过失 ,而且还包括监督过失。 相似文献
20.
单位犯罪诉讼程序有其特殊性,在任何单位犯罪中,均以犯罪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为被告人;在犯罪单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要注意被告范围的特殊性。诉讼代表人属于被告一方的当事人,但又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同于证人、辩护人和委托代理人。单位犯罪案件实行个人被告随单位被告由同一法院一共管辖。在起诉制度方面,对单位被告和个人被告实行一并起诉或一并不起诉的原则。对单位犯罪案件的强制措施,应根据强制措施的不同对象和客体分别设置和选择使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