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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本刊讯 时值新兵入伍之际,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的法官来到安阳市火车站新征人伍军人欢送现场,将该院专门印制了“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送到新征入伍军人及军属手中。卡上分别载明了县人武部法律咨询服务站、河南省涉军维权服务以及该院维军法庭电话号码,以便于军人、军属咨询和联系,确保新兵在部队安心,军属在家放心,切实解除军人军属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2.
《法律与生活》2013,(21):37-37
据统计,目前我国现有军人家属约47.8万人,随军家属约33.6万人,未就业的随军家属约17万人。随军家属就业率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91%逐步下降到目前的不足50%。随军家属就业涉及官兵切身利益,影响官兵思想稳定和部队战王卜力建设。  相似文献   

3.
《中国司法》2016,(4):95-96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河南省司法厅认真总结近年来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近期,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放宽经济困难条件。执行以城镇居  相似文献   

4.
《中国司法》2015,(2):96
河南省是兵员大省、驻军大省。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2011年以来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18.6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00余件,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11年,省司法厅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及《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在国务院和省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将军人军属的婚姻纠纷、工伤、农资  相似文献   

5.
杨辉 《法治纵横》2011,(13):16-17
兔年的春天,全军官兵迎来喜事:军人家属随军政策降低了门槛。越来越多的军人家庭将结束“牛郎织女”生活,告别两地相思之苦。  相似文献   

6.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多年来通过整合职能优势,创新活动载体,积极为驻佳部队官兵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T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台湾的军事法,作为台湾法律的组成部分,已构成了完备的体系.纵观其军事法规,有三大特性:沿续性(大多沿用1949年以前制定的法律)、系统性(各法规之间的协调配套)和独立性(制定了一系列适合军队特点的法律). 一、军政法.军政法主要是指各种军事行政法规,包括兵役法、军人及家属优待条例、陆海空军惩罚法、军人抚恤条例、军人婚姻条例、军人保险条例、国家总动员法等.  相似文献   

8.
《司法业务文选》2012,(18):2+49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4月27日下午在京闭幕,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军人保险法共9章51条,对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相似文献   

9.
《中国司法》2014,(11):44-46
正近期,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必将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依法治军目标的实现。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强调紧紧围绕党在新形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部队、军人及军属面临的涉法问题日渐增多,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涉及部队现役军人和军属法律问题来信来访达5000多人次。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涉军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以维护广大官兵的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等维权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力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湘潭市司法局与湘潭军分区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涉军法律事务援助部的通知》,并于去年4月26日成立…  相似文献   

11.
尹学文 《法制与社会》2013,(29):249-250
由于机制体制不完备,当事人维权能力薄弱,军队法律援助不力等原因,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呈现数量多发、类型多样、解决起来费时费力或者无处着力的趋势,建议通过加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干预涉法问题的主动性、增强法律援助的可控性和强化法律维权骨干的专业性等方面来尝试化解这个难题。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相似文献   

13.
加强涉军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军事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司法系统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重要职责。涉军民事诉讼具有所涉法益复杂、当事人及相关主体中军人军属的权利义务失衡、军事单位相对封闭等特点,在当前的检察监督工作实践中,军事检察机关单独开展监督及军地检察机关协调合作开展监督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应明确监督适用范围、细化依职权与当事人意志启动方式、完善听证结构与听证程序,并通过不支持监督和引导和解实现监督分流,以完善涉军民事诉讼“主动作为、协同配合”的能动检察监督新模式。  相似文献   

14.
面对近年来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案件不断增多的问题,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受到了部队官兵和地方政府的好评。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霭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在审理涉军案件特别是军入军婚案件时,选派“军嫂”或“准军嫂”担任案件的主审法官或书记员,  相似文献   

15.
军人的法律地位事关兵强国安,本文以军人的所有权利义务为研究对象,从军人的法律地位的范畴谈起。针对我国目前有关军人法律地位的应然状态的不同的三种学说,分别从特别权利关系理论、法律本土化理论以及法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着手探讨了军人的法律地位的应然状态,并试图给予军人法律地位一个基本定位,从而寻求维护、提高军人法律地位的制度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6.
论军人守法     
陈伟 《法制与社会》2011,(12):262-263
军人是一类特殊的守法主体,其守法的客体包括国家普通法律、军事法和相关国际法.公民守法原因中的利益、道德、习惯、畏惧等因素在军人身上有特殊的表现,军事社区的特殊性以及军人具备的特质也在影响军人守法.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守法状态、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当前加强军人守法环节中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宁翔 《法制与社会》2013,(21):201-202
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强调"精神因素在战争中占据最重要的地方。精神力量渗透着全部军事领域。"重视战斗精神的培育,是马克思主义战争观的正确体现,是长期处于和平状态下中国军队的现实需要,也是信息化条件下打赢局部战争的必然要求。历史长河中中国军人战斗精神的盛衰恰恰是军人法律地位变迁的真实写照。提高军人的法律地位。发挥法律的权威性、持续性和强制性作用,明确军人的使命意识,增强军人的参军荣誉,激发军人的杀敌热情,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提高军人法律地位,不仅是战斗精神生成的源源动力,而且也是战斗精神持续发扬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一名法官,特别是分管民事审判的中院领导,应该以司法公正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农民工、消费者等弱势群体及军人军属等特殊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樊美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相似文献   

19.
数据库     
《中国司法》2014,(11):33-33
正司法部推动出台《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与最高法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并推动省级政府调整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份扩大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19个省份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  相似文献   

20.
李丽娟 《法制与社会》2010,(35):341-342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军人首先是公民,但由于军队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武装集团,所以军人又是一个特殊的公民群体。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部分权利,对军人而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宪法和法律也规定了军人更多的义务,对军人的自身权益和应有的优待条件也做了更多的保障规定,体现了军人的公民权利与普通公民权利的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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