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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一家高新技术开发服务公司的员工。2007年初,公司股东发生了变动,随后管理层进行调整,公司决定裁减员工。由于张某年纪较大(但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没有届满),不幸被列入裁减人员的名单。3月1日,公司张贴公告,宣布张某等12人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并在10天之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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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睿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20(1):53-55
审判实践中,有的被告人提出侦查人员在侦查讯问等庭前审判阶段有刑讯逼供行为。行使侦查权的部门往往出具自己开出的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法院也会予以采纳。笔者认为,侦查部门出具的这种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不具有合法效力。应当从观念和具体措施上杜绝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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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于去年12月1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8日当检察官对我进行讯问时发现我无罪,决定不逮捕我,然而公安机关却对我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后来才得知:是与我同村的另一个名叫郑伟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请问公安机关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读者郑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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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安》2014,(22):79-79
编辑老师:我的朋友小赵在大约半年前跟就职的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先让他签下“自愿购买工作服”的协议,交纳360元服装费后,再签劳动合同,并约定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小赵把押金交齐了,可是半年后,觉得在这个公司工作得不到更好的发展,于是提出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公司同意了申请,但声称要没收2000元押金。公司经理称:“我们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你作为公司职工,就该遵守。当初你跟公司签约,就等于是承认、接受了规定,现在要受它的约束。更何况这个规定也写到了劳动合同里面,是由你亲笔签署的。现在提前解除合同,是违约行为,不能退还风险抵押金。”请问这家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小赵能要回我的押金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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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玲读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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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与韩国均属亚洲四小龙,过去长时期台湾经济发展表现优异,为四小龙之首。但政党轮替后,执政当局只会选举,不会治台,5年来经济一蹶不振,不论经济成长率、出口增加率与出口金额,均已沦为四小龙之末。惟独每人台湾生产毛额(GDP)还高于韩国而沾沾自喜。可是2005年初韩国发表按联合国国民所得新制计算的2004年每人GDP金额,竟然超过台湾,引起当局的高度关注。经主计部门也将台湾的民众所得统计改按新制计算,去年台湾每人GDP再度超过韩国,让执政高层聊可自慰。但这一局面恐怕无法维持,2005年即将真正被打破;2005年韩国的每人GDP超过台湾,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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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我在某银行储蓄所存款5万元,定期3年,银行给我一份存单,存单上有银行工作人员的签章和银行公章。今年存款到期后,我到该储蓄所取钱。储蓄所以当时为我办理存款的人因犯贪污罪已被判刑、我的存款单是假的、存款已被该人违法支取挥霍为由,拒绝支付。请问:银行的这种说法是否有道理,我能不能要回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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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14,(6):4-4
小保:我系某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在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以扣工资等形式要求其赔偿。”今年2月圣刀的一个周末,我下班时,因忘记关闭办公室电源,电加热坐垫意外失火,导致室内电脑等电器被烧毁。经值班人员报警处置后,虽避免了更严重后果,但被烧毁的电脑等经济损失一万余元。事后,公司认为,我的过错是公司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随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做出处理:连续扣发我两个月的工资,若不接受,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对吗?因过失造成损失被扣工资合法吗?李颖李颖:该公司虽然可依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但以解除劳动合同相要挟、扣发你两个月工资的做法是违法无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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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不久前,我到一家超市购物,但没有选到满意的商品。离开时,通道的报警器骤响,超市员工将我拦住。虽然我一再声明未拿超市的任何商品,但他们仍不让我离开,并强行将我带到办公室,坚持要我脱掉毛衣和长裤进行检查,否则不准离开。在他们的胁迫下,我只好脱掉毛衣和长裤接受检查。经查我并没有拿超市的东西,他们才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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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农闲时,我来城里一家饭店打工,说定包吃包住,每月工资800元,可发工资时只给500元,说其余300元是包吃包住的费用。工资应包括哪些内容,包吃包住等费用也算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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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这一绩效管理方式,在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潜力,达到个人绩效的最大化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广为一些企事业单位采用。南阳一家银行末位淘汰了三名职工,三名职工认为“末位”和劳动能力并不是一个概念,单位“末位淘汰’’他们不合法.遂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要求银行给三人安排或调整工作岗位。银行不服,将三名职工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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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2008年7月,我与某三星级大酒店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该酒店的客房服务员,在该酒店提供的劳动合同上有一条款规定劳动者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上岗培训费用1500元。因为婚姻问题,近日我准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上岗培训费用自付合法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