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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秀红 《法制与社会》2013,(11):289-290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为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在现有的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对某些"被告人认罪案件"采取简化部分审理程序,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庭审方式。从实践来看,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防止了庭审的繁琐和形式化,使案件的审理仅仅围绕重点和焦点进行,起到了加快诉讼节奏降低诉讼成本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该程序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一种新的尝试,其有效发挥程序分流功能的立法意图没有真正达到预期效果,而立法规定的不完善也致使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正是针对我国"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中存在问题进行反思,从理论上对普通程序简化审的价值取向等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检法两院推出了“普通程序简易化”的审理模式。所谓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法律的框架内,对某些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在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采取简化部分审理程序,予以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新的法庭审理方式。本文仅就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的有关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公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按照规定应当依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设立了相对简化的庭审方式,学界称之为"普通程序简化审"。所谓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就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4.
公正与高效是各国司法改革追求的价值和目标。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制度的努力就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刑事庭审制度的改革,在深受原有的职权主义特征诉讼模式影响的同时,也注重吸收控辩式诉讼机制的长处,以探求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把对被告人认罪、犯罪事实清楚的普通刑事案件,在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前提下,探索适当简化案件审理程序,以提高审判效率(以下简称普通程序简便审)确定为今年改革重点的一个方面,这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损耗、降低诉讼成本,充分提高诉讼效益的…  相似文献   

5.
一、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概念及其意义 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是指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某些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基础上,简化某些程序,以快速审理刑事案件,实现降低诉讼成  相似文献   

6.
吴杰 《特区法坛》2002,(73):7-9
目前,全国许多法院都在积极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今年5月,笔者所在的中院也组织辖区部分法院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到省外兄弟法院考察学习。回来以后,又集中进行了庭审观摩。普通程序简化审已经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但笔者认为,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7.
普通程序简便审,是人民法院近两年继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后。在探索刑事审判改革中,针对某些简易的刑事案件在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时呈现的特点而提出的对其简便审理的一种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既体现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特点。但又不同于普通程序,更异于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据学者和有关业类人士对其定义一般为: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也认罪的案件,在不丧失被告人诉权的条件下简便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  相似文献   

8.
徐一凡 《法治研究》2006,(11):62-63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三节(一百七十四条至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2003年3月14日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相比,两者同属于在刑事诉讼中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尤其是后者,在实践中更被直接称为“普通程序简化审”。对此,作者为了使两者不至于混淆,试图从两者的不同本质上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普通程序简化审”在实践中遭遇的尴尬(主要表现在程序的启动、利益的倾向、法律的后果等方面)与读者进行探讨,以求得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并尽量使得每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能更有效地获得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9.
孙恒 《山东审判》2002,(3):55-56
一、概念及施行动因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制度,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某些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在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采取简化、省略部分诉讼环节,予以快速审结案件的一种特殊的普通程序审理制度。这种审理制度的实质是对现有刑事案件审理方式作进一步地改革,达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一)概述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  相似文献   

11.
构建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柏纯 《政法学刊》2003,20(6):25-27
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缺席判决制度,唯独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缺席判决制度,目前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是禁止缺席判决的。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规定,所以在打击跨国犯罪惩处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分子、打击单位犯罪等方面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从目前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的角度看,我国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2.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了庭审阶段。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刑事诉讼中的鉴定争议大都集中于初查或侦查阶段,因此部分侦查机关已将该制度应用于侦查阶段的鉴定程序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此看来,仅仅在庭审阶段建立专家辅助人,必然存在较多局限,而侦查阶段的鉴定程序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势必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因此,立法应根据诉讼实践,对目前的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完善,以建立合理可行的侦查阶段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13.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从当前情况来看,这一新规定要想在实践中顺畅运行,还面临一系列障碍:从观念认识层面来看,基层机关的许多同志对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缺乏认识,心生抵触心理;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表现为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配套工作机制缺乏;从理论跟进层面来看,表现为理论准备不足、难以建立相应配套制度。对上述障碍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对于检察机关尽快适应新规定要求、顺利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强调逮捕程序应当由控辩审三方主体参与,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之间保持中立地位,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有效参与,决定逮捕的过程须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当前我国的审查逮捕程序普遍存在行政化、追诉化、救济虚无化、"一劳永逸"化等诸多问题,2012年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对此做出了适当的回应。但是,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是今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仍需要对审查逮捕程序进行理念重构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章规定的程序,其中有许多进步之处,但与国外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一系列原则制度相比我国该程序还存在不足。在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中应该严格遵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确立未成年人法庭的合法地位、严格逮捕标准、完善法定代理人制度与监护制度、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案卷封存制度,以达到更好的规范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郭松 《法学研究》2014,36(2):194-208
地方司法机关围绕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的试点改革,其兴起并趋于活跃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特有的刑事司法环境所形塑出来的多种因素与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试点改革由地方司法机关主导,所以,它们在具体的实施中表现出了一些体现中国司法管理与司法制度的运行特点。实践中各种类型的试点改革共享类似的制度逻辑,具有共通的内在特质。它们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充当全国层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验室",为刑事诉讼立法提供实证依据与经验素材。作为一种高度技术化的法律改革活动,地方司法机关的试点改革存在诸多必须为我们所正视的技术缺陷。未来应该突破价值论的意识形态藩篱,采取有针对性的弥补措施,促进地方司法机关试点改革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樊崇义 《法学杂志》2012,33(1):1-12
2011年8月通过初审并公布于众、征询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证据概念与种类所做的变化、对证明标准的进一步明确与完善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等内容充分表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有了巨大的进步与发展。与此同时,修正案还对辩护制度、刑事强制措施以及侦查程序等方面的刑事诉讼制度做了改革与完善。诚然,修正案中有些刑事制度的改革依然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必须要说明的是修正案中所做的有关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与发展。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具有构造特征不够彰显、职权主义色彩浓厚的特点,因此,修改刑事诉讼法应当优先确立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和审判中立三个目标。本文就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审判中立原则的基本内涵、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违反它们的表现及其原因等逐一进行了剖析,并针对诉讼机制存在的缺陷,提出了修改刑事诉讼法所应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改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陈光中  郑未媚 《中国法学》2005,5(2):168-178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作者选取其中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刑事再审程序)作为研究对象,从其存在和改革的必要性、重构的理念以及改革的具体设想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探讨。作者认为,刑事再审程序的存在是符合诉讼规律的,是实现司法公正所必需的;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提高效率存在明显的缺陷,需要在更新观念的基础上进行改革。文章指出,现代化的刑事再审程序必须把追求公正、纠正错判和既判力理念、禁止双重危险规则结合起来。作者还就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0.
审判中心主义及其对刑事程序的影响   总被引:33,自引:1,他引:32  
审判中心主义是法治国家公认的一条基本刑事司法原则,它是民主社会公正彻底地解决政府与个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客观需要,对于两大法系的侦查、起诉、法庭审理和上诉程序以及刑事证据法则都有重要的影响。我国诉讼法理论通说承认这一原则,但在现实司法中审判尚未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应当采取有力措施逐步由侦查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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