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初探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王健 《法商研究》2007,24(2):104-112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立法和实践始于美国。20世纪90年代末期特别是21世纪以来,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必然选择。私人执行模式有直接执行模式和“审决前置”执行模式之分,但直接执行模式是主流模式。对于私人执行主体的确定,世界上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损害”标准,另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影响”标准,“影响”标准代表着未来的发展方向。在理论上,任何反垄断违法行为都可以成为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对象,但实践中有一定的局限性。诉讼是私人执行反垄断法的主要途径,而损害赔偿和禁令则是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主要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2.
法律执行机制是竞争法律政策能否有效实施的决定性因素。反垄断法价值目标的实现亦有赖于法律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机制。赋予市场经济主体发动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权利,乃民主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为更好地促进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我国应健全反垄断法私人救济权利保障体制,采取直接民事诉讼模式,完善反垄断私人执行监督制度,建立私人执行与公共执行的平衡协调机制,更好地维护个人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3.
中国反垄断法应确立二元执行体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健 《法治研究》2007,(5):20-25
反垄断法的执行体制有一元执行体制和二元执行体制之分。20世纪90年代末期特别是21世纪以来,二元执行体制逐渐成为主流的反垄断法执行体制,然而我国目前的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实质上采一元执行体制。二元执行体制代表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发展方向,它比一元执行体制更有利于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中国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二元执行体制。  相似文献   

4.
立法目的是反垄断法的首要问题,实施机制则关乎反垄断法目的的实现,前者是反垄断法的出发点,后者是反垄断法的归宿。我国反垄断法目的具有公益和私益的二元性性,决定了反垄断法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的双重性。但公益与公共执行,私益与私人执行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而是交叉互动的,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的协同有助于反垄断法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王健 《新法规月刊》2008,(4):114-121
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有其局限性,主要体现在过度威慑和执行以及私人执行的滥用两个方面。针对反垄断法私人执行中存在的局限性,各国通过立法改良、司法平衡以及行政干预等途径来消除私人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弊端和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6.
私人执行应逐渐成为我国反垄断执行的主要方式。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减少国家行政权力的主动干预,降低国家权力运行成本,充分尊重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前的平等地位,具有其必要性;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反垄断法私人执行逐渐为企业和消费者所关注和采用,私人执行已具有相当的可能性;经过年几年的司法实践、私人执行实践,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企业、消费者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使得私人执行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此,我国反垄断执行应逐渐从公共执行向私人执行过渡。  相似文献   

7.
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制度在反垄断法的实施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引进这一制度来对受害者进行充分的救济。本文通过论述公共执行模式存在的不足和私人执行模式的优越性来论证此制度的价值,并简要分析了我国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8.
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一般由公共执行所垄断,但是,公共执行事实上却存在机构设置、公法责任等方面的局限性,因而反垄断法的实施不应由公共执行所垄断,还应引入私人执行,因为私人执行不仅是一种权利救济的途径,也是反垄断法的实施方式之一,有助于弥补和矫正公共执行的不足.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中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可采取民事诉讼、仲裁、行政诉讼等三种方式.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我国现有的“以申请司法机关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分析,指出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弊端,主张建立“以行政机关执行为主,以司法机关执行为辅”的新型模式,并试图提供保障新型模式运行的一系列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0.
论《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则是指那些自身利益受到不法垄断行为影响的法人和自然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法行为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来执行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优势可以弥补《反垄断法》公共执行的不足。但由于不法垄断侵害行为的特殊性,按照传统的民事责任规则追究反垄断法民事责任存在很大障碍,为了消除这些障碍,有必要设计一些特殊规则,使得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变得更加容易。  相似文献   

11.
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对私人执行仅规定了垄断行为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条款不多操作性不强。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的概念界定、历史起源进行分析阐述,希望可以为我国今后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的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2.
领导干部行政执行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本文从关注领导干部行政执行能力的现实意义入手,分析了制约领导干部执行能力的原因,提出了提高领导干部行政执行能力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反垄断法目的具有公益和私益的二元性,决定了反垄断法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的双重性.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的协同有助于反垄断法目的的实现.我国《反垄断法》设立了举报制度,这一点是基于私人执行考虑的,举报制度作为公权力主体和私人力量合作执法的一大折射,它在反垄断法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举报制度是如何发展起来,这一制度有何种优势让其成为一大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14.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与分配是建立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存在的弊端、影响因素。主张建立“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主,以人民法院执行为辅”的新型模式,并试图提供保障新模式运行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  相似文献   

15.
金川 《法学杂志》2005,26(1):71-73
我国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规范较少,相关制度不够完备,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本文对目前有关法院行政执行制度的主要变革主张作了简要述评,对行政裁判执行制度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纳、比较和分析,提出了重构我国行政裁判执行制度模式及变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16.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同时引发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有必要构建两种责任的衔接机制。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框架下,应将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限定在对个人民事权益的恢复与补救上,以此为基础展开行政监管与民事诉讼的衔接。为了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的一致性、有效统筹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的资源与工具、吸纳信息主体协力参与数据治理,应推进“行政监管结论—民事诉讼结论”的前后衔接。在落实方式上,应当采用“引导行政先行”而非“强制行政前置”的整体方案:一方面,应在源头衔接维度运用制度激励与信息提示手段,推动个人信息主体选择“后继诉讼”;另一方面,在监管部门未得出处理结论而个人信息主体直接提起“独立诉讼”时,应在过程衔接维度促进行政监管与民事诉讼间的信息交互与程序协调。  相似文献   

17.
中国的科层政治在如下两个方面影响《反垄断法》的执行结果:第一,科层政治对中国经济资源的分配有重要影响,进而决定了垄断在中国市场中的形成。第二,科层结构和政治决策过程造就了行政机构的激励机制,并影响其对不同主体经济活动的监管。中国的反垄断执行是一个高度多元化的过程,涉及众多职能不同、目标不同,但工作职责交叉的中央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官员,这些官员的激励机制和中国科层系统的显规则及潜规则影响了《反垄断法》的执行结果。  相似文献   

18.
在行政强制立法中,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行政强制执行罚不超过“本金”制度、申请法院执行及其审查,体现了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规范和监督。而执行催告、代履行、执行协议制度,则表现了强制执行的效率和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这些法律制度,有对多年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对法律制度的创新。集中体现了行政强制执行的规范与效率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19.
执行诉讼即在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提起诉讼,又不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时,行政机关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判执行行政决定。相对人主张行政决定违法作为抗辩理由,否认行政决定具有执行力量,法院因此对行政行为的执行与否进行裁判。本文指出我国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正面临向这一执行诉讼制度的转变,而在转变过程中,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相似文献   

20.
王健 《法律科学》2007,25(4):104-111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立法和实践始于美国,现在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必然选择.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具有自发性优势和比较优势两大优势,"赔偿功能"和"威慑功能"是私人执行"自发性优势"的主要体现,而"救济功能"和"指示功能"则是私人执行"比较优势"的主要表现.为了充分实现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优越性,在制度设计上应遵循"法律上可能,经济上有利"的原则.为了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应引入私人执行制度,并在反垄断立法中对私人执行制度作出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