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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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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1997年<刑法>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相关规定,历经数十年的社会变迁和经济发展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暴露出诸多的不适应,现行的消防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纵观当前消防安全的形势,迫切需要对刑事法律进行调整,以引起全社会和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瞀醒和重视,鉴于此,完善消防责任事故罪及若干构成要件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单位作为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各类重大责任事故频发,使重大责任事故罪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就责任事故犯罪的主体而言,有的国家规定部分责任事故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如法国和西班牙;而有的国家则不承认责任事故犯罪中单位的犯罪主体地位,如日本、俄罗斯和我国。从严密刑事法网、更好地预防和控制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角度出发,单位应当可以成为我国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3.
重大责任事故罪若干疑难问题研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 ,我国 1 979年颁行的《刑法》第 1 31条即有规定 ,现行《刑法》第 1 34条又原样保留了该规定 ,而且 ,理论上对该罪也作了一定的研究 ,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目前的客观情况是 ,不仅存在着一些司法实务必须明确的问题没有研究 ,而且已经研究的问题 ,学者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意见分歧 ,这种情况的存在 ,显然不利于司法实务中准确地认定犯罪 ,有效地发挥刑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的安全的功能。因此 ,目前仍有必要对司法实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一、重大责任事…  相似文献   

4.
医疗事故罪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卫生技术人员,认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兼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5.
医疗事故罪是我国刑法新增加的内容.近几年的司法实践表明,医疗事故罪的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及法定刑,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医疗事故罪主体限于医务人员,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廉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7.
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限于医务人员 ,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 ,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 ,兼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8.
试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授犯罪方法罪这一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语言、文字、动作或其他方式,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人中的一种。本罪也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行为人向同一对象分别实施教唆行为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按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  相似文献   

9.
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几年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频发,使得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研究成为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国内外重大责任事故罪危害结果样态差异的比较研究,结合过失危险行为应否犯罪化的论证,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增设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应当研究解决危险结果的认定、危险结果的范围、危险结果的危险构成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0.
当前,医疗事故纠纷日益增多,这其中相当一部分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刑法典新增设的罪名,在认定中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产生了诸多疑问,本文针对医疗事故罪的罪名、主体、主观认识、适用范围及医疗责任事故的鉴定等问题,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应当包括三要素:必须是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对生产、作业应做广义理解,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还包括第三产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与结果之间还应当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是行为人对事故后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相似文献   

12.
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中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具有重大意义,但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缺位使涉案企业合规的推进遭遇困境,为此,有必要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纳入单位犯罪体系。与此同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秉承的“放过企业,严惩责任人”理念与传统的单位犯罪理论之间存在紧张对立关系,为缓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采取将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加以分离的二元化处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案处理。  相似文献   

13.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司法认定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举动犯,凡是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综合全部案情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就可以认为齐备了该罪的全部要件而按照犯罪既遂追究,不存在未遂问题。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明显区别。传授犯罪方法罪死刑的设置违背了罪刑均衡原则,与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不符,因此我国应废除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死刑设置。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六)第二款对重大责任事故罪法定刑配置高达15年有期徒刑,在过失犯罪中是少见的。本文通过该罪与刑法分则规定仅有其它4个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高达15年有期徒刑犯罪比较,与其它业务过失犯罪比较,与一般过失犯罪比较,探析该罪法定刑的应然配置。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293条将寻衅滋事罪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和罪名,并列举了四种客观行为,但由于该罪行为方式呈现出的多样化特征,使得它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等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有十分相似的地方,特别是寻衅滋事罪在新形势下出现了新的特点,因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疑难问题,需要加以探讨和解决。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客体、立法价值等几个问题。在罪名方面,主张以非法所得罪取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体方面,提出以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作为其内容;在立法价值方面,不赞同推定犯罪和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两种观点,认为设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双层意义的积极价值。  相似文献   

17.
寻衅滋事罪是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当中不断落实的一个结果,代表着刑事立法技术的不断发展,但是同样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一罪名将各种对社会产生危害的行为都纳入自身的管辖范围内,其原始的目的是确保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但却事与愿违。由于这一罪名的表达较为模糊,所以人们逐渐也丧失了对于这一法律的预知性,由于这一罪名的界定界限不够严格,所以其逐渐处于无形的辖制当中。在近些年以来,各种与寻衅滋事罪有关的案件经常出现,因此这一罪名的司法认定也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8.
本文立足于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 ,对背叛国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认定中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及其犯罪形态的界定等几个重大而疑难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具有“强令”的情况下,由于命令强度及不利结果与事故后果的相对平衡性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刑事责任范围。命令强度越大,不利结果与事故后果越接近平衡,被强令者的刑事责任范围就越小,而强令者的刑事责任范围就越大,最后可能扩大到一般主体。  相似文献   

20.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中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人只要向他人传授的是犯罪方法即可构成本罪,传授的犯罪方法只可能是直接故意犯罪的方法.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也没有相关的特别限制,应当视为一般主体.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观要件只限于直接故意才能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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