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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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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要旨】合同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其行使期限在法律性质上应是一种除斥期间。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无论当事人是否已进行催告,均应认定为已过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合理期限,权利人无权再主张解除合同。同时,应严格限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1年。  相似文献   

2.
楼秋然 《法制与社会》2011,(31):251-252
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权,无论是从行使条件、行使程序、效力等问题都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定。但却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规定发生了重大的遗漏。使得合同法第九十五条产生了明显的缺陷。本文就是基于这样的立法缺陷,提出了解决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3.
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情形因约定和法定解除权的不同而不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只需由解除权人单方通知对方即可,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也无须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立法既赋予合同一方的解除权,又赋予合同另一方的异议权。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解除,但合同解除对合同双方还会引发很多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浅论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情形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方法、形式、限制、程序、效力等各个方面论述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有关法律问题 ,指出了新合同法在行使方法、行使限制规定上的一些不全面的地方 ,并提出了改进的办法。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一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其后果类似于合同无效,应当属于能够引起合同关系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因此,对合同解除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实际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法,各国因立法不同而有差异。关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及其方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可以、合同解除权以此方式行使时解除效力从何时起算等问题尚存一定的分歧。此外,由于我国立法也未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构成法律漏洞,影响司法实践。为此,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约定解除权的类型及其行使程序、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解除权的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是否都具有溯及力、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如何确定等等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分析、研究,明确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要件、程序,准确把握其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6.
合同解除权行使方式的立法价值目标应首先选择安全价值,由此决定了解除权的行使应当采用以明示方式为主。在认同通知解除的基础上,正确理解合同解除的国家参与性质,赋予当事人以选择权,允许解除权人通过诉讼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并通过突出解除权人的权利主体地位,明确解除异议权的从属性质,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解除合同与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的逻辑衔接。  相似文献   

7.
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在解除条件成就时,都不会当然导致合同自动解除的法律后果,而是需要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该解除权,合同才能产生解除的法律后果。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那么当事人应当在解除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该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情形。相对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合同观念已渐深入人心。但与之相应,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面临的风险与困惑也越来越多。因此,本文从合同的解除权入手,重点阐释和分析合同法中解除权的概念特征、发生原因和适用范围,力求在遇到解除的适用情形时当事人能合理加以运用。  相似文献   

9.
基于合同法的基本理念,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当尽可能地使之有效,然而合同缔结之后实际履行过程中,当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或出现不可预见等情形,合同业已成为另一方当事人的沉疴时,若不允许其逃逸合同的束缚,对当事人难免过于苛刻,因而有必要赋予其合同解除权。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其如何行使颇具争议。在财产性法律关系,解除权的行使不应以诉讼为必要;通知非为解除权行使的前置程序;关于解除权行使方式的法律规定不仅适用于法定解除,同样适用于约定解除;所谓自动解除并非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相似文献   

10.
合同,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换过程。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中,合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客观情况千变万化,合同得不到正常履行在所难免,我国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关系,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合同法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设定了种种限制,如适用范围的限制、程序的限制等,这些限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滥用解除权现象的发生。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理解和认识不尽一致,有时对合同解除条件的掌握过于严格,使合同解除权制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本期刊登两篇合同解除权方面的案例,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11.
我国合同法上解除权的行使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解除是我国合同法上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极具特色的制度,也是实践中存在争议较多的一项制度,值此《合同法》颁行十周年纪念之际,总结司法实践中已经取得的经验,并联系司法实践中尚存在的问题,对这一制度进行解释论的分析,是一件不无意义的事情。考虑到我国合同法将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在实践中  相似文献   

12.
本文首先通过定期租赁房屋的案例,提出了合同约定任意解除权的问题。随后在对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含义和性质进行论述的基础上,考察了《合同法》对约定任意解除权的态度,并进一步对约定任意解除权条款的效力进行了分析,最终提出了除法律直接规定的任意解除权主体外,其他任何主体均不得通过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任意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3.
李刚 《人民司法》2021,(2):12-15
购房人因房地产开发商迟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在诉讼期间,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客观障碍消除的,人民法院应当从鼓励交易、维护合同效力角度,审慎适用合同解除制度。【案情】原告:魏希伦。被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富房产公司)。  相似文献   

14.
解除权是合同主体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法律为什么赋予合同主体解除权?“解除权的产生”成为首要研究的问题。合同是合同主体实现利益交换的方式,解除权的产生源于合同预期利益未能实现;从解除权自身而言,其又是合同债权效力的一种,解除权的行使导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是合同解除法律效力需要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立法创设了一种选择权,将溯及力的效力留给了解除权人自己选择。  相似文献   

15.
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行政合同单方面进行变更或者解除,这一制度已经得到西方国家法律的肯定。我国没有关于行政合同的专门法律,导致了行政合同实践的混乱和无序。因此,为了实现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建构我国的行政合同单方变更、解除权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6.
于雪 《法制与社会》2013,(24):21-22
作为合同之债履行出现障碍下两种各有侧重的制度设计,从法条的文字表述上,法定合同解除权与减损规则各自为政地发挥着制度规范,但从实践上看,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对二者行使规则的模糊造成对于某一行为性质认定出现差异,因此从价值功能、行使后果等方面厘清二者的关系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法律规定一方在享有约定解除权的情形下,当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享有解除权一方在解除权成就后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则无明确规定。此时,解除权是否消灭?实践中应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8.
光船租赁合同是船舶租用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特征是不配有船员,只提供船舶及其本身的证件。也就是说当出租人完成交付船舶的义务后,该船舶完全处于承租人的控制下。因此承租人所承担的责任要多些,但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当出现《海商法》第146条第1款所述的情形,承租人享有解除权。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考虑,这是一种对法律关系主体利益平衡的结果。本文主要从如何界定船舶已经实际交付;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如何行使;光船租赁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这三个方面阐述了相关见解,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合同法》第174条并未明确对其他有偿合同所参照的买卖合同有关规定的范围,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股权转让合同是否能直接参照买卖合同相关规定都存在争议。通过对第67号指导案例以及同类股权转让案件的分析,可以总结出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首先,作为特殊标的物,股权的移转和交付方式决定了其转让合同不应当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分期付款解除权;其次,在适用其他法定解除权时,应当从商事交易的特殊性角度出发,从严把握解除权的适用条件。由于商法与民法体系之间的价值取向各有侧重,商法更偏重效率价值以及外观主义而民法更偏重追求当事人间的公平正义,导致了同一行为的内外部价值评价出现矛盾,因此,从行为本身的属性来判断异类规则的适用性和适用程度是更为合理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20.
杨凯 《人民司法》2021,(2):19-21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关系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履行合同中陷入僵局或者继续履行有违公平公正,通过合适的方式解除,使当事人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解除现有权利义务关系的束缚,也属于民事合同救济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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