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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工贸结合,推行外贸代理制”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外贸代理制可使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之间的购销关系转变为委托代理关系,把工贸双方的利益捆在一起,是众多元外贸经营权的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主要渠道。外贸代理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贸易方式,有利于开拓新市场,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减少风险,实现产销结合,直接面向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加强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工作。但我国外贸代理立法及司法实践明显滞后。为了使外贸代理制度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拟就我国外贸代理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  相似文献   

2.
代理制度是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经营方式。在我国,自从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报告》后,开始推行外贸代理制。实践证明,外贸代理制的实施在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其局限性也很大,主要表现在权责不清。有鉴于此,我国对外贸易部颁布了(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了外贸代理制各方的权利、义务,使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从实践中看,该《暂行规定)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外贸代理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笔者认为,推行外贸代理制是必要的,它的积极作用是不…  相似文献   

3.
我国规范外贸代理制的法律法规包括《民法通则》、《对外贸易法》和1991年8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尽管这种经营方式有法可依,但为适应对外贸易增长及国内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仍亟需对其完善。一、相关法律规范的统一性问题《民法通则》、《对外贸易法》、《暂行规定》对外贸代理制起着规范作用,但其中的相关规定却存在着矛盾。1、《暂行规定》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尽一致。《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共有8条对代理作了规定。这种代理的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  相似文献   

4.
新《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关于外贸代理方面可适用的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和对外经贸部91年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我国,对外贸易实行国家统一管理,按照法律和政策,只有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外贸经营权的外贸公司才有权利签订进出口合同,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是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进出口合同的,因此无对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需要进口或出口商品,须委托有该类商品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  相似文献   

5.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随着进出口代理制的大力推广,我国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的经济案件中,外贸代理纠纷也相应增加。为了避免或减少纠纷和损失,有必要了解有关进出门代理制的法律问题。 一、委托代理协议  相似文献   

6.
中国外贸代理制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立虎 《法学家》2001,(5):41-44
近十几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实行代理制,我们一般称之为外贸代理制。它是指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进出口业务,并收取约定代理费的法律行为。根据代理人凭借的名义,外贸代理主要可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形式的外贸代理,是指外贸经营者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被代理人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代理从事外贸业...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外贸代理立法的现状我国现行的外贸代理关系主要由《民法通则》、《合同法》、《对外贸易法》(2004年7月1日实施)及原外经贸部于1991年8月 29日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调整。其中,《民法通则》规定了传统的直接代理制度,但由于此种代理存在许多不便之处。在我国外贸实践中运用得并不  相似文献   

8.
论外贸代理人的赔偿责任□黄莹何抒在我国,无进出口权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必须委托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行,即外贸代理。在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委托人向外贸代理人索赔的纠纷,但处理纠纷的依据只有1991年外经贸部制定的《外贸代理制暂行规定》,而这一规定在是...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对外贸易实务中,许多情况下都使用外贸代理这一概念。国际贸易中通常所谈的代理是指一国商人委托另一国商人为代理人。而我国推行的外贸代理制中的代理是指我国的公司、企业委托我国的另一家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为代理人,代理进出口业务,代理人收取佣金,盈亏由本人(即委托人)负责的一种外贸经营形式。这种外贸代理制的产生是以我国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为基础的。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从此,外贸代理制在我国开始推行,但时至今日外贸代理制的推广并不顺利,进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外贸间接代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外贸进出口分为自营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两种形式。1991年我国对外贸易部发布了《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确立了我国的外贸代理制。根据这一制度,我国外贸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人)在批准的范围内,依法为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被代理人)代理进出口业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这种直接代理与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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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无进出口权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必须委托有对外经营权企业代理进行,是为外贸代理。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委托人向外贸代理人索赔的纠纷。由于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只有91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外贸代理制暂行规定》,而这一规定在许多是非判别和责任范围上语焉不详,因而存...  相似文献   

12.
健全和完善中国外贸代理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外贸代理制的概念及法律性质何为外贸代理制?目前,中国在立法和理论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实践中,许多学者都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关于一般代理和对外贸易代理的不同立...  相似文献   

13.
外贸代理制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受托人应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合同的订立及履行事宜,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因交易所产生的盈亏由委托人承担的制度。我国对外贸易法第13条规定:“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而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除对上述业务作强制性规定而非任意性规定外,还对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或企业委托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  相似文献   

14.
外贸代理制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项基本制度。但长期以来,对这项重要的外贸制度却一直缺乏必要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调整。1991年8月29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了《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系统地对我国外贸代理制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15.
刘信业 《河北法学》2000,(4):141-143
推行外贸代理制,是我国对外贸易经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多年来由于立法上的缺陷,致使此项工作困难重重。新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行外贸代理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本文对合同法颁布前后我国外贸代理制的法律保障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入世与我国外贸代理制的进一步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外贸代理制的规定及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原则性规定及其适用于外贸代理时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只是对直接代理做出了规定。该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直接代理中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将这一规定适用于我国对外贸易的业务中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有的国内客户不愿把自己的名称披露出来;有时虽属一笔交易,但客户很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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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就是要重点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原则规定,结合我国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具体明确地规定了企业应当享有的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利,一其中对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进出口权,作出了如下规定,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不受地区与行业的任何限制。这预示着,随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包括企业进出口权在内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利的进一步落实,外贸代理制必将得到越来越普遍,越来越…  相似文献   

18.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外贸代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的部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代理制的原则性规定以及合同法中的相关内容,此外,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一些部门规章也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内容,我国在实行外贸代理制时,可通过以下四种法律形式来实现其功能。直接代理。直接代理也即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制度。在我国,一般认为“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991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关于对外贸易…  相似文献   

19.
周江 《政治与法律》2007,4(5):117-122
外贸代理制度是指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根据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办理进出口业务,法律后果最终由本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通常所讲的外贸代理制度是借用传统"代理"之名,实为传统行纪制度之"创新"的一项独特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在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应当从消解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立法层次以及与国际体制相协调等方面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20.
陈治东 《法学》2005,(4):99-111
1999年 1 0月 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 40 2条规定的代理制度 ,是在我国对外贸易许可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设立的一种特殊“代理”制度。由于国际贸易合同中普遍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在《合同法》施行后审理了数起涉及到中国外贸代理问题的贸易合同争议仲裁案 ,其中若干案件以适用《合同法》第 40 2条规定结案 ,① 笔者认为 ,其中有些案件的断案思路和结论值得深思和探讨。本文意在比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与《合同法》第 40 2条规定的差异 ;系统地分析外贸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在我国涉外仲裁程序中对委托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约束力及法律后果 ;探讨与外贸代理有关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对外贸代理制的异化 ;研究涉及外贸代理争议的实体法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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