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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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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表面上看,提高法律效益与亲情体恤是相互矛盾的,似乎要提高法律效益就得以牺牲亲情体恤为代价。事实与之正好相反,缺乏亲情体恤的法律是最没有效益的。法律只有充分体现亲情体恤才有可能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信仰与遵循,法律调整的实际状况和结果才能反映或体现创制法律的社会目的,也就是法律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  相似文献   

2.
对于“亲亲相隐”思想的研究,学术界已渗透到诸多领域,然仍需回答亲亲相隐为什么能绵延古今中外,仍需进一步探讨新中国成立后亲亲相隐制度的缺失以及法律与人情的关系,为亲亲相隐的入法修直道路。  相似文献   

3.
对于"亲亲相隐"思想的研究,学术界已渗透到诸多领域,然仍需回答亲亲相隐为什么能绵延古今中外,仍需进一步探讨新中国成立后亲亲相隐制度的缺失以及法律与人情的关系,为亲亲相隐的入法修直道路.  相似文献   

4.
亲亲相隐是我国刑事法历史上具有典型意义的一项制度,其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悠久的历史渊源。它是对人类最原始本原时刻透发的人伦精神的让步,是人们智慧的结晶。通过对古今中外刑事立法中相关规定的考察,表现了建基于血缘、亲情基础之上的人伦已被广泛重视,而我国当代的立法中却无其踪影。刑事法律是以刑事政策为指导思想的,刑事政策中必须蕴含着人伦的思想,否则就无法贯彻实施。这种人伦思想也可以解释进我国现阶段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中,但是我国的刑事立法还有待于跟进。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两个典型的案例入手,详细阐述了我国在法移植过程中暴露出的法律与传统道德亲情的矛盾与冲突。并进而得出结论: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的接受力;在司法方面,应顾及民族的固有性格和感情,作更为灵活而有弹性的处理。  相似文献   

6.
窝藏、包庇犯罪是法律决不允许的,触犯此条刑律,必然导致行为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是,为何许多人明知是违法犯罪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公民不懂法、不知法,而是感情战胜了理智,亲情战胜了法律。法律的目的和价值是什么?本文试作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7.
"亲亲相隐"是我国传统的司法原则,为我国当下的法律制度所摒弃,依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犯罪嫌疑人亲属在内的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作者认为这样的法律规定同一般的社会伦理不相符合,通过对中国与外国"亲亲相隐"制度的考察,及"亲亲相隐"制度产生的根源及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在举国上下提倡和谐社会理念的氛围之下,我国刑事法律中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亲亲相隐。  相似文献   

8.
2003年的新年伊始,80岁的张尚伟老人在年近花甲的女儿张桂莲搀扶下走出法院大门。虽然天气寒冷,漫天飞舞的雪花将大地装扮成了一个银装素襄的世界,但老人心里暖融融的。然而,刚踏进法院时,老人却完全是另一种心境,因与独生女儿女婿突生嫌隙,老人满心悲凉地走上公堂……  相似文献   

9.
国内外法律实践无可辩驳地证实,任何国家的制定法只有通彻人性,饱含人文关怀,才能够赢得民众的支持,才能真正发挥调整功能。毫不夸张地说,法律的人性化构成了法律的价值基础。而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亲亲相隐"制度恰恰抓住了人所具有的悲悯之情。自古至今,它所展现的人性魅力,使法律理性和天然人性实现了有机统一。我们之所以今天依然要推崇"亲亲相隐"制度,就是因为它将为修正我国刑事法律的人性匮乏提供实证支撑。  相似文献   

10.
雍自元  廉彪 《法学杂志》2013,(10):69-76
亲亲相隐在我国历史上经历了从强制相隐到允许相隐再到禁止相隐的演变过程。宽宥亲亲相隐可防止变相株连,利于人权保障,有助于罪犯的改造与回归,能促进刑事法律的社会认同感,增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的长治久安。故此,亲亲相隐应当回归刑事法律。总体设想为:在《刑事诉讼法》中赋予亲属拒绝协助抓捕权和拒绝作证权;在《刑法》中给予亲亲相隐定罪但从宽处罚。  相似文献   

11.
亲属权利的法律之痛——兼论“亲亲相隐”的现代转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是一种亲情伦理立法,现代东西方主要国家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这是一种亲属权利立法。我国现行法律在否定"亲亲相隐"的亲情伦理立法以后,却没有确立亲属权利立法原则,这种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导致诸多尴尬和悲剧,"佘祥林案"中佘母的不幸遭遇即为典型。本文阐释古代"亲亲相隐"亲情伦理立法和现代亲属权利立法的各自特点,论述法律确认亲属权利的必然性和迫切性,探讨古老"亲亲相隐"对确立我国现代亲属权利制度的正面价值及其在现代人权理念之下的创新转化。  相似文献   

12.
"亲亲相隐"是深具中华民族特色的法律文化现象,并在国外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在当代中国已完全被摒弃.本文指出顺应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之需要,重构"亲亲相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亲亲互隐"出自于春秋末期孔子的《论语·子路》。经过历朝历代的继承和发展,到了儒学备受推崇的两汉时期,以"亲亲得相首匿"为首的原则成为汉律中的刑法适用原则正式确立下来。汉代将"亲亲互隐"观纳入法律并进一步阐释与发展,突显了儒家的"孝"的观念,礼法得到了很好的结合,法律开始呈现出儒家化的趋势。本文对"亲亲得相首匿"等原则进行分析,找出汉代法律中隐藏的儒家思想的成分,以解读汉代法律儒家化。  相似文献   

14.
刘丹  焦守林 《法制与社会》2011,(20):269-270
法律不外乎人情,刑法的规定不能无视人类基本的情感和人性,这是刑法应有的情怀。然而审视我国现行刑法,体现着人类最基本情感的"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却没有相应的法律生存空间。本文在阐述了国外刑法对"亲亲相隐"的关照和"亲亲相隐"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意义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刑法提出了几点不成熟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8条明确了在一般刑事案件中,近亲属有权拒绝作证,有人主张这是新时期的素素相隐制度。的确,该法条修改后更具有人性化,有利于维护基本的社会伦理关系。但是本次修改只规定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审判阶段可以不用出庭作证,但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起诉阶段是否有作证义务没有规定。在目前我国的大环境下看,侦查和起诉阶段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依然需要作证。而且,新刑诉法只规定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一定的作证豁免权,这与我国古代素亲相媳规定的范围狭窄了不少,因此本文简单探讨下隶索相隐钢度,以期待时令后刑诉法实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夫妻,面对近在咫尺的外孙女,想见而不能见。是什么阻隔了这段亲情,祖孙之间有什么不可逾越的纠葛,失独老人能否行使隔代探视权?丧女之痛2013年六一儿童节前一天,住在广东省江门市的一对老夫妻刘长和韩玲拿着新买的玩具去看他们唯一的外孙女  相似文献   

17.
汉代的亲亲相隐制度顺应了人的本性,对于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人权的视角考察这一制度,合理继承和弘扬汉代亲亲相隐思想,对于构建现代刑事法律保障人权的法律机制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亲亲相隐原则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中国古代作为体现儒家思想、维护封建家长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新中国后却被认为封建糟粕被摒弃。但其对社会最基本的人伦血缘关系的承认与关怀,闪耀着现代法治的理性光芒,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亲亲相隐”的再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本来在上世纪80年代已有定论。而如今,学界又对其展开如火如荼的讨论,在对其重新认识后,人们大都倾向于对其加以更多的肯定。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再度对"亲亲相隐"作一次辨析。  相似文献   

20.
彭凤莲 《法学杂志》2013,34(1):70-79
亲亲相隐在中国古代经历了从思想到政策再上升为法律的过程.其理论渊源于孔孟荀之道,其法律化的历程始自秦朝,一直延续至清末.在当代,亲亲相隐仍然为一种流传盛广被广泛认同的文化现象,司法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地渗透了亲亲相隐的意蕴.目前学界对亲亲相隐能否再现于法律中有不同的看法,但人道亲情是和谐社会的根基,有必要吸收古代亲亲相隐蕴含的传统人本主义思想,完善亲属间包庇与作证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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