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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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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莉  张径舟 《法学论坛》2002,17(5):108-112
本文分析了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弊端 ,认为必须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进行改革 ,在此基础上 ,提出了重构我国民事再审发动程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2.
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民事再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人民法院正确确定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对保护当事人再审诉权,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实现程序正义显得尤其重要。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四级法院对民事再审诉讼均有管辖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有指令管辖权现行民事再审诉讼管辖为多级管辖制度,多级管  相似文献   

3.
刑事再审程序之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向东  韩旻 《河北法学》2003,21(4):75-80
刑事再审制度是刑事诉讼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对刑 事再审程序的研究多拘泥于程序运作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细节,而缺乏深入的理论思考。因此,对 刑事再审程序的理论基础、诉讼构造、模式等进行深入探讨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这种探讨也有益 于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  相似文献   

4.
再审是对缺失正当性的判决既判事项的救济制度,包括再审发动和本案再审审理两种程序。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6章以审判监督程序的称谓概括规定了再审制度的上述两个方面,该章的核心是关于三种再审发动方式的规定,即法院依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检察院抗诉发起再  相似文献   

5.
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革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再审程序在纠正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再审程序实施效果未尽人意。主要表现在:1.申诉难和申诉乱的状况依然十分突出,不少明显存在错误的裁判无法通过再审程序得到纠正;2.一些案件多次再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遭到破坏,而且耗费了当事人和国家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司法成本大幅上升。…  相似文献   

6.
民事抗诉程序的设置,应当回归到制度本身应有的目的,这样才能使相关的具体制度设计有坚实的理论依托。传统的民事抗诉制度由于定位的不准确,将抗诉提请与再审程序进行简单的对接,完全是一种错位的选择。民事抗诉制度应当具有独立的抗诉监督程序,围绕检察机关抗诉请求而非原审民事纠纷展开。  相似文献   

7.
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①当事人行使再审诉权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受前苏联影响颇深,职权主义色彩非常浓厚。②这种诉讼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的内在不足和外在缺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日益彰显。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事再审程序在诉讼中的充分发挥,造成案件“终审不终”,动摇终审裁判的既判力。本文试图结合再…  相似文献   

8.
引言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作为解决社会各主体间因民事往来所产生纠纷的方式之一,已经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最广泛、最重要的诉讼种类。民事再审诉讼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功能与作用更是日渐显现,已经成为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司法效果意义上讲,民事再审诉讼的重要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批判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洪坤 《法学杂志》2004,25(6):63-65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改革的根本出路是在对诉讼理念及其制度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将其定位于追求公正、效率等多元价值的有机整合,并重新设计其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0.
本文在考察和分析国内民事再审程序立法现状的基础上 ,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 ,提出了重构再审程序的理论及重构这一理论的价值取向问题 ,从而寻求符合中国司法改革实际的立法原则及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1.
民事立案程序之立法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伍贤华 《行政与法》2004,(10):80-8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设置的立案程序存在弊端,难以适应加强诉权保障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时代要求,故应认真审视与重构民事立案程序。笔者认为,民事立案程序在逻辑结构上是由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接收程序、审查程序、决定程序及救济程序构成的“子程序”系统,每个“子程序”均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功能,均应予以认真探讨和精心设计。  相似文献   

12.
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重构   总被引:66,自引:0,他引:6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所谓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为了保障法院裁决的公正,使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得以纠正而特设的一种再审提起和审理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审判实践中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它对保障当事人的诉...  相似文献   

13.
韩智伟 《人民司法》2023,(4):106-111
我国民事再审案件受理费制度经历了从完全无偿到有限收费的阶段,但有限收费规则并未真正落实,民事再审程序被机会主义者滥用,加剧了司法资源紧缺的困境。确立民事再审案件预收受理费规则,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时一律预收案件受理费,既符合司法有偿、程序相称原则,又可以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再审申请权,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在民事再审案件受理费预收规则的设计中,应区分财产案件与非财产案件,提高案件受理费预交标准,实行倍增制度。在案件受理费负担规则的设计中,明确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由申请人负担;裁定再审的,再审审理程序结束后,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再审程序中调解、撤回再审申请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申请人减半负担;特定情形下确立过错方负担。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的规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事诉讼法将启动再审程序的权力同时赋予了法院和检察院.然而,这种二元主体的制度设计存在很多弊端,必须加以改革,构建民事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的单一制度有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15.
(一)民事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法理基础。很多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难以利用现有诉讼制度;很多简单的案件到法院不能被及时解决,所谓“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情形屡见不鲜。欲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探讨,为什么普通诉讼程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为什么要设立专门针对简易、小额事件的程序制度?其法理基础何在?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之重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本文认为,我国民事简易诉讼程序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存在诸多问题,而问题的根本在于我们对简易程序建构的法理基础缺乏应有的认识与深入的研究。本文通过简易程序建构法理基础的分析,提出了我国简易程序进一步完善和改革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7.
黄俊 《法制与社会》2011,(15):114-115
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监督性和救济性的案件审理制度,对于修正审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关民事再审制度的规定仍过于原则,或不完整、不合理,理论界对民事再审制度的争议颇多。笔者认为,在当事人主义诉讼观念下,再审制度必须有所改进,本文也正是从这方面提出了相关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思路。  相似文献   

18.
19.
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民事再审程序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提起 ,可以由检察院抗诉提起 ,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提起。作为补救和非正常程序 ,再审程序能够纠正案件中的错误。但这一程序的法律规定存在许多不足 ,有必要予以重构。本文以再审制度价值目标的探究为逻辑起点 ,对提起再审的主体、条件、期限以及再审案件的审理次数等问题的现行法律规定做出理论评析 ,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有关再审制度重构的合理方案。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是对生效裁判的错误,是通过再次审理,进行纠正、补救的程序。但是,随着我国的诉讼体制的完善、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民事再审的弊端也日益凸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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