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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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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8年4月,犯罪嫌疑人胡×,系湖南省沉陵县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实习期满尚未毕业),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本县高砌头乡胡家溪村开办私人诊所,其诊所基本情况为:(1)诊断、处置、治疗室总面积为19.74平方米,且三室设在一室之内,(2)无紫外线灯、污物精、高压灭菌设备,(3)无规章制度,(4)无注册资金。1998年6月27日晚8时许,患者胡XX因重感冒到胡X诊所就诊,在注射青霉素后产生过敏反应,经多次抢救,患者过敏症状反复加重,导致出现过敏休克,患者亲属见状,便背负其转…  相似文献   

2.
医疗市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虽然国家已经通过刑事立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然而,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分歧,而相关的部门又未及时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这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全民身体健康极为不利。  相似文献   

3.
司法解释对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做了类型化描述。涉案价值认定时,需要以法益为指导,剔除他人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扣除合理的开采、运输费用,妥善确定价值认定基准日。当难以确定价值时,要从有利被告的角度出发。“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起算,二年内有三次非法采矿行为(其中被处罚过两次)即可,做出处罚的不必限定为某一特定机关。已被处罚过的对应价值不累计计算,行政罚款不折抵罚金。多次实施行政违法的非法采矿行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的,应累计计算价值数额,做出相应处理。非法采矿时严重污染环境,不属于“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应按照想象竞合犯原理处断。在非法采矿之后,又实施其他关联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应数罪并罚。“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坏”,包括造成河道、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植被、林木和耕地毁坏,地表陷沉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与前几项具有可类比性,只要在结果或者行为上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与处罚必要性,就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   

4.
试论非法行医罪中的非法行医行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石磊 《政治与法律》2002,2(6):45-48
非法行医行为是非法行医罪客观方面最重要的内容。所谓“非法行医”就是非法主体擅自实施医疗业务,而医疗业务是指以反复、持续的意思实施以医疗行为为内容的活动,医疗行为则是指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接受医疗者消除或缓解疾病、减轻身体痛苦、消除或者减轻其对药物或者毒品等的病态依赖、延长生命、改善身体功能与外观、矫正畸形或者帮助或避免生育等与接受医疗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97刑法增设非法行医罪,对于规范国家医疗卫生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刑法对非法行医罪只作了抽象性的规定而缺乏可操作性,司法机关在对该罪的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的难度,同时,理论上对非法行医罪的界定也存在诸多争议。本文探讨了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的理论分歧,并对非法行医达到"情节严重"的界定和非法行医罪中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马章民  刘江格 《河北法学》2005,23(8):95-100
近年来,危害公共卫生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其中非法行医罪占较大比例。面对非法行医犯罪的高发态势和出现的新情况,人们都在关注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在几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学术界和实务界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尚存在较大的认识差异,而相关部门又未及时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这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全民身体健康极为不利。因而,对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作出正确认定,加强非法行医罪的立法完善,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7.
姚诗 《政治与法律》2012,(4):111-119
司法解释对非法行医罪中"情节严重"的解释方法存在疑问,解释结论也殊有不当;非法行医罪应是抽象危险犯,其保护的法益以个人的生命、身体健康为核心,这是解释本罪的基本立场;从该立场出发,明确"情节严重"的实质判断标准,有利于将单纯违反医疗管理秩序但未侵害法益的行为排除在外,有利于在具体案件中正确适用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8.
刘旭 《陕西检察》2002,(3):36-37
一、问题的提出 2000年4月26日,8岁的小学生冯某因脸上、身上长疹子,低烧不止,被父亲送到本村王某私人诊所就诊(未经许可,王有职业卫校毕业证及省医学考试中心颁发的《中专水平证书》),冯被诊断为感冒,王某对症使用中药、针剂、西药,冯某低烧不退,经输液,冯高烧仍不退。再输液,患者鼻腔出血,急送往县医院,途中吐血,鼻腔出血,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医疗技术事故。  相似文献   

9.
非法行医是修订刑法规定的新罪名,从外观上看,其与医疗事故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有相似和易混淆之处。对其的认定,一是要紧扣主体,二要分清犯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同时要考察行为的客观方面,对其情节加以衡量。  相似文献   

10.
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和客观方面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医疗市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从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虽然国家已通过刑事立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 ,然而 ,社会上非法行医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为了从理论上澄清对非法行医罪的种种误解 ,以便于指导实务操作 ,本文试就非法行医罪构成中的主体和客观方面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一、非法行医罪的主体目前国内对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多采取一般主体说 ,即认为犯罪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既可以是无医疗技术的一般公民 ,也可以是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但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 ,还可以是取得执业资格 ,但是不具备从事特…  相似文献   

11.
对非法行医的实行人,我国行政法、刑法都有处罚依据,但对其它在非法行医过程中起一定作用的或为非法行医提供支持、帮助的人,却很难从现行法律中找到明确的处罚依据。本文从分析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入手,分析其它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希望得到有关专家的指正。  相似文献   

12.
非法行医罪基本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擅自行医会破坏医疗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结果仍然为之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出现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 ,而不是过失。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非法行医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地处边疆,变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旗地区更为突出。为了维护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修订后的刑法在第336条增加了非法行医罪的新罪名。由此完善了非法行医罪的立法,克服了无法可依,使司法审判机关难于操作的缺陷,对于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然遇到了许多问题,以我县为例,主要表现在非法行医的认定、情节严重的认定和致人死亡的量刑三个方面。为此,本文试谈一下个人的看法,供商榷。  相似文献   

14.
非法行医罪在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详细的介绍,但是其在现实生活中是有一定作用的.非法行医罪作为法律规范对医疗管理及保证公民健康权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对非法行医罪是一种职业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是行政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是身份犯进行分析、对非法行医罪中的医疗行为进行分析四方面,对非法行医罪在刑法学理论上的定位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5.
一、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关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目前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犯罪,另一种认为本罪是一般主体犯罪,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只能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才能成为非法行医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不具备医疗技术、医疗知识的普通自然人;(2)具备医疗技术,但尚未取得合法行  相似文献   

16.
论非法行医罪在刑法学理论上的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行医罪作为刑法分则的一个个罪,蕴涵着许多刑法学理论基本问题,包括法定犯、职业犯、结果加重犯、身份犯、抽象危险犯以及与违法性阻却事由的关系等问题。探究非法行医罪所涉及的刑法基本理论问题,既是深入研究本罪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对非法行医行为正确定罪、准确量刑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7.
王建新 《法制与社会》2010,(11):251-253
刑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工作中对非法行医罪主体范围的认定存在分歧。本文指出应根据我国刑法对非法行医罪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立足于目前的国情,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角对非法行医罪主体范围的认定作出解读。  相似文献   

18.
顾加栋 《证据科学》2004,11(3):209-212
非法行医罪基本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擅自行医会破坏医疗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结果仍然为之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出现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而不是过失。  相似文献   

19.
对一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非法行医罪责任案件的法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一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非法行医罪责任案件的法律思考,就取缔、案件移送、非法行医罪的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各地非法行医的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启发。  相似文献   

20.
结果加重犯是行为人实施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加重法定刑的犯罪。非法行医罪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法条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其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是本罪的加重结果。本文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标准作了论述,并探讨了非法行医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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