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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一批官员因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而被问责。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辞职,到三鹿奶粉事件导致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等一批官员相继被免职;从河南登封煤矿事故后第二天市长被建议免职,到阳宗海污染事件中玉溪副市长被令引咎辞职,让我们看到失职问责已经成为监督百官的利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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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典时期卫生部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原市长孟学农被免职,到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水环境污染问题而辞职,短短两年多的时间,一大批实权官员先后因重大责任事故、恶性违法事件而“下课”或遭严厉处分。大规模的官员问责风暴震惊了民众,警醒了官员。然而,当前的官员问责,尚有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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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重点项目重视不够、督促协调不力、服务不到位,致使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开工未动工或进展缓慢,云南省昆明市的39名官员被严厉问责,其中1人还被免职。昆明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点名通报了这批“拖沓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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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政府和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被果断问责,加之近期因其他重大安全事故也有大批官员被免职、停职,一时间,问责风暴成为最热话题之一。正处于立法阶段的食品安全法如何规定有关问责的内容,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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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伴随"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山西"9.8"尾矿溃坝特大事故、深圳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河南登封"9.21"特大煤矿事故,一批行政官员相继被免职,"问责风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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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琪、齐秀强在《理论前沿)2009年第1期上撰文认为,目前制约官员问责制度化、常态化的关键是四对矛盾的存在,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之矛盾,“火线问责”与制度问责、常态问责之矛盾,问责“大”与“小”之矛盾,责任“轻”与“重”之矛盾。因此,为使官员问责形成长效机制,应当着力于三个方面来探寻官员问责制度化、常态化之路。一是实行绩效问责,作为官员问责制度化、常态化的突破口。通过绩效评估来强化问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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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7月广西南丹矿井透水导致81人死亡,县委书记被免职开始,我国的党政干部行政问责制度在基层起步。2003年,由于对"非典"的处置不力,卫生部部长和北京市市长被免职,成为行政问责的标志性事件。今年5月26日,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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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是以归因为基础,以课责为关键的反映问责人与责任人控权关系的机制。在学理上,官员问责存在职责交叉难题、责任归因难题、多种惩罚逻辑的课责难题,本质上是复杂治理形势与民主政治要求之间张力的产物,是全球公共行政现象。但西方学界对中国官员问责制存在两种话语霸权:一种社会中心主义问责观聚焦于选举政治上,关注于选民在问责上的主体地位,忽视国家自身的归因需求和课责能力,称中国没有问责制;一种中国威权主义问责观聚焦于课责机制上,认为中国威权国家政体“无需”和“无力”课责,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攻击。面对西方的问责话语霸权,国内问责研究需批判意识形态攻击,并摆脱理论贫困,从实践中挖掘中国官员问责特殊性,从理论上提升中国官员问责解释的普遍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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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问责发展实证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根据我国官员问责实践过程中所发生的问责事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以2003—2006年四年间《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中所报道的73个官员问责事件和212个问责对象为样本,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官员问责的一般特点,即问责属性主要是行政问责、问责一直保持较强的力度、处理措施总体上保持较严厉的状态,官员问责事件中81%的发起者和99%的启动者是上级党政部门。认为我国官员问责中存在内容单一、原因单一、处理形式起伏较大、问责的时间周期较长等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官员问责制度构建中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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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问责官员复出机制的构建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建科学有效的问责官员复出机制,对于建设责任政府和维护公众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问责官员复出机制具有静态结构、动态过程、生态环境、心态系统四个维度。目前,我国问责官员复出的规则体系不完善,官员问责与官员复出的程序断裂,问责官员复出的体制性弊端凸显,复出的内在调控力薄弱。建立统一的复出规则体系,构建责任分类管理机制,加强官员问责与官员复出的动态管理,完善复出中的异体参与机制,以及形成法律制度之外的柔性伦理建构和内在驱动机制,是防止问责官员非正常复出的策略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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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中国官员问责制度不断完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作为官员问责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官员复出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使官员问责制的实施打了折扣,也损害了官员问责制的公信力。应从规范体制以及增强透明度等方面完善问责官员复出制度,保证问责官员复出的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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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各种失职行为被问责的官员越来越多,也出现一些被问责官员违规复出的现象,如多次复出、复出时间过短、复出理由不透明、复出过程不规范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建立被问责官员复出机制。因此,我们必须从加强官员问责立法、加大监督力度、扩大信息公开、实现问责主体多元化、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并完善被问责官员复出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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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特点是,问责对象的位高权重;问责事项的涵盖面宽;适用问责的规定详实;问责的程序设置较全面。它具有的积极意义是,切近了官员问责的制度本义,拓宽了官员问责的重要领域,初步形成了官员问责的规范框架。它存在的不足是,问责事项标准不明确,问责方式的规定有失严谨且力度偏弱,对问责主体的责任及追究未作明确规定,从而存在着难以执行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