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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应树立对宪法的信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需要树立牢固的宪法信仰 ,这是中国走向法治之路所必需的。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确定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求在一个国家里从上至下 ,从下至上地经久地牢固地树立法律至尊、法律至上的理念 ,这是法治得以滋生、存续的土壤。而要形成法律至尊、至上的理念 ,必须使社会对法律抱有信任乃至信仰。正如伯尔曼所说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所以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我国 ,党领导人民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制定宪法 ,党又要求全党遵守宪法。法治…  相似文献   

2.
一、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探讨的范围何为司法体制?在实行“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这是很明确的,即法院的审判体制,如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合众国的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及国会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第一条和第二条分别规定立法权和行政权)在我国,由于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没有对司法体制作出明确界定,甚至连“司法权”、“司法机关”之类的概念也没有在宪法和法律里出现过,因而对司法体制并无定论。传统的说法是公检法三家,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士倾向于将我国的司法机关界定为检法两家,其主要理由是“公安机关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  相似文献   

3.
“上海方案”是一套组合拳,“司法去行政化”只是其中的一招.“司法去地方化”,是“上海方案”向着旧司法体制,挥出的另一记重拳. 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这一重要法治原则也都得到了有力彰显.  相似文献   

4.
宪法性法律的性质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岭 《法律科学》2005,23(1):28-36
宪法性法律是法律而不是宪法 ,它们与其它法律一样都是对宪法的“规则化” ,但又与其它法律明显不同 :宪法性法律是“宪法”法 ,是“国家”法 ,是“权力”法和“权利”法。它们通过将宪法内容具体化、程序化来保障宪法。我国的宪法性法律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欠缺 ,这是我国宪法不能有效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5.
宪法在普通的法律适用中通过“依宪释法”的方式得以实施,是法律适用的应有之义、宪法至上的内在要求.这种法律适用中的宪法实施,与我国现行体制并不相悖,具有合法性,而且在实践中已有相关探索,在当下中国完全具有可行性.当务之急是积极主动地走进“依宪释法”这扇宪法实施之门,在广泛的法律适用实践中全面适用宪法,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相似文献   

6.
<正> 一、苏联宪法的监督实施为保障宪法得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对宪法的实施予以法律保护,这是各国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保障。对宪法实行保护的概念,在苏联,相对而言,还是在本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期才提出来的。所谓对宪法的法律保护,就是保证宪法规范在现实社会和国家生活中得到全面落实和严格遵守而采取的各种法律手段的综合。对宪法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首先要使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和在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当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要以一切法律、法令、从属性法律文件以及其他规章制度与宪法相适合为前提条件。这是用法律保护苏联宪法  相似文献   

7.
法律的“守望者”也必然是道德的“守望者”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专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关。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特殊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罚、威慑、警示犯罪的过程,本身就对检察官自身有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教育社会公民遵守法律的过程本身又是检察官自我教育的实现过程.法律的“守望者”必然是道德的“守望者”。  相似文献   

8.
高峰 《中国司法》2005,(11):75-77
二十年的普法工作可谓是硕果累累。这期间由于各级普法工作者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得我国的法治氛围逐渐浓厚,法制环境明显改善。从目前的“四五”普法验收检查情况来看,我们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可以说是圆满完成了。随着我国社会向法治化的方向迈进,社会各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法治已不再是虚无飘渺的大词,民众已切实感受到法律对于社会生活的不可或缺。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于法律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这使得与社会生活有关的各种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都有待于更新变革(明显的如近几年对于宪法、民法和刑诉法…  相似文献   

9.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的党和国家吸取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无法无天”的沉痛教训,十分重视立法工作。现在,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我国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尽管从形势发展来看,我国的法律还不完备,有些急需的法律尚待制定,立法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但是,从总体上说,过去那种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根本扭转,一去不复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每个国家机关、组织进行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1.
“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宪法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定位。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首次将“法律监督机关”法定化,立法内涵为注重法律监督下重建法制权威,是在中国检察理论和实践中形成的机关,侧重刑事诉讼监督和打击犯罪。1982年宪法使“法律监督机关”成为了宪法规范上的国家机关,基于宪法职能和诉讼制度改革而侧重于加强诉讼监督,并在监察体制改革下进行了自我更新,成为与监察委相互配合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内涵演进的内在机理是人大体制下权力分工模式的必然要求,落实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选择,以及参与宪制层面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法律监督机关”概念内涵具有延展性,会随着立法修订和制度变迁衍生出新的内涵和解释,不断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特性。  相似文献   

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与法制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我国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计划经济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意味着人们的经济生活、各种经济关系都与市场相联系,法律在经济方面的职能也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市场行为(以市场为中心的经济行为和与之有关的服务性行为、管理行为)建立和发展社  相似文献   

13.
关于“较大的市”立法权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较大的市”,主要是指80年代经国务院批准的18个城市。我国宪法并未授权较大的市立法权,《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授权较大的市立法权,这是否合宪?仅授权这18个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已不符合我国城市发展的现状。较大的市立法权形成我国三级的多元的立法体制,不符合我国单一制国家体制,实践上,较大的市立法也有违法律公正、公平和正义。应废止较大的市立法权。  相似文献   

14.
论宪法监督的司法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宪法确立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模式 ,实践证明 ,这是一个失效的制度设计。失效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宪法监督程序不完善 ,而在于这一模式背离了宪法监督的本质。宪法监督是多数民主的“制动器” ,唯有司法化的监督才能担此重任。司法性宪法监督与“议会至上”、“多数民主”是可以调和的。宪法是法律 ,然后才是最高法律 ,宪法的法律性也意味着宪法可以而且应当由司法化的机关加以适用。  相似文献   

15.
建安 《陕西检察》2000,(5):18-19
我国宪法第126条和第131条分别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就是我国司法独立在宪法中的体现。所谓司法独立,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司法机关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不依附任何行政机关而存在;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相似文献   

16.
宪法总纲确立了国家经济的基本制度,并同时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控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企业作为法律的承担者,必须在法律层面上把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进行有机结合。弘扬宪法精神的“以德治企”,根本目的是形成“以德治人心,以德治产品,以德治市场,以德治利益”的企业治理机制。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企业是关键。企业追求自身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统一,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的宪法精神在市场经济下的最新体现。  相似文献   

17.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形成了人治主义法律文化与法治主义法律文化两大类。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主义法律文化,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属于先进文化;滥觞于古希腊,成型于近代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历时三百余年,总体上说,也属先进文化。中国近代社会通过艰难的抉择,走上了民主共和的发展道路。1998年我国现行宪法确立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这标志着中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国社会与西方国家,无论从历史发展还是现实状况,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国必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我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是当今宪法所确立的、正在持续发展的、不断完善的先进文化。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这是宪法对公民物质帮助权的规定,但宪法的原则规定要想变成公民“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权利,必须依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1999年9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规定自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真正将这种宪定权利落实为一种法定权利,被誉为城市居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当宪法规定的物质帮助权成为公民在法律上的权…  相似文献   

19.
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宪法监督体制.本文旨在通过对一些不同社会性质的国家宪法监督体制的比较和分析来阐述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优越性.(一)宪法监督体制就是为保障宪法实施而建立起来的,有权解释宪法、确认某些法律和法令是否违反宪法,使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令不能生效,从而维护宪法尊严的一种组织制度.  相似文献   

20.
夏雪 《中国律师》2006,(10):36-37
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业已形成,但毋庸讳言,我国由传统的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并未如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甚至出现了“法律过剩”的现象。法律制度要发挥它的作用,实现其基本价值目标,必须体现在法律秩序建立上,其中法律适用学可以成为研究法律秩序形成的理论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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