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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隐名合伙起源于中世纪意大利的康曼达契约。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以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约定一方对另一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不参与经营,分享经营利润,并在出资范围内承担经营损失的合伙。经营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我国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立法应该设立隐名合伙制度,但是在具体模式上,现存在很多争议。本文认为从隐名合伙的性质上看,隐名合伙属于契约,应作为一有名合同纳入合同法之中。  相似文献   

2.
论隐名合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乔璐  顾滨 《河北法学》2001,19(4):69-72
比较《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学术界的理论研究,对《合伙企业法》未规定隐名合伙的原因及其在我国的立法选择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3.
隐名合伙是现代民商法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西方许多发达国家都确立了该制度。但各国对隐名合伙的性质、地位、特征之理解存在很大差异,本文通过比较各国的立法例,进而思考我国应当建立的隐名合伙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4.
合伙组织有隐名和显名两种类型。合伙组织特别是隐名合伙组织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是一广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显名合伙组织的法律地位与隐名合伙组织的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进行探讨,并就如何完善我国合伙制度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隐名合伙在我们国家事实上是存在的,但我国民法还没有相应的规定,隐名合伙人的合法地位和合法权利没有得到承认,这不利于因隐名合伙而产生的纠纷的解决。本文分析了隐名合伙的有关问题,并对隐名合伙的立法建设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隐名合伙是在出名营业人与隐名合伙人之间发生的一种内部合同关系,与借贷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雇用合同存在不同的制度价值和技术设计。它是公民投资和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不可替代的重要法律形式,也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我国应当对隐名合伙这种成熟的投资经营模式予以明确承认和保护。  相似文献   

7.
有限合伙与隐名合伙有着共同的起源。二者既有诸多相似之处,更有许多显着区别。其共性主要在于二者均由一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和一部分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商事主体,後者为融资契约。因此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与经济价值,应分别将二者规定于商事主体法和未来民法典的合同编。  相似文献   

8.
张璐 《法制与社会》2012,(12):29-30
隐名合伙制度在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发展,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保护我国贸易安全,解决国内纷杂的合伙纠纷,我们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趋势已势不可挡.本文从法理和事实两方面探讨了在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过程中主义法律移植的本土化“洗礼”的重要意义,认为我国未来在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立法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本国的特殊情况,对西方的隐名合伙制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真正使其为我所用,发挥其最大效用.  相似文献   

9.
隐名合伙发端于中世纪的欧洲,主要存在于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中。作为一种特殊的合伙形式,隐名合伙主要体现了隐名合伙人和出名营业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关系,与隐名出资、隐名股东、有限合伙等概念既相类似又具有明显的区别。隐名合伙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金,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促进社会资本的流动和经济的发展,同时解决学术研讨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分歧问题。  相似文献   

10.
探析公司隐名投资的现状与规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红 《政治与法律》2003,(1):117-121
公司隐名投资是一个存在范围极广却很少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领域,故而对公司隐名投资的讨论也相对甚少。法院对于如何正确处理这个问题已困惑多年,至今仍没有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法。碰到这类问题的法院只能自行摸索,个案判决的思路和所援引依据相去甚远,影响了我国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本文从我国隐名投资的司法现状入手,从大量的案例中分析了隐名投资的成因和解决的思路,对隐名投资的概念及其与隐名合伙的区别作了界定,最后对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修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进一步完善我国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合伙企业法》是构筑现代企业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部门,它的颁布表明了调整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使对中小型企业组织形态的规范成为现实,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是确立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并使其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因此《合伙企业法》的出台,对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合伙企业法》回避和遗漏了一些问题,诸如有限合伙、隐名合伙、合伙企业的纳税以及法人成为合伙人资格的问题,这给我国合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为了规范市场主体,保护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当前我国现实的经济状况,应当对该法的不健全之处加以完善,以真正体现其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12.
陈勤 《中国公证》2014,(12):42-44
正一、隐名合伙概述隐名合伙俗称暗股,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经营之事业出资,从而分享其营业利益并分担其所生损失的契约。隐名合伙根源于康曼达契约~①。出资不显名投资人为隐名合伙人,出名投资人为出名营业人。据其概念,隐名合伙具有以下的特征:(1)隐名合伙的契约性。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认为隐名合伙具有合同属性,如一般合同一样具有相对性。在隐  相似文献   

13.
14.
杨月斌 《河北法学》2005,23(12):144-147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有限合伙作为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佳组织形式,其独特价值日益凸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其都有成文立法规定。然而,目前在我国尚无专门法律的引导、规制和保障。为此,遵循民商立法理论,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实状况,确立有限合伙立法思路,探索有限合伙立法途径,从而构建有限合伙立法路径,创制利于创业投资的良好法制环境,健全和完善我国民商事主体法律制度,有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马晓琳 《法制与社会》2010,(17):117-117
隐名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形式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大量存在,隐名投资人其自身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使得公司内外部关系模糊混乱,引发了更多的法律纠纷,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在于对隐名投资人作为股东的资格认定。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尚未明确规定,理论上的研究也不甚成熟,本文试找出一些在一定程度上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标准。  相似文献   

16.
隐名投资及隐名投资协议公证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平 《法治研究》2009,(3):97-99
实践中,隐名股东为保护其作为公司投资者的权益,时常通过签订《隐名投资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其享有的权益以及隐名股东和公司之间、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为了赋予《隐名投资协议》更高的效力,也往往希望通过公证来确定其协议的效力。公证机构也就面临了《隐名投资协议》的效力及如何进行公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论有限合伙   总被引:47,自引:0,他引:47  
有限合伙是一种较为古老的企业商业组织形态 ,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适应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在知识经济时代 ,有限合伙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优良的法律组织形式。鉴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 ,作者建议尽快对有限合伙加以立法 ,以适应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19.
张彤 《法制与社会》2013,(35):97-98
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隐名股东问题的研究,完善我国隐名投资的法律制度,为隐名投资提供有效的保障。根据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对于这些问题的相关法律完善措施。最后初步引入股权信托制度加以改善现今隐名投资的法律纠纷问题。  相似文献   

20.
张双根 《法学家》2014,(2):61-77
隐名出资在我国远未形成系统理论,《公司法解释(三)》(法释[2011]3号)的相关规定不乏矛盾甚至错误之处。对隐名出资现象,本文尝试进行类型化归纳,探讨隐名出资合同构造自由的边界,尤其与现行公司法制度间的协调,主张隐名出资的法律性质是实际出资人的间接参股,其背后的合同有信托型与合伙型两种形式,进而在此前提下,分析隐名出资所牵涉的各方面关系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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