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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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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到达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款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从而可以看出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就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且能够判处死刑。然而死刑案件由于其特殊性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生于死,则应该确立更为严格科学的证明标准从而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处理,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显然是有待完善的。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到达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款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从而可以看出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就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且能够判处死刑。然而死刑案件由于其特殊性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生于死,则应该确立更为严格科学的证明标准从而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处理,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显然是有待完善的。  相似文献   

3.
经济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分为三个层次:即对有可能判处死刑的经济犯罪案件适用确定无疑的证明标准:对一般经济犯罪案件适用接近确定无疑的证明标准:对举证倒置的案件适用合理相信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学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认罪认罚案件证明标准是否应当降低这一问题众说纷纭,形成了证明标准降低说和证明标准同等说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虽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区分认罪案件与不认罪案件而规定不同的证明标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不同程度的调整与改变,认罪认罚案件证明标准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分离。文章认为,合理确定和准确适用认罪认罚案件证明标准会直接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实现和实践成效。根据刑事诉讼公正的基本理念和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为了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应当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否则会导致冤错案件发生、损害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5.
随着举证责任制度的发展,证明标准的概念日益受到关注.证明标准,是证明责任在诉讼中所达到的一个状态点,即可认为证明责任已可解除的状态,抑或说是评判证明是否成功的尺度.它是一般的、抽象的,且多数情况下是法定的.在对证明标准的研究中,出现了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争,我们该何去何从?本文将对此作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6.
论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界对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有不同的主张 ,笔者赞同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观点 ,对该标准 ,学术界存在诸多质疑。该标准渊源于资本主义自由心证制度 ,其所标志的心证强度为法官的内心确信须达到高度的可能性。该标准的采用具有客观必然性 ,其在审判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应运价值 ,但对这一证据制度进行必要的约束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黄晓玲  杨俊逸 《法制与社会》2011,(32):121-121,125
民事诉讼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则是整个证据体系的重要问题,我国长期以来民事、刑事、行政证明标准实行一体化,都是采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而学界对于在民事诉讼领域适用这一标准有着诸多不同见解。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立法,在学习我国相关理论的同时还需要研究西方两大法系的相关法律,取长补短。  相似文献   

8.
证明标准问题之争在我国已有数年之久,从争论本身所涉及的内容来看,证明标准问题始终只是浮现在学术的层面上,并且主要局限于认识论,合理性以及其制度设计等方面。对证明标准的其他法哲学方面,法律分析理论和时代意义等方面的研讨还远远不够。因而,“社会进步标准是最根本的价值标准,而实效标准是解决如何确定是否真正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问题,是价值标准的标准,是最终的价值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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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司法证明的目的和标准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研究司法证明的目的和标准 ,必须考察司法证明的基本范畴。司法证明的目的可以带有一定的理想性 ,但司法证明的标准必须具有现实性。司法证明的目的在各种案件中都应该是统一的 ,司法证明的标准则可以根据案件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司法证明的目的是客观真实 ,司法证明的标准是法律真实  相似文献   

11.
任运通 《山东审判》2008,24(2):72-77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刑事证明标准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对比分析,提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科学表述方式,即现阶段我国应明确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并且在死刑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和情节应采用这一标准最严格的级别"确定无疑",以保障人权,真正落实"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对性骚扰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指出处理性骚扰案件时采用的证明标准存在的问题,忽视了其特殊性质,无法体现现代社会文明对于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不利于纠纷的解决,甚至会由于不当判决的影响造成性骚扰的蔓延,并探究在民事诉讼中该类案件所应当采取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于这一证明标准不能机械适用,应当区分待证事实的性质。对于指控的犯罪成立或者罪重的事实,应当严格证明;对于程序法事实和无罪、罪轻事实,可以自由证明。尤其是在死刑案件中适用这一证明标准时,要格外慎重,严格把握量刑证据,从而达到少杀慎杀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也论刑事证明标准的确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证明标准的不明确 ,使刑事诉讼的证明过程显得杂乱无序。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要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之间寻求平衡点。这直接影响到证明标准的确立。西方的“必然的确实心证”或“排除合理怀疑”更注重证明的程序性。作者认为 ,在确认诉讼事实是一种证据事实的前提下 ,刑事证明标准应更多地体现程序的价值 ,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  相似文献   

15.
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标准是用以衡量对刑事案件的证明是否达到法律所要求的程度的具体尺度,不可避免地带有司法人员的主观判断因素,故有必要确立一个主观标准,同时,为防止其随意性,又必须确立一个客观标准予以限制,惟有二者结合,才得以保证案件处理的质量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证明及其标准的内涵,是具有主观思维活动性和具体法律行为性的有机统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质量互变规律",即"质、量、度"三维度,进一步探析刑事证明标准可以得出刑事证明标准的"质",即为标准性--法律真实(传统法律真实和现代法律真实);刑事证明标准的"量",即为标准化--主观法律真实和客观法律真实及其层次化建构;刑事证明标准的"度",即为现代化.  相似文献   

17.
解志勇  崔晓婧 《证据科学》2008,16(4):405-417
目前学界尚未在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概念问题上达成共识。对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内涵的界定,应该从证明标准与法律真实、自由心证和证明责任的关系入手。本文通过比较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特点及赖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在坚持法律真实、自由心证和正当程序理念的基础上,提出在区分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的前提下,重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目前学界尚未在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概念问题上达成共识。对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内涵的界定,应该从证明标准与法律真实、自由心证和证明责任的关系入手。本文通过比较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特点及赖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在坚持法律真实、自由心证和正当程序理念的基础上,提出在区分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的前提下,重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丘伟敬 《法制与社会》2011,(24):121-122
改变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定案的证明标准相同设置为“客观真实”的做法,在建立刑事诉讼“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设置新的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较高的证明标准意味着当事人要承担较重的主观的证明责任,较低的证明标准则意味着当事人所承担的主观的证明责任较轻。证明标准的高低,也影响着事实被认定为真、认定为伪和认定为真伪不明的可能性。从实践的情形来看,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在功能上有着接近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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