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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美程  霍杰 《法制与社会》2011,(34):267-267
注意义务是过失侵权的重要概念。目前,我国对注意义务的研究还处在初始阶段,因此本文试对在我国侵权法中确立注意义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提出一些看法,简要分析了在我国侵权法中确立注意义务的必然趋势,并在最后对注意义务在我国侵权法中之构建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注意义务与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嬗变--以注意义务功能为视点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廖焕国 《法学》2006,(6):28-33,93
注意义务近年来日益受到大陆法系侵权法的重视。它促使侵权法方法论由裁判法学向预防法学、由利益法学向评价法学转变。从注意义务视角来看,侵权归责原则乃有机整体,过错责任和危险责任并非简单对立关系,过错责任原则仍占据该体系的中心。此外,注意义务有助于传统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完善或更新,有利于全面救济工业危险社会侵权之损害。注意义务对我国侵权立法、司法以及公民守法等均具有重大借鉴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注意义务是医疗行为之核心,亦为判断医疗侵权责任之核心,各国关于过失的判断标准大抵都是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医疗行为之注意义务的依据不在少数,例如有关医疗侵权之法律法规、临床医疗准则、医疗惯例、因医疗契约所生之注意义务等等。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又分为诊疗义务和说明义务,而诊疗义务中的医生裁量权是为医疗侵权责任讨论之要点,说明义务中的各项内容均为现代医学与法学重视之焦点。  相似文献   

4.
马斌 《科技与法律》2021,(3):101-110
商业秘密的权利化的路径为,通过信义义务的默示规则理论使得保密义务逐渐取得对世性的地位.而保密义务对世性的演进过程,既需要商业秘密实体性规则的完善,亦需要程序性规则的完善.但信义义务之适用暗含着过度强调忠诚义务,从而具有模糊公共领域之危险.所以,商业秘密权利边界的确定就需要一个调节器,以期在各种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制度中界分出公共领域.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作为侵权责任发生基础的过滤器,可以借助法政策解释方法实现权利救济以及风险(利益)分配.正是在这一层面上,信义义务将被淡化,并转向注意义务,同时也是由传统的特殊关系模式转向共同合作模式,进而平衡雇主与雇员的利益,取得商业秘密与公共领域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李珂丽 《山东审判》2007,23(6):72-75
由于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立法尚不够完备,在侵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法官常常面临判决于法无据、受害人得不到有效救济的情形.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的侵权行为法理论的精华与有益的司法实践经验,比如引入在英美过失侵权法中占有极其重要和特殊地位的"注意义务"原则,弥补立法的不足,更好地处理侵权案件,十分必要.基于此,本文拟对注意义务原则的含义、性质及其构成要件进行阐述,并由此进一步分析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如何界定注意义务的界限,以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受害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现代过错侵权理论认为,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真正根据是过错即某种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侵权民事义务逐渐成为侵权责任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学者虽然极其看重侵权民事义务的地位,但对民事义务理论尚未作详细研究,使得其概念比较模糊、体系比较混乱。本文着重分析了侵权民事义务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定义务、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在对三者的概念、本质等逐一分析的基础上再加以相互比较,区分了三种义务的不同作用及功能,并对我国侵权民事义务在侵权责任法中的构造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7.
胡岩 《北方法学》2017,11(3):46-56
通过对我国涉及共同饮酒的142个侵权案件的判决理由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根据法院判决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可以区分为"危险防范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法定附随义务"、"一般注意义务"等。通过在法理上对这些注意义务的来源进行辨析,其均存在一定问题。在与此相关的侵权案件审理中,法官通过扩大注意义务范围对社会交往规则进行调整,以司法政策为导向的过错认定有一定弊端,应当在侵权案件审理中坚持司法克制。  相似文献   

8.
陈倩 《法制与社会》2013,(11):7-8,23
民法上的注意义务作为判断过失侵权的重要基准。最早起源于英美法系的注意义务随着经济的崛起、通过形成的注意义务模式也有了不同的发展,最早起源于英美法系判例法,而后为不同的立法例所接受。  相似文献   

9.
晏宗武 《法学杂志》2006,27(4):144-146
注意义务在刑法理论中作为过失犯罪问题时的核心问题讨论较多。在民法学界,注意义务问题也应是一个同样重要的理论问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注意义务问题是解决过失侵权案件的枢纽与关键。在过失侵权案件理论争议和司法实践混乱的现实背景下,系统地讨论民法上的注意义务有着现实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我国医疗损害责任中医务人员注意义务的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衡量其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失的前提,我国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对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的标准未作详尽规定,本文通过比较普通法系国家和日本相关的规定,从而指出我国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过失侵权中的"注意义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茂勇  高建学 《河北法学》2003,21(2):133-135
侵权法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英美侵权法经过几百年的发展 ,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完善的法律制度。过失侵权在英美侵权法中占有极其重要和特殊的地位 ,过失侵权中的“注意义务”原则又是构成过失侵权的基石。所以 ,明确其含义、性质及其构成要件对于我们研究英美过失侵权法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同时 ,对于我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2.
牛强 《法治研究》2010,(1):41-46
注意义务是过失侵权责任中对具体过错的客观评判标准。在现今多发的网络侵权案件中,注意义务具有特殊的意义。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颁布后,对视频分享网站“明知”的判断仍然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法院在视频分享网站版权侵权案件中所适用的注意义务标准极不统一。“变动的注意义务”适应了复杂的网络环境,较好地平衡了版权人、网络服务商和网络用户三者间的利益,应成为视频分享网站过失评判的新范式。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网络深入千家万户,网络版权侵权也频见报端,网络传播中的侵权责任认定在司法实务中出现反差,行为人的注意义务难以认定,本文在此背景下,结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例关于网吧侵犯著作权的案例进行分析,以分析网络传播中著作权的侵权归则原则,并指出行为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以探究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4.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专利侵权的合理注意义务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专利权的特殊性,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专利侵权中的合理注意义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区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主动注意义务和被动注意义务,综合考虑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模式、专利权的类型、侵权的显著程度、通知的完整性等因素,参照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做法,比较实体市场管理者的处理实践,确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合理注意义务的标准.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过失侵权引起的在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占较多数,而在过失侵权行为中,注意义务的存在、注意义务的违反以及注意能力的有无是判断高校过失侵权责任的核心,以注意义务为视角探讨高校过失侵权责任有利于分清责任,公平、公正地妥善解决问题,对受伤害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和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吴成玉 《法制与社会》2011,(14):44-46,55
判断医疗行为过错的实质标准是医方是否尽到医疗注意义务,包括专业上的注意义务和一般注意义务.具体的医疗行为在实质上背离了注意义务的要求是判断医疗行为过错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7.
注意义务是行为人为避免危害他人的结果发生而为必要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注意义务以行为人的行为为过错的考察对象,以社会生活的一般需要为判断依据,通过在诉讼案件中视具体情形认定注意义务的存在以及设置宽严不同的注意标准调节过失的成立,以适应保障行为人行为自由与受害人权益的平衡。注意义务的过错分析方法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和开放性,能够较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丰富及变化发展的需要,对我国的侵权行为法客观过错的建立、法定义务的补充、侵权归责原则的整合以及过错标准体系的建立具有极大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8.
行政赔偿违法归责原则的合理定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行政赔偿违法归责原则面临诸多问题,违法归责原则中的"法"不能等同于当前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行政违法"之"法"。作为侵权法之特别法的行政侵权赔偿制度,其违法归责原则应定位于侵权法上的"行为违法",违法意味着注意义务的违反,可作为"过错客观化"之标准。这种认识可以克服目前违法归责原则面临的困境,使违法归责原则回归到过失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9.
张海燕 《法学论坛》2020,(3):141-150
微信群主与群成员之间是一种法律调整之外的情谊关系,两者行使微信平台赋予的比如建群、退群或移除群聊等功能权限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微信群不受法律调整,法规范层面已对群主和群成员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对于群主而言,因其对微信群负有法定管理职责,若群成员之侵权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则群主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群主对于微信群内可能产生的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其管理职责本质上属于一般注意义务的范畴,这与以一般注意义务为理论基础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内在关联性。微信群内的群聊行为与《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的群众性活动性质上均属于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活动。因此,当群成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群主应当承担补充侵权责任。但如果群主已经在功能权限范围内采取了必要措施,则认为其尽到了管理义务,应予免责。  相似文献   

20.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医疗过错归责的基本原则。根据现代侵权法理论,医疗过错的评断已经建立了客观的判定标准,即医疗注意义务。本文对医疗过错的基本理论、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以及在认定医疗过错中应考虑的客观因素进行阐述,以期增强医疗行为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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