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斡旋受贿若干争议问题刍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该行为理论上一般概括为斡旋受贿或者间接受贿。对于斡旋受贿行为在刑法中的归属及其构成,理论上存在诸多争议。本文立足于与日本刑法相关内容的比较对斡旋受贿是否应独立成立一个罪名进行分析,并对斡旋受贿中受贿人与被斡旋人之间的关系及不正当利益的含义予以了界定。  相似文献   

2.
斡旋受贿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斡旋贿赂行为侵害的是其他公民的正当权益和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同时也侵害了社会公众对国家的信任感。《刑法》第388条中"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作为斡旋受贿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具有缺陷,应予取消。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斡旋受贿,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在定罪处罚上比照受贿罪处理。但是,斡旋受贿与普通受贿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在罪状表述上并不完全一致,而两者之间的区分又是比较微妙的。在具体界定斡旋受贿与一般受贿界限标准上、在斡旋受贿是否应独立构罪等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界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与争议,由此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适用法律不统一。此外,根据我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影响力交易罪,刑法修正案(七)在斡旋受贿的同一条文中增加了一款予以相应的规定,但对于两者的差异还需进行必要的界定与分析。  相似文献   

4.
斡旋受贿与普通受贿是并列关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斡旋受贿中的职务关系的判断 ,关键在于认定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对被斡旋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从而使后者接受斡旋  相似文献   

5.
斡旋受贿的构成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其中,行为人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理解为有职务上的影响关系符合立法精神。而不正当利益的界定可以按受贿人、第三人是否违背职务上要求作判断标准。斡旋受贿的立法规定需要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6.
斡旋受贿以不正当利益为谋利要件,这种规定对于司法实践极为不利,直接影响了此类犯罪的定罪处罚。作为受贿罪的一种形式,斡旋受贿的处罚机理仍在于权钱交易,谋取的利益不应当有正当和不正当之分;将谋利要件限定在不正当利益,并不能体现刑法的谦抑精神,相反,在某种程度上放纵了犯罪,促使了规避法律等行为的发生。把斡旋受贿与普通受贿的谋利要件统一起来,无论从立法技术,还是司法层面上看,都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试论对斡旋受贿罪的正确理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说认为,《刑法》第388条规定的斡旋受贿罪,行为人必须是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制约关系,这是对该法条的误解。如果存在这种制约关系,就不是斡旋受贿罪而是普通受贿罪了。所以,不应以“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限制。斡旋受贿罪仅限于行为人利用本人的身份便利,即只要是位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立场实施斡旋行为即可。  相似文献   

8.
斡旋人与被斡旋人之间的模糊关系 ,导致斡旋受贿与一般受贿的区分困境。对此的种种理论解释都无法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这与立法规定的语焉不详、司法解释对立法冲突的漠视和理论研究的不足有关。摆脱我国斡旋受贿困境的出路 :理论上确立两个区分原则 ;解释上对一般受贿进行限制性解释 ;立法上修改受贿罪的法律条款。  相似文献   

9.
惩治受贿犯罪是我国目前反贪腐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目前刑法学界普遍主张的"贪污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一元化的发展路线",在探讨现行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基础上,从犯罪主体、客体、法益保护、分则条文的适用和分布等多方面肯定我国现行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合理性,分析我国单位和自然人双重犯罪主体的可行性,并提出对我国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完善措施,主张规制非国有单位的受贿犯罪,并对现行受贿犯罪进行进一步细化,以便司法实践操作。  相似文献   

10.
为严厉打击腐败犯罪、严密刑事法网,我国《刑法修正案(七)》新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但是,我国《刑勘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我国《刑法》中其他相关犯罪规定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在立法和概念上的关系亟需厘清,这是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也是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罗应光 《理论前沿》2003,(11):14-15
讲团结干实事既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需要,更是推进全国改革发展大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在解决证人出庭率低下的种种改革方案中,将证人拒绝出庭作证行为犯罪化的立法思路极其有害。这不但不能有效促使证人出庭,而且还会导致理论和实践上的种种恶果。应提倡一种以“激励”而非“强迫”为指导思想的促使证人出庭作证的整体思路。  相似文献   

13.
和谐社会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是人类追求的比较理想的社会。理想的社会是人们基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所追求的“应当”,是人们出于满足自身需要而设置的美好追求。因而,和谐社会本身包含着道德,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道德方面的努力,加强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道德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加强道德建设就要更加明确道德建设的目的和内容,增强道德主体的道德观念,采取适合时代要求的方法和措施。  相似文献   

14.
依法行政必须建立在科学行政的基础之上。当前我国科学行政的实现程度比较低,落后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构成了阻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矛盾。二者的冲突主要表现为职权法定化原则与管理权限实际界定的非规范性的冲突,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与“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冲突,责权统一原则与权限界定模糊的管理体制之间的冲突。为此必须从实现职权界定的科学化,正确处理垂直管理与地域化管理的关系,强化对抽象政府行为的审查等来实现依法行政与科学行政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 ,一般将盗窃由他人占有之本人财物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理论界从两个不同角度对此进行解释 ,并引发了盗窃罪法益是所有权还是占有的争论 ,但两种理论解释均有其缺陷。实际上 ,理论和实践都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本土资源。从我国刑事立法上看 ,盗窃罪的法益只能是财产所有权 ;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 ,此类行为不宜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治文明充分发展的社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玉华  杨弘 《理论前沿》2007,(11):34-35
文章分析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基本的五个构成要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及发展内涵,阐释了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对一个国家而言,生态环境是全民族的共同财富。可以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渐突出,对此,党和政府给予了充分的重视。经各方努力,虽然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生态环境建设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相似文献   

18.
王铁宏 《理论前沿》2007,509(20):26-27
从利益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核心这一高度,针对房价不断上涨的现实状况,提出要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需破解四道体制机制障碍。  相似文献   

19.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万宝瑞 《理论前沿》2006,488(23):5-8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坚持五项原则;突出六个重点;抓好六项工作;明确五个关系。  相似文献   

20.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整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发展目标。我们必须根据党和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从实现教育发展目标着手,制订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努力加快教育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乐山新跨越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