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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加班文化被不少企业上升为企业文化的高度,有些企业将加班文化作为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经营业绩的重要手段,甚至用加班多少来衡量一个员工的敬业度.对于管理者而言,他们往往很少考虑到员工加班的真正原因,无视频繁加班会损害员工的感情和健康,再加上不少企业并不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支付额外的加班费,这也是当前企业劳动争议多发的原因之一.因此,我认为不加班的企业文化才是健康的企业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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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季先生来信询问:我在一家工厂当技术员,因为厂里技术员少,因此常常要加班。但老板从来不给我加班费。到发工资的时只发一两百元奖金。我要求老板算加班费,因为我几乎每天要加班4个小时,但老板说因每个月都给我发奖金,就不能再给加班费了。请问:奖金能代替加班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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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入职速伡亭服务公司后一直做停车管理员,全年无休,被公司安排延时加班近5000多个小时、休息日加班300多天、法定节假日加班36天,单位却一直不给加班费。这回好了,公司要支付我3万余元加班工资,太感谢工会了,经过他们两次法律援助,终于帮我打赢了官司!"近日,拿到判决书的高瑱喜,笑得合不拢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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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电梯工超过退休年龄三天被要求辞职提醒: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我在缓世电梯服务公司工作5年多,在职时曾长期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当我超过退休年龄的第三天公司就要求我辞职,并强制解除劳动协议,您说有这么不讲理的单位吗?"拿着法院判决书的刘燕花说,经过工会两次法律援助,法院判决单位向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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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2008年6月20日,私企职工杨某因工作疏忽造成企业损失,为此,企业给予杨某警告处分并罚款100元。2008年7月,企业向杨某发放6月份工资,扣除罚款后实发工资700元,导致杨某该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事后,杨某与同事张某到劳动监察部门反应了企业未发放加班费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后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加班工资。接到通知后,企业通知职工可自愿领取加班工资,杨某和张某及时领取了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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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余某自2008年1月8日至2010年10月31日在某医院担任内保工作,属于编外工勤人员.双方曾签订有书面聘用合同,合同经续订终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2010年11月1日,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确认其与某医院自2008年1月8日至2010年10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医院支付其2009年度、2010年度未休年假工资,2008年1月至7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工作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延时加班工资和夏季高温补贴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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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络上不少上班族用“吃得比猪少,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来自嘲,这是一种对现代职场疲劳工作的不满,但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要企业员工不加班简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
就我自己而言,我还是推崇加班精神的,但我反对加班文化.加班精神是好的,是一个企业努力向上、不断超越的气质和个性,它要融入每一个员工的内心,但不能盲目地提倡所谓的“加班文化”,如果员工上班的时候碌碌无为,非要下班后才忙忙碌碌,这样的为加班而加班,为取悦老板而加班是非常不可取的;当然,有些老板以是否愿意加班作为考察员工敬业度的标准,也是不科学和缺乏人性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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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银行的小王是一名押运人员,属于劳动部批准的不定时工时制岗位,每天工作11 个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有加班费。他在信中询问:"每天超过8小时部分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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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郭某提出于2002年7月1日到某电力公司从事配电运行岗位工作,工作期间执行综合工时制度,上班时间为上24个小时休息48个小时,没有节假日之分,每个月工时超过了法律规定天数的9.5天.由于不能接受长期加班,2008年1月起经双方协商变更了工作岗位,以后开始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08年12月停止工作.请求裁决:1、支付2002年7月至2007年12月超时加班费69405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2、支付工作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差额7106元及其25%的经济补偿金;3、支付工地加班费差额24天共777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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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读者王女士来信询问:去年街道职介中心把我们十几个人介绍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每月基本工资650元,完成每月销售定额后有奖金,加班有加班费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可是实际上,我们月工资能拿到手的也就550元;不管什么节假日加班,一律每天只补贴25元。我们找到老板,老板答复说,如果加上加班费、节假日补贴等,我们的实际收入已大大超过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老板的答复正确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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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林达勇在捌启精密设备加工厂工作8年,不但加班费未支付、先后两次让他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回来,还以莫须有的违反厂规厂纪为由将其辞退。经过工会法援律师的帮助,近日他终于维权成功:仲裁委裁决用工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共计6万元。引发争议:劳动者入职8年被辞退年近四十的林达勇是北京远郊区人,200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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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看了《工会博览》2018年1月中旬刊中的《法定节假日加班:额外给三倍,共计可得4倍工资》的文章后很受益,增长了知识,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单位却不给加班工资,现特向你们请教。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本市一家咨询公司的员工,入职不到一年,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我的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今年三八节那天是星期四,单位提前通知大家3月8日下午放假半天,公司给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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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工作需要我会义不容辞加班,因为工作对于我来说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我所从事的职业更是我所喜欢的,我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但同时我也会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加班.
对于现代职场来说,可以说,加班是个敏感话题.我和朋友也常常在聊天中谈起这些.我们都比较倾向“要根据具体情况定,但不要为了加班而加班.”所以,这也要看每个公司的不同状况,以及工作内容和性质.而是否需要加班,如何加班?在我看来,这个和职业有很大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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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推行弹性工作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重视《劳动法》对其的约束。事实上,《劳动法》已经对弹性工作制施行单位、实行员工有明确的限制。与此同时,由于弹性工作制不再受用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的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就此也作了相关规定,实行弹性工作制并不等于完全不支付加班费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