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乡镇人大无权对村委会开展包括评议在内的日常性监督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乡镇人大可以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对村委会进行监督。一般情况下,乡镇人大评议村委会工作于法无据。村委会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既非政权组织,也非乡镇政府派出机构,乡镇人大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只有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才有权评议村委会工作。  相似文献   

2.
陈启兰 《公民导刊》2012,(11):18-19
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乡镇人代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如何保证?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在目前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只要采取的手段不违法且能达到保证的目的,就是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体现。虽然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但法律并没有规定乡镇人大代表不能对村民委员会工作进行评议。笔者认  相似文献   

3.
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要不要报乡镇人大备案?笔者以为,在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尚未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关键在于加强事前“指导、支持和帮助”,确保村民自治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相似文献   

4.
黄淳 《公民导刊》2010,(7):15-15
最近媒体报道,广东省某村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将该村集体用地出租而触犯了法律。因此有人认为,在当前我国农民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的情况下,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乡镇人大备案审查,以确保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符合法律要求。但也有人指出,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无法开展经常性工作,由乡镇人大备案审查不切合实际。这两种观点哪种更符合基层情况,请看本期争鸣。  相似文献   

5.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但据最近媒体报道,广东省某村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将该村集体用地出租而触犯了法律。有人认为,在当前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与遵守的情况下,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要由乡镇人大备案审查。  相似文献   

6.
《人大研究》2010,(5):42-43
<正>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不要报乡镇人大备案审查,众说纷纭。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杨维立撰文认为,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人大备案审查。据《佛山日报》2009年12月24日报道:2009年12月23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对大沥、里水两宗  相似文献   

7.
人大组织代表评议村委会工作,是代表选民(村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对村委会工作进行监督,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和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创新之举,值得推广。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村民中的一员,乡镇人大代表可以依法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村委会的工作、民主评议村委会组成人员。同时,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既是代表的义务,更是代表的重要职责。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广大基层群众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民主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许多农村重大事项都南村民会议决定。对此,一些学者认为村民会议决定事项只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即可,无须向乡镇人大备案。笔者认为,为进一步保障和发挥基层民主权利,村民会议决定事项应该报乡镇人大备案。  相似文献   

9.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正逐步在中国广大农民群体中形成。然而,村民自治作为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生事物,既没有现存模式可供选择,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因具体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而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下,应积极发挥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以国家权力的至高性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基层民主管理活动中的有机统一。一、加强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十…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确定了我国农村广大村民依法实行自治。历经16年的村民自治给中国农村社会带来了重大变革。村民自治目前的情况到底怎样?存在哪些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关注。最近,漯河市人大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以集中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漯河市4个区县、4个乡镇、20个行政村、200多名村民代表、60多名县、乡、村干部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11.
姚华杰 《人民政坛》2009,(11):30-30
在9月29日召开的建阳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席会上,小湖镇人大“4+2”代表联系工作模式,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建议各乡镇(街道)人大结合实际予以推广。“4+2”模式是指小湖镇人大将小湖镇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有机结合,实行全国人大代表联系南平市人大代表、南平市人大代表联系建阳市人大代表、建阳市人大代表联系镇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联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的网络化代表联系制度。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河南省新密市乡镇政权改革的调查,作者简述了我国乡镇政权在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村民自治后领导体制的转变对乡镇政权管理体制的挑战,以及从村民自治到乡镇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一种历史性的趋势.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村级治理的内在复合结构,同时还存在着与乡镇政权等外部力量形成的外在复合结构。这直接影响了村民自治的价值定位。因此,在村民自治的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到村民自治这种复合结构的存在,正确处理好自治组织与党组织、乡镇政权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其合力效应,这应该成为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   

14.
乡镇人大评议村委会工作很有必要 1 王鸿任 近年来,一些地方乡镇人大创新性地拓宽监督范围,评议村委会工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地方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同时,该法还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产生、职责以及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力和工作职责范围.因此,村委会的工作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执行.由此可见,乡镇人大评议村委会工作能促进法律落实,并无越权.  相似文献   

15.
王燕 《人大研究》2006,(6):14-16
在农村,要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民自治,形成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要搞好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村务公开,这些村民自治的具体要求必须在地方人大的推动和督促下才能真正实现。一、地方人大推进村民自治的缘由在过去,村级组织的领导人都是上级组织任命的,这种体制造成村级组织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现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直选产生的自治组织,与国家政权不再是隶属关系,农民与村级组织也不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目前乡村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民主政…  相似文献   

16.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大评议村委会工作有错位、越权之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中,并没有评议村委会工作的职责。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乡、民族乡、镇(以下统称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于最高地位;而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  相似文献   

18.
"农村基层民主"不只是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自治,而应当包含"两个层面、三大板块",即村与乡镇两层,乡村两级党组织的党内民主、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国家(政权)民主以及村民自治为主的社会民主三块.  相似文献   

19.
村民自治与乡镇政治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是农民群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全新民主实践 ,是新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成果。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村民自治与乡村政治变迁的过程和意义 :村民自治发展的内源动力与法律基础 ;村民自治实践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 ;村民自治对乡镇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20.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把凡属与村民利益直接有关的各类事项及时向村民公布 ,接受村民监督。深入分析村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探讨加强村务公开与推进村民自治对策措施 ,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一、村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析近几年 ,我国虽在推进村务公开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 ,并且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由于其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我国村务公开与村民自治的顺利推行。1.认识不到位。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县及乡镇的部分领导对村务公开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