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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伤害案件中,人身伤害鉴定结论是司法机关用来查明人身伤害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和依据。目前,在我国人身伤害案件中的人身伤害鉴定存在着鉴定主体繁多、鉴定类型多样、鉴定结论效力同等等一系列问题。文章从人身伤害案件中的人身伤害鉴定的现状、人身伤害的鉴定结论性质之重新审视以及如何逐步完善我国关于人身伤害鉴定机制改革等方面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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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火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2):122-129
作为家庭性暴力的婚内强奸给妇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影响到家庭关系的和谐。《反家庭暴力法》未涵盖家庭性暴力,婚内强奸游离于《反家庭暴力法》和刑事法律规制之外,导致婚内强奸受害人缺失权利救济通道。鉴于婚内强奸入罪的条件尚未成熟,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婚内强奸的违法性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婚内强奸入《反家庭暴力法》需要正确区分强奸罪与婚内强奸行为,完善丈夫性请求权的救济途径,设计调整婚内强奸的具体规范条款,以回应婚内强奸入法的国际趋势。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10):54-56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为规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将《标准》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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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校与学生两者之间已由主—客关系转变为主体间性的范式。对于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不能只由学校承担责任,还要考虑到学生自身,以及学校设施设备提供商、建筑商等的责任。要借鉴西方国家对此的处理经验,但必须适合我国国情。面对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要以预防为主、归责为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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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校与学生两者之间已由"主—客"关系转变为主体间性的范式。对于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不能只由学校承担责任,还要考虑到学生自身,以及学校设施设备提供商、建筑商等的责任。要借鉴西方国家对此的处理经验,但必须适合我国国情。面对高校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要以预防为主、归责为辅。 相似文献
6.
学校人身伤害,是指学生在学校以及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受到的人身伤害。近年来,学校人身伤害案件逐渐上升,学生一旦受到人身伤害,不仅学生本人和其父母要承受巨大的痛苦,而且学校、教师也将被推上被告席,承担很大压力。对学校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学校、教师到底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争议,严重地影响了案件的质量。 相似文献
7.
赵秀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7):106-108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民事权利的混合型民事权利,具有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的双重属性。这种特性决定了其人身性权利只能归权利人自己享有,而不能被分割。但是,其财产性权利却具有可分性。对于夫妻而言,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人身性权利只能归权利人个人所有,但财产性收益,特别是期待财产收益是可以在离婚时予以分割的。面对理论争议和实践难点,采取一次性分割的方式,不论在知识产权体系内还是在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中,都有一定的必要性、正当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陈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5):24-29
婚内强奸问题曾引起社会各界包括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婚内强奸的实质是宪法中的性权利和民法中的配偶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具体案件中,委任法官通过宪法利益衡量的方法来判断婚内强奸中的罪与非罪,是解决婚内强奸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9.
杨璇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9,33(5)
婚内是否存在强奸、男性能否是强奸行为的受害者、女性是否能成为强奸行为的直接正犯、性交范围等问题,一直属于强奸罪的热点议题。目前刑法中一直无法给予上述问题的最终答案,折射出目前强奸罪法益是以贞操为中心展开的。这不仅无法覆盖保护女性的性权利,还限制强奸罪犯罪主体,甚至导致刑罚不公。为全面保护女性性权利,推动男女平权,强奸罪保护的法益也应随社会发展,由以贞操为中心转向以性伤害为中心。通过确定性伤害的概念,明确强奸罪与猥亵犯罪之间的区别,取消强奸罪性别设定规定,推动婚内强奸的设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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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华军应他人请求去接新娘和伴娘,在接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俩伴娘死亡,对于伴娘的赔偿,是由义务帮工人进行赔偿,还是由新娘担责。义务帮工人因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该由谁来“买单”?2005年5月20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由义务帮工致人死亡的特殊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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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获得社保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保险公司认为对社保部门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其具有的给付性上,工伤保险费用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不冲突,保险公司仍应按约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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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西保安分公司解决队员后顾之忧湖北省襄樊市樊西保安服务分公司为解决队员的后顾之忧,1993年以来先后为每位队员办理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简易人身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解决了队员的看病、就医和意外人身伤亡等问题;同时为提高队员的福利待遇,公司领导出面与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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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并不对所有的校园人身伤害案负法律责任。校园人身伤害案一旦发生 ,学校负过错推定责任。在学校证明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又存在两种责任情况 :与教学活动及学校组织活动有关的校园伤害案件且受害人也无过错的 ,学校负公平责任 ;与教学活动及学校组织活动无关的校园伤害案件 ,学校不负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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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久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85-87
中英两国文化中有男尊女卑的传统,“婚内无奸”的观念在两国一度居于统治地位。然而,在近代婚内强奸犯罪化的进程中,英国远远领先于中国。这一方面归因于中英两国女权运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差异,另一方面是两国的社会权利规范使然。婚内强奸犯罪化是趋势,但鉴于历史和现实,我国应当选择一条慎重、务实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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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致他人人身伤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个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困扰教育界和法学界的焦点问题之一,实践中,法院处理此类纠纷对学校责任的认定也不同.笔者认为,学校对此类伤害,既不应承担监护责任,也不应承担保护责任,而应承担教育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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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极有可能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的极短时间内,允许警察行使临时性的人身控制权是极其必要的。而警察行使临时人身控制权时,不可避免地涉及警械武器的使用。警械武器的使用事关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故当谨慎为之。当前我国对于警察行使临时人身控制权中的警械武器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遵循比例原则,按照存在使用必要、最小伤害和及时停止这三方面的标准,构建我国的警察行使临时人身控制权中的警械武器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