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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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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斯彬 《清华法学》2012,6(4):37-51
康德是思想史上第一个为良心自由作出法学论证,并将之作为宪政基础的思想家.虽然康德一般被视为社会契约论者,但其理论基础并非社会契约或者作为社会契约基础的人民意志.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以人的良心自由为基础,社会契约为手段,力图构造人的道德自我在国家的实现.对良心自由的追求不仅是康德道德哲学和法哲学的基本价值,康德还将之在权利体系中展开,使之具有充分的实证性,对现代宪法尤其德国基本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康德的权利秩序中虽然“人的尊严”是最高的价值准则,但这种价值准则是形式命令,要以良心自由为价值基础和界限.康德的良心自由理论经过德沃金的洛克式改造,也影响到美国的宪法实践,成为现代宪政的价值公约数.  相似文献   

2.
秦奋 《中外法学》1982,(1):79-80,68
<正> 前言律师在社会上为自由指导者和秩序的维护人。序方面具有正义与自我限制的义务。律师的使命,现社会正义。这是法理与道德的两大要求。因此,将律师道德的要点,归纳如下:在自由方面负有进步与民主的责任;在秩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维护基本人权,实件随律师的地位,需要规定律师道德。现  相似文献   

3.
创造性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不仅是心理学中尚未解决的基本问题,而且是现代社会需要面对的现实难题。研究首次采用认知神经科学方法对创造性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采用道德词汇分类任务将被试分为高道德组(高德组)和低道德组(低德组),并在控制智力、自尊以及记忆等干扰效应的基础上,借助脑事件相关电位技术记录了被试在解决顿悟字谜任务时的脑电活动。结果发现,高、低道德组被试在解决表征创造性思维的字谜任务时均表现出相似的脑电波形,但高德组被试较之低德组被试采用顿悟方式解决的字谜在200~360ms在额叶的广泛区域诱发了更低的脑电波幅。根据创造性的前额叶低激活理论,研究结果表明高道德组在解决创造性思维任务时表现出更高的创造性,也就是说,高道德意味着高创造性。  相似文献   

4.
有必要对“动物权利”作认真思考。“权利”是被社会认可的“自由”,而自由是具有理性能的人特有的。不仅如此,自由还具有社会性,人的自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产生。因为自由有一个正当性问题,它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和限制,权利就是被社会认可的自由,它要求自由的使用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因此,权利只存在于社会中,只适用于具有道德责任感的人类。动物不具有理性思维能力,其行为不具有道德性,因而不能成为社会的主体,也就不享有社会主体所享有的权利。虽然每种动物都在自然界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因而有其存在的价值,应予以善待,但它们不可能享有与人一样的待遇或权利,否则,就否认了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也会打乱自然的秩序。所以,严格说来“动物权利”这一概念是不科学的,应慎重使用,否则会导致思想混乱。  相似文献   

5.
黑格尔法哲学是建立在他创造的"绝对精神(理念)"哲学理论基础上的。由此出发,法就表现为人理性的自由意志,人类社会从抽象法、道德再到伦理,就表现为自由意志的发展。抽象法、道德和伦理分别是自由意志在不同阶段上的体现。由此构成了他的法哲学体系。他继承了近代古典自然法学,受到法国18世纪启蒙思想的影响,而从哲学角度提出的独特的法律思想,对后世的法学影响深远,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法学的宝库。  相似文献   

6.
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还对人类的道德观、价值观及人生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形成了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具有互动、自由和开放的特点,突破了现实社会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人们的文化特质向着多元化和主体化的方向发展。网络技术和社会文化结合形成的网络文化,能够促进人的身心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网络伦理问题,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项任务。  相似文献   

7.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在我们看来,人同时也为自由而生。选择自杀大概也是追求死的自由的典型表现。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自杀行为一直是社会纷争的话题,其焦点问题是:生命权属于谁?法律对于个人自杀行为较为苍白。那么,是不是由此推断出法律的沉默是一种无奈?或者是法律赋予了个体自杀的权利和自由? 目前社会自杀率的攀升,不得不使我们为之而忐忑不安,我们在审视“自杀”之外,能否对社会提点什么要求,或者在法律,或者在道德范围内给“自由”设置一个限数,那就好了。  相似文献   

8.
易甸 《法制与社会》2012,(29):220+226
卢梭在解释政治如何合法的时候,一方面承认人类不平等有其必然性,另一方面从法律和道德的原则的立场来指责这种状态,从而建立了一个道德的乌托邦.其对政治理论以及社会契约的研究,很显然的继承了霍布斯以来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传统,试图以平等代替智慧,关心的是人类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一种最佳的状态.在社会契约的掩盖下,人类的自然自由被替换成了社会自由和道德自由.  相似文献   

9.
自我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道德学的基础性问题。自我尽管在概念上存在多义性,但其本质是社会性的,在此前提下可以分为心理自我、道德自我与伦理自我三个层面;道德的自我形成从纵向角度实际是道德人格的形成,从要素角度取决于自由意志与道德能力;自我并不能理解为一种"至上"性存在,起码在道德上存在边界,这就是自由而不自弃、自爱而不自恋、自尊而不自负;道德自我并不是封闭的,而是有向伦理过渡的可能和通道,因为自我的关系性、情境性和反思性,必定会由于特定的角色与场合,使道德的自我成为社会伦理共同体制的承载,由道德"应当"走向伦理"可能"。  相似文献   

10.
论社会道德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制度越来越完善,社会物质财富得到空前提高。但是,市场经济制度却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极大的丰富了社会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社会道德的缺失。正如国家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周东涛先生指出:"市场竞争是一个两面体,一方面可以调动人的创造性,另一方面又可能导致道德沦丧。市场机制不能自发地促进思想道德的建设,必须用道德教育规范道德行为。"本文试从政府职能角度出发,讨论在社会道德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如何发挥其应有职能。  相似文献   

11.
儒家学说通过一整套身份等级和道德话语的建构,有效地维护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秩序。之前的很多研究都认为,基于身份等级和道德话语的秩序建构落后于基于自由、平等和权利话语的契约建构,历史是一种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但是,纯粹的自由平等契约依赖于一个全能型的公共权力或一个信息完全的社会,这实际上不可能实现。同时,自由主义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宣称的平等缔结契约的机会与能力也并不成立。通过自然身份和道德话语的建构,儒家创造了一种有效的契约模式,最大限度地促进了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合作。在现代社会中,身份并没有褪去,反而变得更为复杂。基于身份、道德和契约的考察,有助于思考儒家思想在现代的阐释可能和方向。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治社会条件下,监狱警察是一种必须具备一定特殊资质的专门职业,其自由刑刑罚执行的独特性地位、管理与矫治教育改造的国家强制性规制和促使罪犯思想、道德、心理重建的创造性思维,构成了监狱警察职业之本色,并决定和影响着监狱警察的活动以及监狱警察制度和伦理等一切内容。从事监狱警察职业,必须严格资质认证、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加强职业保障、完善职业监督。  相似文献   

13.
孟子和庄子分别把道德之发生归之于自然和人性,承认道德的自然属性。在道德发生学问题上,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内在超越"。然而,孟子和庄子对于人性之自然属性有不同的判断,造成了儒、道两家道德发生学的根本分歧。孟子认为社会性的善也是内在于自然的,可以从本性中求得,同时又以人性与动物本性之不同论证人性在道德属性方面的优越性。庄子认为人之道德行为是自然而然的,一旦放在社会价值评价体系下就偏离了内在性而导致道德的外在化并进而伤害道德的真性。庄子推崇纯任自然的道德发生机制,因此不承认人在道德属性上具有优越性。  相似文献   

14.
汪栋 《时代法学》2013,11(4):20-27
法官道德包括个人道德内在自律和职业道德外在约束,法官的个人道德又包括作为常人的道德层面和高于常人的道德层面。道德自觉的法官既可在司法程序中维护法律的确定性,又能引领社会的变迁。法官、公众以及法律三者的道德价值取向,在实质内涵上都以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为根本。崇敬权利价值是法官道德信念的极致,是法官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升华。法官是现代法治社会道德共同体的守望者。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的分析,可以揭示出中华法系的道德原理与罗马法的自由原理,以及这两种原理的自然哲学基础是有机的自然观与无机的自然观。道德原理立足全体、效法自然、追求和谐,赋予了中华法系责任─权利的结构、道德的精神和人类全体以及人类与自然共生共荣的价值目标;自由原理立足个体、依据理性、追求正义,赋予了罗马法权利─义务的结构、自由的精神和人类独立与进步的价值目标。这两种原理的价值既有永恒性又有互补性,因为人是个体的但人类是群体的,道德与自由都是人类所必需的。因此,基于传统的力量、道德原理的价值和中国发展的趋势,尤其是中国有机的自然观已获得新的科学与哲学的某种支持,所以在理解和化解西方制度与中国社会的脱节,以及运用什么样的法律去参与解决人类争端和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方面,中华法系的道德原理将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遗嘱自由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然而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我们在坚持继承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应注重对遗嘱自由的社会限制.个人自由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公共产品,我们应将个体自由视作对社会的承诺,力求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协调,遗嘱自由与道德人伦的和谐,财富平衡与生存关怀的契合,以这遗产处理的公正与有序,在增加个人福祉的同时也增进社会福祉.在继承伦理与财富观念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增设特留份制度对遗嘱自由进行合理必要的限制,是顺应观念变迁、社会发展、道义人伦和继承需求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法治不是一种孤立的治国方略 ,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 ,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套与协同 ,其中道德就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 ,法治带来了社会道德精神的革命 ,而新的道德精神又是法治得以实施的价值基础 ,其中主要有民主精神、权利精神、自由精神和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18.
南阳市民任超奇的个人电脑被网络警察发现存在淫秽视频,并受到行政处罚,由此引发了法律对个人行为干涉的探讨。以法理的角度入手,法律与道德、自由、社会的关系均可作为切入点来探讨法律是否应该对个人自由实施干涉。  相似文献   

19.
道德是伴随着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产生,在社会活动中,任何人都会以各种形式与道德照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给人印象突出的是,目前中国社会道德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人们久已习惯的道德信念,善恶标准乃至话语的方式都受到了空前的错综复杂的局面的影响,不少人的道德意识也处在极度的混乱,迷惘的状态。在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各个方面的转型的冲击下,在面对社会活动各种矛盾中道德逐渐失去了它原有的秩序。  相似文献   

20.
自由可以上升到伦理要求的范畴。政治意义上的自由和道德意义上的自由都是公民伦理的核心要求,也是公民自由的组成部分。自由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体现的价值是无穷的。而自由有着一定的界限,这个界限便体现为公民的自我约束和责任,自由催生责任,责任保障自由。在社会生活领域,这体现为自由与秩序的相互辅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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