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赵刚 《天津检察》2010,(2):66-68
基层院检委会要规范案件汇报制度,提升案件汇报质量:1.树立两种意识。(1)问题意识,要做到由问题引导汇报,抓住问题的焦点.吸引听者的注意力;(2)证据意识,要做到审查判断的事实一定是有证据支持的事实。2.坚持三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重点突出原则和详略得当原则。3.把握六项注意。(1)注意开门见山提出问题;(2)注意审查认定的事实与证据紧密相连;(3)要注意法理分析要与案件事实、证据紧密相连;(4)注意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采用不同方式汇报;(5)书面汇报,要达到“摘录要全、逻辑要严、分析要透”的十二字要求;(6)用PPT等多媒体工具实现书面汇报与口头汇报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2.
医疗过失鉴定需遵循的原则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王旭 《证据科学》2010,18(4):434-443
医疗纠纷解决中的核心问题是医疗过失的技术鉴定问题,在鉴定实务中,确立判定医疗过失的原则,则是此核心中的核心。本文旨在探讨"医疗过失评判的基本原则",以期规范和指导相关鉴定工作。作者认为,这些原则应包括:(1)遵循"专业性判断"的原则;(2)以"注意义务作为医疗过失判断基准"的原则;(3)以"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为审查原则;(4)对"医疗紧急处置行为的宽泛性"原则;(5)"告知-知情-同意"的原则;(6)"并发症的审查"原则;(7)"医疗意外的免责"原则等。  相似文献   

3.
知情同意原则所保护的客体是自我决定权.知情同意原则下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同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二者不能互相否认.医方违反知情同意原则的责任是一种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包括(1)医师存在法定的告知义务;(2)医师未能将对患者的决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风险/信息告知患者;(3)在告知不充分的情况下,患者由于选择了当前的治疗方案而受到伤害;(4)医师的义务违反与患者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告知义务是否充分的判断应以处于同样情境的一个理性患者所需作为主要的标准;对信息"实质性"的判定应看一个与患者处于同一位置的合理审慎之人在决定是否对所建议的治疗做出同意时会对某一事实赋加重要性或将该事实作为一"决定性"影响因素加以考虑;在因果关系存无的认定上,则要考虑若患者被充分告知实情他是否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决定.  相似文献   

4.
目前,医疗纠纷仍然是社会焦点问题,有些甚至会演变为严峻的社会事件,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鉴定意见是重要的技术支撑。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医疗过错的认定成为鉴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系统地梳理了医疗过错的概念、过错认定的5种法学理论学说,并指出我国现阶段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以“医疗水平”说为主导,以“谨慎的患者”标准说为补充,在形式上强化同行评议。同时,鉴定中需遵循7个主要原则:(1)以“诊疗义务”作为医疗过错判断的基本原则;(2)以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作为具体原则;(3)以诊疗常规、规范、指南为主要依据;(4)遵循“同行评议”原则;(5)“医疗紧急处置行为的宽泛性”原则;(6)“告知-知情-同意”原则;(7)“并发症的审查”原则。本文也针对上述原则提出了对应的鉴定思路,以期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对于无过错责任在医疗美容损害中的适用范围,以往研究由于研究方法的局限,忽视了对损害事实和归责原则内部关系的探究,未形成统一的结论.以法经济学为视角,运用成本收益理论和激励作用理论,通过对损害事实内部的"预防成本"分析,认为无过错归责原则仅对医疗美容损害关系中的当事人一方具有激励作用,以此为基础探讨无过错责任在医疗美容损...  相似文献   

6.
拜读了邓辉辉先生的文章《民事诉讼法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的反思》(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8期)。深感有些学者对“以事实为根据”原则的误解,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7.
论医疗损害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配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成 《证据科学》2009,17(3):305-315
我国现行法上,医疗损害侵权行为采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学界对此问题有四种不同的看法。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是否采过错推定,也存在着疑义。笔者认为,二次审议稿的问题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的关系。在立法论上,应当将医疗损害侵权纳入侵权法的规范体系中。过错责任原则具有道德贬抑性,存在行为安全区。医疗损害侵权行为应当采过错责任,举证责任上则采过错推定。损害是基础事实,过错是推定事实。  相似文献   

8.
陈强 《法治研究》2006,(1):71-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据此,我国的证据规则是支持判决预决事实作为免证事实的,但是我国的法律与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民事判决预决事实作为免证事实的条件,那么,是否所有的判决预决事实均可作为免证事实呢?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法上,医疗损害侵权行为采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学界对此问题有四种不同的看法。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是否采过错推定,也存在着疑义。笔者认为,二次审议稿的问题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的关系。在立法论上,应当将医疗损害侵权纳入侵权法的规范体系中。过错责任原则具有道德贬抑性,存在行为安全区。医疗损害侵权行为应当采过错责任,举证责任上则采过错推定。损害是基础事实,过错是推定事实。  相似文献   

10.
赵西巨 《证据科学》2004,11(4):264-267
知情同意原则所保护的客体是自我决定权。知情同意原则下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同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二者不能互相否认。医方违反知情同意原则的责任是一种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包括:(1)医师存在法定的告知义务;(2)医师未能将对患者的决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风险/信息告知患者;(3)在告知不充分的情况下,患者由于选择了当前的治疗方案而受到伤害;(4)医师的义务违反与患者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告知义务是否充分的判断应以处于同样情境的一个理性患者所需作为主要的标准;对信息“实质性”的判定应看一个与患者处于同一位置的合理审慎之人在决定是否对所建议的治疗做出同意时会对某一事实赋加重要性或将该事实作为一“决定性”影响因素加以考虑;在因果关系存无的认定上,则要考虑若患者被充分告知实情他是否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决定。  相似文献   

11.
澳门现行的《刑法典》是1995年7月25日经澳门立法会通过,于1996年1月1日生效的。在澳门即将回归祖国和我国刑法修订之际对我国大陆与澳门的刑法作一比较,并加以分析,有助于研讨将来交往中出现的刑法问题。一、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澳门刑法第1条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不容许类推定罪处罚:“一、事实可受刑事处罚,以作出事实之时,其之前之法律已叙述该事实且表明其为可科刑者为限。二、对危险性状态可科处保安处分,以符合科处保安处分之前提之前,该等前提已为法律订明者为限。三、不容许以类推将一事实定为…  相似文献   

12.
(一)受害人的先举证责任。受害人的先举证责任,是根据有关旅客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中所蕴含的前提,结合长期审判实践所形成的经验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所确定的受害人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主张侵权赔偿责任时,应当先证明的基础事实。该基础事实至少应有以下几个要素。  相似文献   

13.
一、法律——规则构成说 (一)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 法律和法律制度是从极其复杂的社会事实中抽象而出的,这是英国法哲学中分析实证主义的一个共同信条。坚持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事实的结果使他们作出这样的区别:法律是什么是一回事,它通过社会事实的考察而发现;法律应该是什么是另一回事,它通过运用道德规则而发现。对这两个普遍原则,哈特和古典分析实证主义持同一看法。  相似文献   

14.
什么是直接证据?有四种意见:(一)“直接证据就是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二)“凡是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称为直接证据。”(三)直接证据即“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四)“直接证据就是能直接指出所调查事实的证据。”  相似文献   

15.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坚持同行鉴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判定。医疗行为的专业技术性和医疗行为发生场所的特殊性,决定了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机构需要体现出公平公正性和医疗行业的专业性。本文通过对涉及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四个案例的比较及分析,提示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对临床专家在此类鉴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知,从而使司法鉴定意见更接近事实,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6.
聂长建 《政法论丛》2014,(2):122-129
司法判决的有效性在哈贝马斯那里被区分为事实有效性和规范有效性两个维度,我们将事实有效性和规范有效性这两个西学术语转化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有、无”概念.法官司法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有)必须是符合正义(无)的规范要求,法律(有)必须接受正义(无)的调整和统摄.如果二者并无严重冲突,法官当然可以直接适用法律(有);如果二者有严重冲突,法官就要弃法律(有)不用,直接适用正义(无)所体现出的原则要求,立法者要在正义(无)的价值指导下修改原来的法律(有)使之与正义(无)相符合.  相似文献   

17.
一般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赋予都是以实在论事实作为基础的,但在原因自由行为的场合,如果一味坚持实在论事实观会导致“(实在)犯罪事实=应受刑法谴责”这种一般等式关系断裂,因而无法合理论证原因自由行为的犯罪构造。而在这一难题解决过程当中,评价性事实观代替实在论事实观已经成为理论上的现实。不同于客观实在的犯罪事实,评价性事实的主要特点在于将前者意义上的“无”评价为“有”。为防止肆意归罪,“相当性原则下的紧密因果关联”是可兹凭借的评价标准。  相似文献   

18.
丁春艳 《证据科学》2007,14(2):102-115
医疗过失是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成立的一项关键要件。由于医疗事故案件的案情纷繁且涉及复杂的医学专业知识,如何判定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成为法院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本文围绕香港法律中医疗事故的过失判定问题。考察其医疗过失的标准、医疗过失的一般判定方法和特殊判定方法(即鲍勒姆判定方法)和与医疗过失证明相关的事实自证法则,以期为我国的司法实务和学理发展提供比较法意义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9.
在英美过失侵权中,通过“事实自己说明”原则的适用,推断出被告具有过失,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在医疗过失案件中,“事实自己说明”适用于不需要专家证据,“一般人通过常识即可推断出被告具有过失”的情形。在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中,实行的是双重推定。比较“事实自己说明”与双重推定,我国的双重推定违背了侵权法的预防与补偿功能。导致防御性医疗的出现,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建议修改我国的双重推定制度,仅对于不需要鉴定即可推断被告有过失的简单情形,才可实行过失推定。  相似文献   

20.
试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规范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选某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综合分析与该法律有关的各种因素,确定一个地方(或国家)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有最密切的联系,就以该地方(或国家)的法律为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它产生于冲突法学界批判传统的冲突规范之时,产生于司法实践。它是冲突法领域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在当前国际范围内的冲突立法中,这一原则被看作一项选择法律的指导性原则的表现越来越突出,然而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理解并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恰当地确立其在冲突法中的地位,并使其规范化。本文作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较深入的论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