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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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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绍忠 《中国司法》2010,(10):109-110
一、单设执行机构以强化执行权制约 “执行难”和“执行乱”存苏联时期普遍存在。俄罗斯联邦独立后对民事执行机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改革前,俄罗斯联邦长期实行民事执行权归属法院,法院内部执行法官与执行员分权制约,  相似文献   

2.
岳彩领 《当代法学》2016,(3):121-129
审执分离改革的模式选择应在深入分析强制执行与审判的差异性机理基础上,结合顶层设计的内容,分析改革之目的和任务,以解决执行难为根本开展试点改革.改革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执行权彻底剥离、执行实施权单独剥离与执行权深化内分改革;其中,执行权深化内分改革成本最小,符合我国现实国情.改革应结合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执行员与法官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两分一统”工作机制上实现突破,渐进式稳步推进改革.  相似文献   

3.
执行权规范运行须坚持执行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执行案件信息的各项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让执行在阳光下进行,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执行权规范运行须改革传统执行权运行模式,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段执行、集约执行,配合繁简分流,强化节点控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试行新型的执行权运行模式,需要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障其良性运行,通过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加强干警业绩考核,规范干警执行行为,确保廉洁执行,依法主动执行,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尤其是2009年以来,针对执行领域暴露出腐败窝案、串案的严峻形势,我们在重庆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对当前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弊  相似文献   

5.
林祖彭  孙咏  王征 《人民司法》2011,(7):102-106
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体系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工程,亦是确保执行工作廉洁公正高效的基础性工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执行监督体制,这一体制是在深入认识执行权兼具司法、行政属性并结合我国执行工作实际基础上逐步完善的.执行机构横向上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分立改变了以往执行员"一执到底"的局面,执行过程更加公开、...  相似文献   

6.
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决定着执行权的合理配置、运行、执行模式的选择和执行活动的价值取向。而民事执行权是一种行政权,行政权行使的主动性和效率优先原则决定着我们的执行制度改革应以此为方向,主动执行机制的实施就是顺应了这个方向的一次创新性改革。主动执行机制是突破现行申请执行程序的一种独创性的执行程序启动模式,但在申请执行人举证问题上却与现行的法律制度不相协调,产生了矛盾。如果引入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制度,则与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不符,违背设立主动执行机制的宗旨,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因而,如何正确定位申请执行人的举证,完善申请执行人举证制度,是关乎主动执行机制能否顺利推广,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世界各国民事执行权的配置模式,无论是"一元制"还是"二元制",在配置执行权时都充分考虑了执行权的司法性和行政性双重特征。因此,我国的民事执行权优化配置的主要任务就是在保障执行权双重特征的前提下,充分整合现有立法资源,优化配置执行机关权力,逐渐完善执行工作运行的配套制度,从而促进我国民事执行工作的高效公平运行。  相似文献   

8.
侯希民 《山东审判》2013,(4):108-112
如何快速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道难题。鉴于此,一些地方法院开始探索运行执行指挥中心,以求建立执行权①的快速反应机制。"执行指挥中心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快速反应小组根据执行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②这样的运行模式凸显了执行权运行的紧急性。紧急运行的执行权更容易侵犯当事人以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如何对紧急运行中的执  相似文献   

9.
执行权兼具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执行权应当分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以此为改革方向规范了民事执行权的配置与优化。执行权的优化运行必须包括自身内部、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有效监督,并处理好审执分离、审执兼顾与执行和解,统一管理、协调合作与委托执行,司法拍卖中法院与中介服务的配合等关系。  相似文献   

10.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执行机构隶属于法院系统造成的审判与执行性质的冲突,通过反思我国执行体制存在的诸如执行权过分集中、不利于公正执行、滥用执行权等弊端,指出应借鉴德国执行工作的有效经验,建立独立于法院系统,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性执行法院。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民事执行的实际状况不容乐观,"民事执行难、执行乱"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这是对民事执行权的规范机制不到位的原因造成的,成为影响公正廉洁执法顺利实现的重要问题.面对严峻的执行现实,我国应当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专门的法律监督,保障心平正义在民事执行过程中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各地法院深入推进执行分权改革,分权成为优化执行权配置的主要内容。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执行分权改革涉及执行权力的分解、让渡、重构,权力分离基础上的相关权限、权能、权力的科学整合,也是执行权优化配置应有之义。分权不是简单割裂,应当保障权力的内在完整性;放权不是放任不管,应当利用放权后的超脱地位更有力地履行监督职责;重构不是机械叠加,应当通过有机整合实现化零为整、高效联动。  相似文献   

13.
"法的实现是法执行主要社会职能的特殊方式。如果法的规定不能在社会关系中得到实现的话,那法什么都不是。"可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现,而民事执行是民事法律得以实现必不可少的形式和途径。民事执行制度改革一直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但司法实践中仍常遭遇"执行难"和"执行乱"。执行权滥用、错用依然存在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程序化、专业化、强制性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14.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成为司法实务界热议的话题。纵观人民法院的发展历程,审判执行工作经历了从审执合一到审执分离的变革,现今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必是解决执行工作中"执行难""执行乱"困境的福音。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有利于实现从"重审轻执"到"审执并重"的意识转变。目前在我国的司  相似文献   

15.
《政法学刊》2019,(2):98-108
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经历了从"审执合一"到"审执分离"的发展过程,但在现有"审执分离"模式下,我国执行权配置模式正面临公正和效率双重困境的考验。目前我国存在的基于法院内部机构的横向探索模式和基于上下级法院的纵向探索模式并不能有效解决我国"审执分离"模式下的执行问题,且其本身也面临制度逻辑矛盾与违背法律规定等问题。"立审执"一体化的制度探索是在不突破现有"审执分离"的现状下,将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两者进行制度功能的衔接和整合,将可能涉及的执行"因子"渗透进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充分实现审判与执行的有效恰接,从而达到对"执行难"问题的破解。江阴法院的"立审执"一体化的探索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6.
执行权是综合性权力 ,部分属于司法权 ,部分属于行政权。我国无需在法院之外另设执行机构 ,但必须严格区分法官与执行员 ,即执行员应行使执行中的行政权 ,负责具体执行事务的实施 ,而法官应行使执行中的司法权 ,负责裁判包括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员之间争端在内的所有执行纠纷。西方二种典型的执行体制形式虽似对立 ,但均是如此分配执行权。这样既可分别建立起对二种执行权的控制机制 ,又可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7.
吴玲 《中国司法》2004,(8):19-21
一、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世界各国法律对行使民事执行权的主体规定不同,但民事案件实行“审执分离”是共同的。从世界几个有代表性国家民事执行制度可以看出:执行主体为法院的一元制国家,如法国,执达员是设在法院的公务员,不是法官;执行机关与法院截然分离的二元制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民事执行由与法院毫不相干的行政长官实施;由法院和执行官共同行使执行权的混合制国家,如德国、日本,法院和执行官相互配合、相互协助,部分民事案件由非法官的执行官执行。民事执行权是司法权,还是行政权,或者兼有两种性质,各国对此的认识差异大,理论上分…  相似文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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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正式监督法院执行之"乱"过去两年,最高法院连续出台5个重要文件以应对执行"难"和执行"乱",而后者显得尤为紧迫。"执行法官权力相当大!"对于目前法院执行之"乱",孙加瑞(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庭检察官、博士,主持该庭执行检察处工作)的总结是:一些法院、执行人员违法不履行职责和违法滥用职权以及利用执行权谋取私利,有人称为"不给钱不执行、给了钱乱执行"。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种二重性的权力,民事执行权在结构要素上可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两部分,据此民事执行权在组织构造上应该分别贯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设立执行局,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形成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这是一种内置式的改革模式。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构建应该符合民事执行权自身的性质和组织、运行规律,尊重法院作为司法权载体的组织与程序构造要求,切合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改革的整体目的。据此,在内置式改革模式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的情况下,外放式的改革模式可成为中国当代民事执行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必要选择。  相似文献   

20.
执行难是我国执行工作长期以来面临的最大问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除外部执法环境复杂外,更多的是由内部原因所导致的。因此,本文以探讨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为出发点,重点分析了我国民事执行体制的重构,为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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