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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如同其他部门法一样,环境法也有自己的价值,但不同的是环境法的价值一直备受争议,不同的发展时期环境法的价值也有所不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是全人类的环境,而不是某一个人的或者某一个国家的环境。环境法的价值经历了“人本主义”、“生态中心”、“可持续发展”等思想。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我们不能,也没有资格采“迫害”这个环境。我们唯一必须要做的是在环境承受能力之内来发展我们自己。  相似文献   

2.
法的目的对整个部门法律的发展都具有指导性意义,明确法的目的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效用。但是对于环境法律的目的性,理论上历来存在着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争论。本文认为,虽然以二元为目的的环境法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现时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这样的环境法无法对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是一部模糊的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法”,不仅无法有效地保护环境,也无助干环境法自身建设。本文认为,究其环境法的根本,还是应当以保护环境为其唯一目的。  相似文献   

3.
中外环境立法目的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环境危机的加剧,环境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是基于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现实需要,这必然要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要反映其特定的立法目的.环境法的目的是立法者所要达到的境地或所要得到的结果,是对环境法所要追求的价值最直接最明确的表述.移植和借鉴先进国家的环境立法目的理念对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环境法的目的应该既强调经济发展的立法初衷,又要注重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较为客观合理地反映环境法的理念.  相似文献   

4.
本文认为,根据环境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大致可分为萌芽期。形成期、发展期和完善期四个时期。工业革命前为环境法的萌芽期,环境法规只是零星地附在有关的立法当中;工业革命后到本世纪50年代为环境法的形成期,环境立法比较分散,处于初创阶段;本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为环境法的发展期,环境立法发展迅猛,已成为自拥法理基础和调整对象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本世纪80年代后为环境法的完善期,环境立法通过不断的自我调整,从而日趋完善和成熟。  相似文献   

5.
欧盟环境法的特点及启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分析了欧盟环境法在法律体系、主体、强调环境法治和重视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特点 ,介绍了欧盟环境规划和环境标准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重点阐述了欧盟范围内个人和单位在环境法方面的主体资格、欧盟环境立法的民主机制及欧盟成员国环境法的趋同化趋势。认为重视和加强对欧盟环境法的研究 ,从中吸收其有益经验 ,对于发展我国的环境法、正确协调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环境关系、正确处理中国与欧盟及欧盟成员国的环境贸易关系、促进中欧环境贸易工作的发展 ,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6.
清末以来的法制现代化趋势,使民商事法律成为政府立法清单上的重要任务。成立于1928年的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在胡汉民主持下,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民法典的立法;到1935年,商事立法亦告完竣。民商事立法既借鉴了西方的成功经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中国的传统与现实,体现出鲜明的社会本位倾向。但是,民商事法律形式上的先进性与其时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强烈的排斥反应,未能发挥理想中的实效,给近代立法留下了缺憾。  相似文献   

7.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危机日益加深,环境问题成为当下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环境问题处理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所以,公众有责任也有权利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在环境法中,加入公众参与的制度,充分赋予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将大大有助于环境法的实践操作。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在环境法中确立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并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认识到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研究公众参与制度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一方面可以丰富理论内容,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制度存在的问题。紧接着研究了国外相关国家的先进经验,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一些措施,以求实现环境立法的目的,并最终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8.
面对当代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新时代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发展中有所超越,无论是群众感觉论,司法大众化抑或民生司法,都强调以人为本,在司法实践中认真考虑民意,体现了中国法律在解决现实问题上的独特的“政治智慧”。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极端的民众司法可能严重冲击改革开放三十年建立起来的极其脆弱的法治传统,极易导致极端的“民粹主义”,影响甚至误导中国法制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9.
独立的环境法益是否该当,争议较多。修正的环境法益理论认为基于传统环境功利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上“完备”的环境立法还缺乏独立的环境法益的保护。生态的环境理论基于自然存在的客观性认为生态的伦理学是“生态”(自然存在)与“伦理学”(社会性存在)的结合,在该结合体系下,人处于自然序列而非当然的“统治者”。如此一来,独立的环境法益的存在便只需要法规范的认可了。  相似文献   

10.
以法治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和民主性,对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有突出优势。应当以实施环境风险评估、推行污染治理合同服务、落实政府环保职责、开展环境损害赔偿为切入点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增设“环境风险评估”专章,对环境风险评估范围、实施和效力等作出规定。应当推进污染治理合同服务立法,利用社会力量治理污染。应当在《环境保护法》中增设“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专章,从而落实政府的环保职责。应当在《环境保护法》增设“环境损害赔偿”一条,对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告、诉讼请求、证明责任、赔偿金的使用等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1.
略论我国图书馆基本法的制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图书馆立法是伴随着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史进程开始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图书馆立法经验,我国图书馆立法应当着眼于全局,重视图书馆法律体系的系统性;立法文本应当采取“通则式”而不是“法典式”;应当定位于社会法;立法中应当处理好名称与立法依据、法律原则的确定、法律文本的实体法与程序法性质以及具体内容结构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中国梦”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近代以来中国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重塑民族文化有助于整合整个国家、民族的力量,为社会发展进步注入思想活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期的中国社会更需要“中国梦”在理论和实践中引导重塑民族文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3.
公众在环境事务中有获得信息、参与决策和诉诸司法的权利,这是国际环境法和各国的国内环境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要内容。国家应该通过适当立法、行政和执法,通过环境教育和适当承认、支持环境团体,协助公众实现“三权”。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商事立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的法制目标。然而,由于受改革不同时期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且缺乏科学的立法规划,我国现行民商事法律在观念上和制度上都存在着不协调甚至冲突等体系性缺失问题。实现民商事法律体系化应当摆脱单行法或部门民商法的思路,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立法规划,加快民法典的立法进程,通过民法法典化实现民商事法律体系化。  相似文献   

15.
创建和谐社会必然离不开立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我国环境所面临的困境急需我们完善法制建设.我们应该重视环境立法,使环境法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主导的调整作用;制定和完善有关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法治秩序,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法治国家和环境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16.
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力度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不断出现的重大环境事件表明,环境保护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社会成本越来越高,客观要求越来越高。公众参与是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民主推动力量,是环境法制革新的民主化方向,其在近年来若干重大环境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序性和有效性不足,面临许多困难和矛盾,亟需总结经验和调整政策。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新时期,要坚持现代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则,逐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创新公众参与方法,创造公众参与条件,不断丰富中国环境法的新内涵,认真践行中国环境法的新使命。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论坛》2009,(9):F0002-F0002
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06年2月选举产生以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昆明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突出创新性,发挥地方立法优势,为昆明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认真贯彻《立法法》,坚持“有特色、不抵触、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18.
中美两国对堕胎作了截然相反的立法规定,其根据是出自各自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等综合因素的考虑,都显示出其合理性,也各有其缺陷。中国需要借鉴的是对于公民个人权利维护的周到和细密。中国堕胎立法体系的不统一应当及时审查纠正;违反上位法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应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予以改正或撤消,违反宪法的规定主张应由全国人大的专门机构予以审查纠正。中国公民对于禁止堕胎立法反应的过度冷淡警示我们,中国公民的主动维权意识距离现代法制社会的要求还有距离,应加强法制理论与法制实践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9.
习近平的整体环境观是对自我中心环境观的超越。这种环境观认为环境是具有整体性、有限性的自然对象,环境既具有绝对有限性又具有相对有限性。用习近平整体环境观指导环境法学知识体系建设,应当建立环境单元、人天关系、环境总行为、环境共同体等环境法学新范畴。用习近平整体环境观指导环境法建设,应当明确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环境法的基本立法目的,明确创设保护环境的普遍责任原则,完善总行为控制制度、环保区域合作制度、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环境”概念是环境法的核心概念,从哲学的和日常的意义上研究“环境”概念是必须的。法律意义上的“环境”概念应当围绕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概念以人为中心,不会削弱对其他生物体环境的保护。从生态文明的角度考察环境概念,可以弥补以人为中心可能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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